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 引述《relize (赤子狼心惽? )》之銘言:
: 比較好奇的是
: 為何以前只要任內只要出一次大紕漏
: 不是個人有自知之明辭官閒雲野鶴去
: 要不然就會被要求下台負責
: 陳時鐘為何這次能堅挺那麼久?
: 是時鐘的不願意 還是英文的挽留
: 話說監察院的調查 調查的怎樣?
: 記憶中“機師”都第四次帶出傳染源了
: 相關的責任都沒人承擔 一直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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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專家小組當塑膠?
陳時鐘是能一人獨斷逆...
把陳想成是檯面上的發言人,
成功的話他收割,
失敗的鍋也是他扛。
現在趕他下台,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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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人終歸是要選擇雛田。
男人都愛巨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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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08.87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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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叫他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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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然當什麼指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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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誰都沒差 躲在臉書那個網紅才是重點
推
隨便一個上台再罵他幹得爛再趕他下台
推
石鐘:我不扛了,下面小弟來扛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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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不能一人獨斷,那這位下台,下一個
推
我以為他是衛服部長 原來只是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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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換郭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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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台的不就會更加小心,因為對方知道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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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阿北阿,防疫他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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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是如何下台。光航空公司就足夠讓三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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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人下台了,都這樣還不會小心的話,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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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小組換一批算了。
推
哪次不是他自己說要負責的?
推
防疫成功石鐘來扛,防疫失敗專家小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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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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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舔美賣台就好 我沒說時鐘舔美賣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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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先擺個時鐘稱10秒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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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告人,沒空好好防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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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撐越久,依照慣例民進黨補償給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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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更多
推
有更重要的事該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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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老百姓一般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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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是這個版面的垃圾上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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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發現垃圾就是垃圾,上不了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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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敢吉吳董?俗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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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站查了一下,應該是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易字第 235 號刑事判決」吧: 壹、程序方面 一、按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 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6 條定有明文。經查,被告經合法傳 喚,於110 年4月15日、同年8月19日審理程序時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本院認本案係應1
看到這篇 本來想說點什麼的 但是我好像可以打到BNT 想想還是算了 嘻嘻 呵呵 哈哈15
馬英九本人就不說了 馬政府的官員 其實以前在八卦版也是被罵的常客 例如 江宜樺 羅瑩雪 張盛和 劉憶如 等等 鄉民說真的 也是罵得很難聽 基本上算是人身攻擊的程度了爆
不要造謠好嗎 當初馬當總統時 罵他舔中賣台不會被告 現在蔡當總統 罵馬英九舔中賣台也不會被告啊 足見我國一直保持言論自由 我說的沒錯吧?科科1
這種罵法本來就不對 以前也不應該這樣罵 是不想跟垃圾網友計較而已 你要罵一定要以政策批評為主 他就不敢提告 什麼賣台啊 舔中 舔美2
誰教他用一下PTT 我覺得他晃個一圈就可以賺得比他一個月多了耶 搞不好我也被告 哈哈 ※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2
根據網路上流傳的罵人價目表 罵人賤貨也是判賠3000的罰金 這次法官判的剛好而已 --2
其實這判決結果蠻奇特的 一般來講 我聽到微罪判拘役的 都是7天或者14天 而這個只判三天 我個人覺得是法官意思意思交代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