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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深圳14歲男生刺死女同學聽到「要判死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深圳14歲男生刺死女同學聽到「要判死刑」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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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著來談:

※ 引述《pl132 (pl132)》之銘言:
: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5日上午審理一起震驚社會的案件——一名初三女生潘姓學生在自家: 門前遭同班男同學鍾姓少年殺害。據了解,行兇後鍾某還向家人謊稱自己「見義勇為時被: 砍傷雙手」。女孩母親表示,兇手直到聽說可能被判死刑後,才第一次向她下跪求饒。

※ 引述《cunankimo (F5)》之銘言:
: 原來在中國
: 國中生殺人 會被判死刑喔!
: 反觀鬼島
: 上個殺死同學的國中生
: 被判了九年徒刑
: 不知道大家是支持中國的司法呢
: 還是支持台灣鬼島的司法呢?

這理解絕對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明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所以要見到一位國中生被處死

除非負責審理的法官不怕要背負「瀆職」的罪責,甚至被宣告開除中共黨籍、剝奪退休金等,否則應無可能!



至於:

: → whitenoise: 14歲是啥坎嗎?馬來西亞這兩天也一起 218.166.96.51 10/17 19:23: → whitenoise: 14歲殺死暗戀對象的新聞 218.166.96.51 10/17 19:23
說到這,有點抖的是:

一、對於暗戀對象(十六歲),有的媒體說生前就讀中三(有多念一年預備班),有的卻 表示是中四

二、在發生該刺殺案之後,案發國民中學的出席率一落千丈

三、經進一步調查,加害者攜帶三把刀具到學校,其中含一把爪刀、二把海陸求生刀(刺 殺時用的是三十公分的,另有一把十八點五公分的),全都是違禁品(和手機、菸品 等一樣,都不得帶進校園、查獲即沒收)



至於其他細節,可能會給人細思恐極的感覺,所以就此打住吧

對這事不管有怎樣的看法,基本上已經快要嚇破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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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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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80.74.219.119 馬來西亞), 10/17/2025 20:51:04

owo0204 10/17 21:09這篇觀念正確怎麼沒人回?

urzakim 10/17 22:19大概是檢查官或警察還是法官嚇他讓他跪

changmada 10/17 22:52等四年後再審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