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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四叉貓告柯粉公然侮辱踢鐵板 北檢引憲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四叉貓告柯粉公然侮辱踢鐵板 北檢引憲法作者
t21
(t21)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7

有問題個屁。

這是大法官說的,

難道要毀憲亂政

你要博取網路流量,
自己本來就要擔負起較大的風險和責任。



事實是4x貓自己沒事跑去人家民眾黨的活動要博取網路流量。

本來就要承擔比較大的風險。


講白話就是,

自己白目要跑去被人家罵,要怪誰。XD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


又如被害人係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之對象(例如為尋求網路聲量而表意之自媒體或大眾媒體及其人員,或受邀參與媒體節目、活動者等),致遭受眾人之負面評價,可認係自招風險,而應自行承擔。反之,具言論市場優勢地位之網紅、自媒體經營者或公眾人物透過網路或傳媒,故意公開羞辱他人,由於此等言論對他人之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可能會造成更大影響,即應承擔較大之言論責任。【56】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這個處份明顯有問題
: 任何人都有權利去北檢前面開直播嘲諷他想嘲諷的人
: 但沒有人有權利去拿水瓶攻擊別人跟做言語攻擊
: 我討厭劉宇
: 但這個標準日後一定會套到這次得利的人的頭上
: 也就是說日後你去做跟劉宇類似的事
: 也可以被這樣對付
: 這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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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00.1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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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21 (101.136.100.131 臺灣), 11/12/2024 18:50:31

victorly 11/12 18:51就跟颱風天要餓去衝浪一樣

linsiegfried 11/12 18:51原來藍白仔邏輯是到別人地盤被打活

linsiegfried 11/12 18:51該?

※ 編輯: t21 (101.136.100.131 臺灣), 11/12/2024 18:52:26

t21 11/12 18:52你去和大法官說呀

zixiang 11/12 18:53有一種被打叫你欠打

Ben40 11/12 18:54樓上看內文阿 這是大法官邏輯

holien 11/12 18:58若貓咪有受傷,可以告傷害罪,但公然侮辱

holien 11/12 18:58是告不成。以後還是少鬧場。

luciffar 11/12 19:07去民進黨的場子罵民進黨垃圾被打活該啊

luciffar 11/12 19:07 這樣小鳥可以接受了嗎?

crazydj 11/12 19:07看4叉崩潰就是爽^^

hippo998 11/12 19:13https://bit.ly/40IeE4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