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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罕見!疑行竊被抓遭毆致死 現場9人全部罪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罕見!疑行竊被抓遭毆致死 現場9人全部罪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4

正常來說

這種案件發生後

第一時間是要把所有涉嫌人羈押起來

分開審訊避免串供

搭配測謊

來取得有效供詞

如果這一步沒做

那僅憑現場事後採證

確實非常難證實誰有動手

那總不能說一群人之中

有人揍10下

有人揍2下

有人喊揍他沒動手

有人喊別揍了交給警察吧

卻通通關起來判一樣

現代法律的精神是寧可錯放

這不只是blahblah的什麼原則

如果全部關起來懲罰

那以後就不會有人喊 "別揍了交給警察吧"

事情只會變的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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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6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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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haha99 (36.226.163.7 臺灣), 02/16/2022 17:28:54

brella 02/16 17:31法條依據?

什麼法條依據? 我是在說一般實務做法

dafeichai 02/16 17:31實務上測謊不是要得被害人同意嗎?

你不接受 那就給法官自由心證啊 A說我沒做、做的是B 測謊過了 B說我沒做、做的是A 不願測謊 那萬一現場還有一點點間接證據指向B 你看會怎樣

※ 編輯: wahaha99 (36.226.163.7 臺灣), 02/16/2022 17:32:57

maplefff 02/16 17:34一樓連無罪推定都沒學過???

brella 02/16 17:34你要聲請法院羈押總要有理由吧

你不會上街隨便找人羈押吧 那當然是有案由啊 以這次來說就是檢察官收到自首開始寫理由啊

※ 編輯: wahaha99 (36.226.163.7 臺灣), 02/16/2022 17:35:48

brella 02/16 17:35羈押原因?羈押必要?

brella 02/16 17:35第三行把所有涉嫌人羈押起來?

發生命案 那待在現場的嫌疑人 本來就可以聲請羈押 有什麼問題嗎?

※ 編輯: wahaha99 (36.226.163.7 臺灣), 02/16/2022 17:36:46

iljie 02/16 17:38正常啦 我看到路邊有人被圍毆報警,警察來

iljie 02/16 17:38也是說他自摔啦

chuchichan 02/16 17:42合理

initialdark 02/16 17:57我蠻不喜歡你的結論

沒關係 我也滿不喜歡你的

※ 編輯: wahaha99 (36.226.163.7 臺灣), 02/16/2022 18: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