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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不用任何理由不續聘正職員工 合理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不用任何理由不續聘正職員工 合理嗎?作者
Townshend
(P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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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在2019年宣布要推動醫療法修法,加速落實受僱醫師勞動權益保障

https://www.mohw.gov.tw/cp-4259-46739-1.html

5年過去了 法案依然躺在箱底

看到一篇判決書
111年度重勞訴字第1號
https://tinyurl.com/bp79wzp9

一個醫師無理由被醫院不續聘告上法院

醫院方在法庭上也真的不用說明不續聘的原因
只是不斷強調醫院本來就有合法不用理由不續聘員工的權利

結果竟然是醫院勝訴

在台灣還有資方可以不用任何理由不續聘員工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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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231.1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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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1990 07/13 09:33不然呢,醫生又不是勞工

dean1990 07/13 09:35說白了就跟我請家教一樣,不爽就不續用

a8330028 07/13 09:35合約制的就有可能

arlaw 07/13 09:36定期契約本來就可以不續約

andy50814 07/13 09:37企業主說的算

chumichumi 07/13 09:40如果是約僱 履約期滿 就沒有關係啦!

grandzxcv 07/13 09:41資動部

https://huaianlawfirm.com/blog/119

並非所有工作皆得以簽訂定期契約,僅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且非「繼續 性」的工作,舉例來說,公司因為天災須要臨時性的人力、因為有員工請育嬰假須要找短 期的職務代理人、屬公司因為一時性的須要才產生的工作,才能使用定期契約。 法院認為如果該工作須持續執行,並不受勞動契約簽訂之書面形式拘束。換言之,企業即 便與員工約定定期契約,法院仍可能將之視為不定期契約,公司亦無法任意以「約滿不續 聘」為理由解雇員工。

※ 編輯: Townshend (27.52.231.128 臺灣), 07/13/2024 09:44:32

otoboku 07/13 09:45所以要有隨時離開的準備

※ 編輯: Townshend (27.52.231.128 臺灣), 07/13/2024 10:24:52

zephyr105 07/13 10:26先確認是不是勞工身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