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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吳宗憲沒收發言權然後叫大家多念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吳宗憲沒收發言權然後叫大家多念書?作者
ms883050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時間推噓 4 推:8 噓:4 →:23

※ 引述《pufferfish72 (海草養殖專家)》之銘言:
: 剛剛司法法制委員會有個笑話
: 吳宗憲聽花蓮王的 準備沒收發言權利
: 導致民進黨驚訝、反駁
: 結果最後叫大家回去多讀書 這是主席的權利
: 原來主席那麼大ㄛ 連發言權都沒收ㄏㄏ

第 五 章 討論
第 28 條
主席於宣告進行討論事項後,即照議事日程所列議案次序逐案提付討論。
第 29 條
出席委員請求發言,應親自向主席台議事處簽名登記,並依登記順序發言,如經雙方同意者,得互調發言順序。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主席得於討論適當時間,宣告截止發言之登記。
第 30 條
委員發言之時間,由主席於發言前宣告之。
超過前項時間者,主席得中止其發言。
第 31 條
除下列情形外,每一委員就同一議題之發言,以一次為限:
一、說明提案之要旨。
二、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
三、質疑或答辯。
第 32 條
預備會議時,出席委員提出權宜問題、秩序問題、會議詢問或其他程序之動議時,主席應為決定之宣告。
院會時,出席委員提出權宜問題、秩序問題、會議詢問或其他程序之動議時,應以書面提出,由主席逕為決定之宣告。
前二項宣告,如有出席委員提出異議,經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不經討論,主席即付表決。該異議未獲出席委員過半數贊成時,仍維持主席之宣告。
第 33 條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經徵得出席委員同意後,得宣告停止討論。
出席委員亦得提出停止討論之動議,經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不經討論,由主席逕付表決。

我去翻立法院議事規則
到底那一條說主席可以沒收議員發言權利
以上次韓國瑜用的應該是這條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這次也用這條嗎?
吳宗憲你有問過萬來伯嗎?
通常叫人家回去多讀書的
都是無賴戰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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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a,
Mr.Creedy, and ideas are bullet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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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8.6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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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gorn747 04/15 10:36民主倒退 現在就看何時倒閣攻佔總統

aragorn747 04/15 10:36

louiswei1986 04/15 10:3632條,主席應為決定之宣告

louiswei1986 04/15 10:36看不懂中文嗎?

louiswei1986 04/15 10:37維持秩序本來就是主席權力

就法論法 有委員提出書面嗎 沒人提出異議嗎 有經過表決嗎 到底是誰看不懂中文?

LipaCat5566 04/15 10:37好了啦白藍多讀書 臉都被打歪了

miler22020 04/15 10:37唉 柯黨支持度都探底了 就繼續

louiswei1986 04/15 10:37不然想發言就發言還有議事秩序嘛?

PunkGrass 04/15 10:37就算有這權力 我就問理由是什麼 因為

PunkGrass 04/15 10:37是民進黨嗎

cg323 04/15 10:37民進黨也很常叫人多讀書耶...

y78900301 04/15 10:37綠共真的看不懂中文

louiswei1986 04/15 10:38不然就付表決,DPP還不是輸

miler22020 04/15 10:38小草都林珍羽那種學歷的中文差很正常

louiswei1986 04/15 10:38輸不起真的可憐哪~

※ 編輯: ms883050 (223.137.98.62 臺灣), 04/15/2024 10:40:46

miler22020 04/15 10:39對啊 柯文哲輸不起好可憐

PunkGrass 04/15 10:39就連宙斯牆也不會這樣隨便水桶人 國民

PunkGrass 04/15 10:39黨立委連他都不如

roger4768 04/15 10:39KMT不想當總統請繼續亂搞

YOLULIN1985 04/15 10:40http://i.imgur.com/oop7PiG.jpg

YOLULIN1985 04/15 10:40只好去參加黃的讀書會了

rogerlarger 04/15 10:40毀憲滅政狗黨

a1202799 04/15 10:42好了拉,塔綠班

Hoty69 04/15 10:44吵吵鬧鬧拖過一天,這就是策略

louiswei1986 04/15 10:45綠狗就想拖

第 58 條 各種委員會會議列席委員得就議案發表意見或詢問。

※ 編輯: ms883050 (223.137.98.62 臺灣), 04/15/2024 10:50:17

Hoty69 04/15 10:51《得》就不是強制的權利

鍾佳濱於會議開始做會議詢問,本次會議要確認4月1日審查會會議紀錄,但今日審查會與 上次的在案審查增加9案,並未在上次列案審查,要求召委吳宗憲回應目前的會議秩序。 傅崐萁在台下要吳宗憲將發言列入會議紀錄即可。 鍾佳濱在重申要吳宗憲回答今日審查會增列提案審查的會議秩序, 吳宗憲順著傅崐萁說法「你剛的發言列入會議紀錄,現在交付審查,我現在已經講完了」 。鍾再問「我是針對會議詢問問你」。吳宗憲不耐煩說「我只講一次,我已經講完了」。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幫忙說,會議詢問就要回答,這個還沒進入實質,只是會議詢問, 主席需要回答,請議事人員進行協助。 吳宗憲說「我再說一次,同一件事情我不說第二次,我們已經過了復議期」。 吳思瑤再說,因為排案內容跟上次不一樣,這一定要在議事錄確認識清楚釐清。 鍾佳濱強調,他目前詢問這些增案的會議秩序為何? 吳宗憲表示「請大家聽我說,已經交付委員會審查了,就是這樣子,我不願 再說第二次」。 吳思瑤則批評「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 編輯: ms883050 (223.137.98.62 臺灣), 04/15/2024 10:57:38

spa41260 04/15 10:54擾亂會議秩序的垃圾被主席制止只是剛好

spa41260 04/15 10:54而已

weeny 04/15 10:55kmt再亂搞就發動割藍委

※ 編輯: ms883050 (223.137.98.62 臺灣), 04/15/2024 10:58:07

deann 04/15 11:04超過三分鐘了阿 不然你是要發言多久?

deann 04/15 11:05你詢問問題已經回覆了叫沒收發言權??

Hoty69 04/15 11:06鍾佳濱的是秩序問題,不是發言權問題,看

Hoty69 04/15 11:06貼文主席是說,已經回答了

第 31 條 除下列情形外,每一委員就同一議題之發言,以一次為限: 一、說明提案之要旨。 二、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 三、質疑或答辯。

※ 編輯: ms883050 (223.137.98.62 臺灣), 04/15/2024 11:11:14

Hoty69 04/15 11:13大仔,你想表達的是什麼?

asd1122888 04/17 00:09哪一位沒上台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