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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駁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民眾黨反嗆律師不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駁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民眾黨反嗆律師不該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時間推噓 推:1 噓:1 →:3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73143
: 2.新聞來源︰
: 聯合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 駁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民眾黨反嗆律師不該淪權勢者弄法工具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2024-05-18 21:05 聯合報/ 記者
: 歐陽良盈
: /台北即時報導
: 台北市律師公會今天指控,17日立法院院會未經實質討論、以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部分: 條文,欠缺程序正義。民眾黨團晚間透過聲明回應,該聲明中多處罔顧事實,對立法院實: 務狀況不了解,甚至扭曲,律師不該淪為權勢者弄法工具。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5月17日立法院院會僅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並未及處理刑法藐視國會罪,及花東民眾引頸期盼20年之蘇花快速公路等相關條例,此為: 律師公會聲明明顯錯誤之一。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國: 會三法,過去三個月均在委員會排審,但民進黨籍立委卻不把握排審時機,強行提出40餘: 次散會動議,一再延宕,才是三法難以進入實質討論,使各界期盼之改革法案,遭遇重大: 阻礙的主因。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指稱「舉手表決三十年未使用」,是完全不了解立法: 院議事規則與程序的謬誤言論。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第1項,立院議案表決方法計: 有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表決器表決、投票表決、點名表決等五種方式。
: 民眾黨團聲明表示,舉手表決是立法院議事規範明定的表決方式,過去民進黨立委也多次: 使用,例如民進黨籍立委曾多次在交通委員會,封殺在野黨成立NCC鏡電視調閱小組的提: 案,使用的就是舉手表決方式。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今年5月9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軍審法,針對第29條「悔過: 」教育部分,也是採用舉手表決;當時國民黨立委陳永康與民進黨立委均舉手表決贊成院: 版,卻未見律師公會對於此「30年未見之議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嚴加撻伐。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5月17日立法院院會會使用舉手表決的方式,是因為民進黨立委不斷: 強行攻佔主席台、阻撓議事進行,導致多位立委疲於奔命,無法即時回到座位按燈投票審: 議法案,因此民眾黨立委們尊重立法院長韓國瑜的裁示,進行舉手表決。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當日議事混亂,起因是執政黨不斷杯葛、騷擾、干擾議程進行,台北: 律師公會聲明是倒果為因,民眾黨團表達嚴正抗議。民眾黨團聲明強調,針對議決法律案: 、預(決)算案等國家重要法案,皆本於法定職權、權責分立原則,嚴加審議。
: 民眾黨團聲明指出,民眾黨團樂於就國會改革等重大法案與各界專業人士及人民對話,在: 「公正與真實」的客觀事實進行論辯,深化民主;立法委員本於職權正如律師倫理應「忠: 實蒐求證據」、才能訟辯,也才能真正完善法治、落實司法尊嚴、伸張正義,不淪有權勢: 者弄法的工具。
: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這就是綠師的水準喔
: 難怪跟沒考上律師的一個樣
: 怎麼黨的隨附組織這麼多阿
: 黨怎麼硬幹 都安靜無聲
: 現在廢話一堆 連議事規則都可以睜眼說瞎話
: 我就要看這些咖繼續表演
: 大兵真是太有喜感了
: 可惜黑熊脖子沒斷 沒辦法遞補
: 嘻嘻

民眾黨團講這什麼垃圾話


該不會又是那個 陳智O的…傑作吧?


首先


委員會本來就不是會直接表決的地方


週去委員會審查時。 通常都是


個別立委或黨團的提案進行討論


討論有共識就是 送出共識的提案

沒有共識的話


大部份的情況都是 全部保留送出去


少數情況才是用表決的


而且表決也多是


通常都是 點名表決、口頭表決


也就是主席(召委)會問立委 贊成還是反對


就算是舉手表決

一。人數這麼少,也能知道誰贊成、誰反對

二。委員會只是完成審查,不是完成立法,之後還要二、三讀。



民眾黨拿 委員會的法案審查 來和 院會的二讀、三讀相比


到底是民眾黨自己的無知 ,還是又再欺騙無知的小草?




回到院會表決


二讀、三讀,確實是可以採用 舉手表決


但這通常都是少數黨用來杯葛多數黨之用


(多數黨玩這個… 笑死人, 這又不是人民大會.)




大多數還是用 按表決器表決,少數才是口頭表決、點名表決


極少是舉手表決完全的



因為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


立法委員必須對選民表態,並且留下記錄

(以前只有文字還不夠,

2016年 富有 政治良知、要求程序正義、的黃姓立委 還要求要錄影)


用舉手表決


多數黨立委不敢按表決器,只想完成立法


實在太離譜了。




民眾黨團這聲明是


等於是在 放棄 程序正義


小黨放棄 程序正義


就等同 小黨去支持 大黨操作罷免小黨民意代表


大黨可以霸凌小黨


這種操作和政治智障沒二樣



就問你們, 萬一以後民進黨或國民黨單獨過半


他們要用舉手表決…

你 TMD. 同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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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6.3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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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whung (118.171.6.33 臺灣), 05/19/2024 00:18:17

johnwu 05/19 00:21長姿勢推

※ 編輯: rwhung (118.171.6.33 臺灣), 05/19/2024 00:25:42

afflic 05/19 00:25綠共阻擋會議霸佔主席台 你同意喔?

rwhung 05/19 00:26過去KMT也都這麼做

loveboa01 05/19 00:29不爽去修規章啊~啊沒過半修不過~蛤,

loveboa01 05/19 00:298年怎麼沒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