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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4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余正煌提告主張,陳時奮基於妨害名譽犯意,以暱稱「翁達瑞」帳號登入臉書,不實指摘: 他於2016年7月間,在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發表的「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研究:林智堅勝: 選的政治社會基礎」碩士論文,是抄襲林智堅於2017年1月間,在同一研究所發表的「三: 人競選之中槓桿者的政治社會基礎及其影響:以2014新竹市長選舉為例」碩士論文,損害: 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嫌。
: 北檢認為,論文疑雲與林智堅退選桃園市長有關,是否涉及抄襲攸關公共利益,屬可受公: 評之事。陳時奮依據余正煌論文所引用的參考文獻內容,進而以「False Citations」、: 「造假引述」、「學術詐欺」(Academic Fraud)等詞評論余,是基於相當基礎的事實而: 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 台大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固於2022年8月9日認定林智堅抄襲余: 正煌,但林的指導教授陳明通也於同年7月23日、同年月30日聲明林未抄襲余的論文,各: 方立場與說法不一致。陳已表明推論所依據的事實,堪認是合理查證後所為,有相當理由: 確信為真實,難認主觀上有實質惡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正煌好了啦,想在言論自由這塊這塊戰勝DPP太困難了

下面列舉一些沒黨證的案例做對比


1. 台大教授

以一介平民身分批評故宮,被調查局要求警方必須要違反社維法的情況抓人送辦
(社維法有一條是超過兩個月後警察不得訊問、處罰、移送,但DPP說了算)


2. 以前是綠色的名嘴

因為一直在查大英女皇的論文,搞到被通緝跟註銷護照,回不來台灣


3. 某些低卡鄉民

在一個喜歡貼性感照跟自稱喜歡多P的女生文章下留言 幹笑死有夠噁心我真的硬不起來
或是另一個同樣低卡鄉民同樣留言 長的像車力巨人,然後 雙雙被判有罪



那如果有黨證呢

1. 翁達瑞

不用想了,所有告他的人都不會成功的


2. 某個女權鬥士狂罵 恐龍時代的噁男、電車癡漢

如果按照前面低卡鄉民的標準,肯定有罪的吧?

No,想太多啦!

法官表示:他有黨ㄓ...不是,雖然你們的糾紛跟公眾利益無關

但只是「意見表達」,儘管內容用詞遣字尖酸刻薄,仍在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內


至於另一個范雲口中的噁男

「我又不是餓死鬼」,辱罵「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

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嘲諷、貶抑以回應,該罰八萬



所以正煌還是早點認栽啦

別忘了未來四年也一樣是DPP當家,繼續當刺頭下去是真想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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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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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306 06/10 22:37 統一教母 還有四年嗎

leoptt10 06/10 22:38可憐柯糞整天在八卦版崩潰也沒看他們被

leoptt10 06/10 22:38怎樣哈哈

jma306 06/10 22:39崩潰出征的是綠網軍吧

jma306 06/10 22:39檢舉版一堆

jma306 06/10 22:39 崩潰到要人身攻擊 激動鬥爭的帳號

jma306 06/10 22:40 好好的大局 被DPP玩到那樣

jma306 06/10 22:40 搞到側翼變成激動戰士

jma306 06/10 22:40 偏激拯救黨

jma306 06/10 22:42 綠腦打手攻擊我 以為我會被攻擊心情崩潰

leoptt10 06/10 22:42可惜現實中完全不是白粉想的那樣‧‧‧

leoptt10 06/10 22:42坐三望二 可憐吶

jma306 06/10 22:42我就到檢舉版貼上帳號和劣跡 晾給公眾看

riker729 06/10 22:44他認了啊! 跟小智和解了

shamanlin 06/10 22:46不和解法官也不會判小智有罪,很無奈

zephyr105 06/10 23:07乾 所言極是

denow0208 06/10 23:16一群愛造謠的垃圾怕被告?

kaodio 06/10 23:57那乾脆說提告 檢察官也不會起訴就好了啊

kaodio 06/10 23:57科科 不要輸了就幫自己找台階下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