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告誡不可再犯”不就是吃案???
快被徐的邏輯笑死
嚴厲告誡加害者不可再犯???
這不就標準的吃案
以前職棒球員簽賭被球團抓到
給個尊重就是,球員退休或是不簽了
這個至少算有處理
口頭告誡“不要再跟組頭見面”
然後繼續打球,這樣可以?
口頭告誡不可再犯???
我真的黑人問號
這不就是吃案嗎....
你好歹調離現職吧....
徐這篇的邏輯到底是?
口頭告誡就算處理
那所有長官都不算吃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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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成案
你明天可以到民眾黨黨部壓著徐千晴去報
有寫成FB文章 就不是吃案囉
案
備案不就沒成案?
為什麼不成案??有人有意見??
就被摸頭了吧
乾塔綠班屁事
照柯粉的說法,性騷擾犯不懲處公佈,去其他
地方工作不是會有新的其他受害者??
阿北搓的湯圓味道比較像屎 柯糞很愛
所以有人用權勢壓制徐接受這處理方式?
有人施壓????
9樓說的柯粉說法我有印象
可不可以尊重受害者阿
性騷擾犯不懲處公佈讓大家知道,讓他再去
騷擾其他人???
叫民進黨修法阿
這樣鄉愿搓湯圓的結果 就是同個加害者
騷擾新的受害者
我想問一下柯文哲跟民眾黨能逼徐千晴提
告嗎?
我怎麼想到 施壓 搓掉 鄉愿 這些詞???
如果需要公布 反正民進黨完全執政
綠糞吃屎 燒不起來 好急
去修法 不然在這罵在野黨都沒用
所以 是誰施壓??
檢討受害者,一如既往邏輯笑死人
gogen 你可以去問徐千晴啊!用點大腦
a855110 有人施壓的話,是檢討受害者?
pkpk23456 我又不認識徐
為什麼上面決定不聲張是檢討受害者?
現在標準不就是沒移送法辦或沒公開就是吃
案嗎?息事寧人也是吃案
你腦補成這樣你爽就好,所以小智是用什
麼威脅余正煌和解啊?
余一定是被摸頭才跟小智和解啊!按照你
的邏輯
不是阿,有性騷犯為什麼不讓他接受法律制
裁???
果然語塞只能拿林智堅墊背了
pkpk23456 余是30萬合解,錢啊
余拿了30萬,所以和解,有什麼問題?
語塞?受害者不告是他的權益,你想知道
他有沒有摸頭問他本人不是最快?然後我
按照你的邏輯舉例也能哭喔?
就包裝好的吃案呀 受害者與黨的共謀
難道徐也是拿錢和解?是這樣也沒問題啊
余沒拿錢! 那是捐公益 !連新聞都沒看
清楚
所以才說徐想捧柯 卻自曝柯的問題
我就問這樣搞 是不是讓加害者多騷擾一
個啦?
捐余指定的團體
最後還是離職不是解職
笑死 你怎知道他是自願還是被摸頭?
pkpk23456你才沒看清楚
余被摸頭按照這條件和解沒有可能嗎?
是余決定了錢捐給誰
我不知道,我們只是想搞清楚
你從哪邊能證明余不是被威脅用這條件和
解?
其實就是息事寧人了
不會因為出來說黨主席好棒棒有改變
徐如果是拿錢和解,是這樣也沒問題啊,合
情合理
塔綠畜,對呀被幹才合理
所以你要腦補徐是被摸頭你高興就好!
我懶得去腦補余有沒有被摸頭
pkpk23456 余被威脅???奇怪了,林要拿30
萬出來欸,這是正常的和解
李眉蓁也是這樣和解
不過你講這種話小心傳到徐那邊你準備當
口譯哥2.0啊!
pkpk23456你都是講不合常理的假設
難怪民進黨會叫受害者跳車,因為支持者
都長這樣
小智哭窮你不知道嗎?
當事人不告是他的自由 問題是加害者至少調離現職給個處理吧 口頭告誡到底哪招??? 黑人問號耶 不昭告天下保護當事人當然可以 但是至少內部要懲處吧 口頭告誡不就等同吃案? “我跟他說了,他以後不會再犯” 苦笑耶
※ 編輯: casper955033 (220.141.225.24 臺灣), 06/10/2023 23:44:40我講的都是假設,我一再說了,我不知道狀況
啊
你愛腦補我為啥不能順著你的邏輯腦補?
不知道講這麼爽幹嘛?
pkpk23456 你知道林眉蓁和解金額?比30萬多
?
沒錯,要學DPP壓著被害人去向加害者道歉才
徐千晴也不會很難找吧!去民眾黨黨部照
就好啊!何必在這邊腦補
不是吃案,死忠眼中,去警局備案等於吃案啦
vow70哪裡有DPP壓著被害人去向加害者道歉?
??
你覺得他是被摸頭,請去跟他本人求證,
而不是在網路二度傷害受害者,別學口譯
哥
死忠仔:說你吃案就吃案,去警局備案又怎樣
笑,我有說吃案嗎?我只問為什麼沒成案?
只有備案沒報案,沒走性平、沒提告,加害者
沒有逼被害者向加害人道歉?要不要看蔡沐霖
繼續正常工作,看不出哪裡有付出代價 XDDDDD
民進黨又爆性騷! 前黨工求助青年部主任卻
被逼道歉:妳給人家燒到整懶趴火
加害者何止繼續正常工作 還繼續加害下
一個呢
覺得吃案的麻煩壓著徐去告。
被害前黨工的臉書發文都有這些內容耶
4
不是去警局報案了嗎?
是備案,不是報案啦 XDDDDDDDDDDDDDD
vow70 你講的這個應該是沒錯,是我錯了,so
rry,蔡沐霖有說
徐美女證明了TMD沒有性騷處置機制
你的邏輯是??受害者都滿意了就你意見多
至少打個手心
備案不提告是徐自己的選擇,但是直
屬主管跟柯文哲就是該怎麼辦就怎麼
辦.跟民進黨主管直接擺爛不同
那有沒有備案?還在跳針喔
看看資進黨怎麼處理的?
吃案要像民進黨那樣才是正解
跟吃案87分%像
為了前途
22
Re: [討論] 做筆錄漲知識講一下告誡書好了 剛剛筆錄時 看到一篇發文、七則推文 主要七則推文都有提到油寶、油油 承辦員警當場致電家防官1
[黑特] 想性騷擾的歡迎加入民眾黨三黨標準已訂 民進黨: 以前 小咖性騷會被幹掉,大咖不會。 現在5
Re: [新聞] 快訊/四叉貓涉《跟騷法》收警局告誡單跟騷法在制定的時候就有很大的爭議 但當初制定時爭議比較大的「性或性別有關」在這個案例中,反而不是最大的爭議 畢竟性或性別有關這個要件 典型義涵指的是行為人對被害人本身出於性或性別有關的目的(在這個案例中明顯沒有) 但法條只規定性或性別有關,也沒說要對被害人有這個意圖才算1X
Re: [情報] 台啤英熊FB 林玠禾追加懲處2/19公告, 原來所謂"最嚴厲懲處"就是10萬+口頭告誡,標準定下來以後各球團跟裁判自己小心啊 我只能說,這隻球團真tm搞笑 暴走GM+好賭志工+幹架助教1X
Re: [新聞] 最美發言人徐千晴曝「被民眾黨長官性騷」等一下等一下, 推文是文盲嗎? ※ 引述《a058053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之銘言: : 徐千晴說,柯文哲指示時任直屬主管帶著她到警察局備案,保留各種證據,同時請直屬主 : 管將相關狀況,全部告知負責性騷擾防治業務的同仁,她與加害者之間不再需要有任何的X
Re: [轉錄] 徐千晴徐千晴講的其實是另一個柯文哲荒腔走板的故事,只是經過了文字包裝,怠惰失職居然看 起來好像是用心處理了… 白粉倒底平常都喀些什麼? 我們先看性騷擾的法律責任,一般的性騷是行政罰鍰,涉及親吻擁抱和撫摸隱私部位的是 刑事處罰,但是要告訴乃論。 徐自己提到她到警局「備案」後決定不提告,所以看起來她遇到的是侵犯身體的性騷,甚3
Re: [新聞] 范雲:停止利用女人傷痛換政治紅利2020年9月9日,《鏡週刊》刊登丁允恭女友「Y小姐」(後來公開身份,當時為新聞記者 何芸萱)爆料,稱丁某涉及劈腿、婚外情,丁某謊稱單身與她交往,除了正室嚴婉玲 之外,尚有一位法務部調查局的女探員、女主持人,加上自己,共有三位女友,周旋四女 之間。丁某數度要求她上班時間到局長辦公室,並與她性交。丁允恭不愛戴保險套, 說戴套讓他無法「展現神威」,甚至要求她服事前避孕藥、做「子宮避孕器」手術等,但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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