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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柯黨說的像圖利是小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柯黨說的像圖利是小事?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推:0 噓:0 →:1

※ 引述《markban (馬克白)》之銘言:
: 奇怪
: 柯黨是不是除了啊蔥,33是法盲律師
: 其他人也都不懂法律啊
: 選罷法第 26 條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 二、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圖利罪就在貪污罪章裡面
: 也就是說文哲只要一被確定罪
: 終生都不能選總統了
: 那這個文哲還有什麼用?


這一條需要三審定讞後才不能參選
京華城案子很複雜,三審定讞大概十年左右吧。



這十年多的時間
柯文哲能選個2~3次總統大選

當選當然沒什麼好說了
落選個兩三次
那也跟總統大選無緣了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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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tter 09/27 06:16你怎麼會以為只有京華城一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