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嘉瑜全身是傷 林秉樞避重就輕:只有打
結論:秉樞哥要被多關一條強制性交了。
不管當下是不是合意,暴力發生在性行為前,現在行為人又自承有親密行為;以台灣司法,女性在外觀合意的一般性交後越想越不對勁都可以判強制性交的狀況,林兄海K高委員完再打砲,100%成立強制性交,準備關到發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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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 高第一時間沒講
噓
那要高嘉瑜承認那兩天有被強姦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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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又要來個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推
高沒講,檢察官可以問,打完再親密,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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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很可能成立
噓
到時候看起訴書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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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澡=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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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話,女方不一定想回憶這種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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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妨想想這個情境 (以下情節純屬虛構) 你才剛被打到鼻青臉腫,驚魂未定; 而對你施暴的人渣,現在和你獨處一室。 「對不起嘛,寶貝,我剛才真的是一時衝動。」14
先不論破皮成那樣立刻泡澡會不會痛到升天啦 他這樣是不是自己送炸彈開關給高嘉瑜啊? 如果高嘉瑜主張被爆揍之後迫於恐懼才違反本人的意願跟他親密 這算性侵嗎 ? --2
#1XfmkCoP Re: [新聞] 「從晚上揍到早上」林秉樞道歉:我第一次打女人! 嗯~ 完全符合我以大隻佬的視角 所看到的整個過程中 所提到的幾段裏番@@ 請參照之前po文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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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官判強制性交 都沒有比換臉性愛影片重?請問一下 鬼島司法是不是怪怪的?? 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9
Re: [新聞] 女友下身只穿內褲!衝動男一摸…判8個月要入監我建議印那些什麼房屋租賃契約書的公司,可以出一種「行房(性交)合意契約書」 。 可憐的台灣男性太需要這種制式契約書了。 最好作小張一點,可放在皮夾裡。 XD PS:最近看到一個案例:男女一齊去旅館休息,事後女森跑去醫院驗傷,然後告男3X
[討論] 女生怎麼看待<刻>的浴室戲?雷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一直覺得birdy只是異男忘 因為浴室這場戲birdy很明確的告訴阿漢:你幹嘛?我不要! 可是阿漢依然對其性交,雖然事後birdy給了一個吻 在法律上這就是強制性交罪了吧?即使事後有吻也改變不了事實,甚至會被說是斯德哥爾摩6
[請益] 刑法選擇題1題甲開車,見路邊妙齡女子,出於強制性交犯意強拉該女子上車,行駛至離市區遙遠的山區 後,再強灌該女子烈酒,見女子酒醉,性交得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強拉女子上車,為強制性交行為的著手,與後續強灌女子烈酒,皆是違反該女意願 方法而為性交,故僅成立刑法第 221 條強制性交罪 (B)甲強拉女子上車,非強制性交行為的著手,應成立刑法第 302 條妨害自由罪;強灌女5
Re: [新聞] 少女煞到狂示愛 男禁不住挑逗嘿咻下場慘松 : 不斷示愛,還趴壓、脫衣,小松初拒,但最終禁不起挑逗,兩人嘿咻後,還在網路討論 , 按照這樣說法 是這個男的被強制性交的吧!2
Re: [問卦] 台灣司法是笑話? 2880元要辦 高端多買不查應該說特定條例的罪都很重 只要碰到了,即使情節很輕,一樣只能重判 舉例來說好了 我國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這個法律的前身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3
Re: [問卦] 覺青:哪有擋BNT!最後不是進來了嗎!?覺青邏輯 以後也沒有強制性交了 只要你最後有插進去 就表示女生沒有抵抗 那就是合意性交 很有道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