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快訊/服務處被潑屎!鍾小平氣炸赴警局提告
※ 引述《linhu8883324 (SirLinhu)》之銘言:
: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 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多次爆料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的弊案,引發許多討論。昨(13)日: 晚間,其位於北市中正區的服務處門前被放置排泄物。轄區警方循線追查後,很快將嫌: 犯「抗議常客」田山盛國逮捕到案。鍾小平今天上午10點前往中正二分局提告,沒想到: 田山盛國搶先一步到警局門口堵人,宣稱帶咖啡要向鍾小平道歉,但鍾拒絕與他碰面,: 雙方各據一邊。
事情搞大了才想要道歉,這有可能嗎?
要得到原諒之前,得先接受法律制裁(且理當越重越好),除此之外沒什麼話好談...
另外翻了下判決書,就他的前科而言:
┌─────────────┬─────────┬───────────┐
│ 判決案號 │ 案由 │ 判決 │
├─────┬───────┼─────────┼───────────┤
│ 臺北地院 │ 110審簡上163 │ 恐嚇公眾 │ 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 │
│ │ │ │ 罰金 │
│ │ ├─────────┼───────────┤
│ │ │ 毀損他人物品 │ 罰金二千元,得如易服 │
│ │ │ │ 勞役 │
├─────┼───────┼─────────┼───────────┤
│ 臺北地院 │ 112訴235 │ 傷害 │ 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 │
│ │ │ │ 金 │
├─────┼───────┼─────────┼───────────┤
│ 高等法院 │ 112上易1130 │ 侵入建築物 │ 拘役四十五日,得易科 │
│ │ │ │ 罰金 │
├─────┼───────┼─────────┼───────────┤
│ 臺北地院 │ 112訴1129 │ 傷害 │ 拘役二十五日,得易科 │
│ │ │ │ 罰金 │
├─────┼───────┼─────────┼───────────┤
│ 士林地院 │ 113簡上99 │ 傷害 │ 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 │
│ │ │ │ 罰金 │
└─────┴───────┴─────────┴───────────┘
*「傷害」和「侵入建築物」罪部分,核定應執行拘役六十五日,得易科罰金。
*另就累犯問題,說法是因「沒有其他充分事證可認定被告具有何特別惡性或對刑罰反應 力薄弱而應加重其刑之情形存在」,且檢察官對該情節沒有具體舉證,因此按照釋字七 七五號的意旨,不予加重刑罰。
毀損、侵入等部分都有犯過了,還能不知醒悟
不管再怎樣的辯解(真實的「亂撒野」),老早已經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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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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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累犯會加重,所以他才去警察局攔截
鍾小平
我記得山男好像有無敵星星的樣子
他無敵星星的類型剛好解釋他行為
不覺得他有在怕,應該只是作秀而已
也許他自我認同是鳥 隨意大便是正常的 不
認同就是歧視
看刑期已經從幾十日 變成幾個月
他現在的工作是甚麼啊? 應該沒辦法當保全
了吧==
小草可以考慮供養男神啊,挺柯的他
們都養不是嗎
社會毒瘤 每次都裝死說自己發病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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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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