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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臉書留言辱罵藍委游毓蘭「母豬」 新竹男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臉書留言辱罵藍委游毓蘭「母豬」 新竹男作者
words2012
(づ′・ω・)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4

對!

任何人被罵

都可以提告!


今天葉毓蘭立委告人

只是行使她的權力而已


長年來,蔡英文總統也是照三餐在八卦板與政黑被罵

她其實有權利告人

但她為人寬宏大量

身為國家最大咖的人!

所以懶得去計較!


我是奉勸各位

罵人

就是違法!

沒有被告是運氣,是對方度量大

被告就認命!公然侮辱就是違法!


※ 引述《Friend5566 (朋友56)》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reurl.cc/Q46vX2
: 2.新聞來源︰
: 聯合
: 3.完整新聞標題
: 臉書留言辱罵藍委游毓蘭「母豬」 新竹男下場曝光
: 4.完整新聞內容︰
: 國民黨籍立委游毓蘭臉書粉絲專頁有近5萬名追蹤者,去年游在臉書張貼「乾媽出任務」: 影片,未料下方有人留言「國屎黨的葉毓蘭那頭母豬」等不雅字句,游委請助理報警提告: ,警方追出是新竹市的黃姓男子留言,法院經審理後判黃男犯公然侮辱罪,處3000元罰金: 。可服勞役。
: 簡易判決指出,40歲的黃姓男子去年3月24日晚間11點多在住處用手機上網,滑到立委游: 毓蘭(原名葉毓蘭)的臉書影片竟心生不滿,用暱稱「王OO」的帳號在影片下方留言,: 寫下「我只看到一頭母豬在靠腰」「國屎黨的葉毓蘭那頭母豬」等字句。
: 游毓蘭發現遭網友留言辱罵「母豬」不甘受辱,委由許姓助理於同月28日報警提告,經警: 循線追查發現是家住新竹市的黃姓男子涉案,警方在4月8日中午12點多持新竹地院搜索票: 前往黃男住處搜索、查扣相關電磁紀錄,並移送法辦。
: 黃姓男子警詢、偵訊中針對案情坦承不諱,案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審理認為黃姓男子所為已觸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 法官認為黃姓男子僅因政黨立場不同,不思理性溝通解決問題,竟於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 見共聞的社群網站留言辱罵告訴人,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及犯後態度尚可並兼衡高中肄業: 、經濟小康等情形,量處罰金3000元,如易服勞役,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 5.附註、心得、想法︰
: 有政府 會告人 好安心
: 塔綠斑綠色恐怖綠共又在用法律恐嚇人民了
: Ptt柯粉整天罵菜母豬都沒人被告
: 結果罵藍白的直接被告
: 綠色恐怖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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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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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s2012 02/25 20:57沒有公眾人物就不能告人的

words2012 02/25 20:57我是認為有些人有錯誤認知

words2012 02/25 20:57以為公眾人物告人就是氣量狹小

uam 02/25 21:06網路一堆愛嘴的說要言論自由,被吉又哭哭

ween0717 02/25 21:37人身攻擊就是能被告~一堆可憐蟲可能想

ween0717 02/25 21:37不通吧,智商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