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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紅牌重機男總統府前翹孤輪 被警方找到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紅牌重機男總統府前翹孤輪 被警方找到辯作者
Gothel
(got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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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一下。


刑法第一八五條: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

「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實務上,道路飆車是有不少判決用這條「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來判刑的,

從畫面上來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7btg5GJpR4

這種騎車的方法很明顯是「致生往來之危險」,不是只有道危條例罰個錢了事,

還應該要負擔「刑事責任」,提起公訴讓他上法院被判刑才對。

太多這種例子,一個失控就撞死無辜路人,不繩之以法,嚇阻效尤者,

我看就是檢警的失職!

該辦就辦,請還給用路人安全環境,不要罰個錢就輕輕放下了事。

還有,騎士25歲了,已經是成年人了,可以負完全刑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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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chance 07/10 13:49這時法界會說未生實害,不達標準

takechance 07/10 13:50我認為肥宅走在路上就致生往來之危險

takechance 07/10 13:50因為體臭太臭,會讓用路人分心

CATpc 07/10 13:51重機猴子看不懂,只在乎能不能上國道飆

Athena0301 07/10 13:53純噓重機

Athena0301 07/10 13:53這種水準還要上國道,上黃泉路快一點

hw102050 07/10 14:05抓這個很棒啊,白癡就是多抓一點

sotbc 07/10 14:07台灣司法?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