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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時間推噓 5 推:7 噓:2 →:19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旅美教授陳時奮2022年間以筆名「翁達瑞」在臉書發表評論,指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 煌抄襲時任新竹市長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被余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台北地檢署與高檢署: 雙雙認此為可受公評之事,給予不起訴處分,余正煌仍不滿,聲請交付審判,日前再被台: 北地院裁定駁回確定。

真是搞不懂,余即使是公務員,也不是公眾人物。

論文是不是抄襲,關公益何事!!


到底在可受公平個鬼。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余即使是抄襲也只是跟私德有關,跟公共利益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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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3.24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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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sun 06/10 22:30余是基層公務員 不是有決策權的主管

jma306 06/10 22:31 可能遇到綠腦法官

theknight 06/10 22:31司法正義就是個笑話。

StylishTrade 06/10 22:31新聞報過 就是公共事務惹

heavensun 06/10 22:31有決策權 才受公評

heavensun 06/10 22:31論文是不是抄襲 只影響他個人公職資格

gfabbh 06/10 22:31可受公評很好用呀,一堆法院認證,都來自

hydralee 06/10 22:31黨=眾人 黨的利益=公眾利益

gfabbh 06/10 22:31可受公評。

bluesky2 06/10 22:31這種法官真可笑 還可受公評勒

bluesky2 06/10 22:32一個普通公務員 被衰事沾上邊 還可受公

Beltran 06/10 22:32不是法官 看清楚 才到北檢高檢都不起訴

magamanzero 06/10 22:32新聞報過就算? 那...一堆上市櫃老版

bluesky2 06/10 22:32評 難怪法官都被說收錢辦事

trywish 06/10 22:32不是法官啦。

cool10528 06/10 22:33這種官司法官壓力也很大,大家不要再逼

cool10528 06/10 22:33了好嗎

bluesky2 06/10 22:33那檢察官也真厲害 直接打槍

jma306 06/10 22:33 公務員的學位和論文 也不關公眾利益

magamanzero 06/10 22:33是說這不能直接告嗎?

Beltran 06/10 22:33不要再法官了 法官只有駁回交付審判

Beltran 06/10 22:34然後 北檢 懂的都懂

GLouis 06/10 22:39https://tinyurl.com/yc8n9eec

GLouis 06/10 22:41單純是巧合,請勿多想

bluecup 06/10 23:21別這樣….人家有人家的盤算?

ck517 06/10 23:25法律是權貴在玩的

baiya 06/10 23:46你看吧 又在自由心證來判決

iphyf 06/10 23:56司法正義就是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