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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選罷法第廿六條 通過行政院版本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選罷法第廿六條 通過行政院版本作者
fytnship
(<)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29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 引述《nightwing (夏日浮雲)》之銘言:
: : 標題: [新聞] 選罷法第廿六條 通過行政院版本
: : 時間: Fri May 26 16:46:25 2023
: : 推 hydra3179: 不過致中回鍋從政,也沒地方選得上了吧 59.124.165.188 05/26 16:48
: : 推 QQFU: 賴的黑金槍真厲害,完全切割中 101.12.89.153 05/26 16:49
: : → tinmar: 現有法律縣市首長二審還沒定讞 都能去職了 59.115.159.217 05/26 16:49
: : 推 Nobita: why? 議員只要10%票就能當選喔 118.160.143.201 05/26 16:49
: : 推 holyhelm: 違憲大王賴清德 36.236.253.92 05/26 16:49
: : 推 cfetan: 綠,利多出盡,利空隨至 118.231.176.243 05/26 16:49
: : → tinmar: 未定讞不能從事公職 並不稀奇 59.115.159.217 05/26 16:50
: : https://i.imgur.com/vd168r4.jpg

: : 邱莉莉和林志展呢?可以繼續當正副議長吧,需不需要停職。
: 笑死人了,還提什麼邱莉莉!
: 人家在提法案是眉角的好嗎?
: 你自己去查貪污治罪條例!
: 為什麼十年未定讞者?某人就是明明白白的講要在野黨去提釋憲案丫!
: 就是要政治操作丫!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7
: 第 4 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 弊情事者。
: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 今天邱莉莉只要不是當面期約的現行犯,只要沒有直接罪證明期約或是收受賄賂!
: 基本上所有的刑度都不可能來到十年以上好嗎?
: 明明刑法就有禠奪公權的刑責了,你補一個未定讞者做什麼?
: 脫褲子放屁嗎?
: 這些跡象都在在的說明,民進黨就只想做政治操作,你還當他真的在打黑金嗎?
: 現在全民都深受詐騙案所困擾,為什麼不連同詐騙案和性侵犯一起納入?
: 打黑要打到底好嗎?
: 弄一個擦邊球做什麼?

附議這篇

其實就在玩一個難以實現的法案 呼嚨選民
幾乎就跟統獨議題一樣

- 若投同意票

限時就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
釋憲完後 高機率這條法案又會被打回原樣

還是說等釋憲完反正也大選後了
那這是不是在呼嚨選民???

- 若投不同意票

又會被大眾質疑究竟 到底有無要反黑?
但你單靠違憲說法來反對這法案
那反黑的部分怎麼辦? 又不是不想反黑

這一題 幾乎就跟統獨議題一樣 一定要統獨選一邊嗎?
現實就目前兩邊都不可行 你不選我就當你包牌????

難道沒有真正可行的第3種解法?
可以反黑又能真正推行的方法


以上是我看到表面明顯可見的部分看法


至於民眾黨自己決定統一棄投的想法
就等他們自己公開說明


附錄條款

「選罷法」第26條新增排黑條款,增訂曾犯「黑、金、槍、毒」,以及國安三法、反滲透法、洗錢防制法等,經有罪判決確定,或是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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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 1.國民兩黨仍迷信靠基本盤就贏 票投藍綠之外為首要之務

2.投給民進黨就是投給國民黨 投給國民黨就是投給民進黨

3.完全執政帶來的只有完全的腐化 沒有完全負責
票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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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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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wing 05/26 17:57國安三法 是哪三法

hoberg 05/26 17:58阿扁接下來可以跟郭董見面了

bulden 05/26 18:00但國安三法

bulden 05/26 18:00「國家安全法」、「集會遊行法」、「人民

bulden 05/26 18:00團體法」

bulden 05/26 18:00集會遊行法、跟人民團體法就大有問題了

bulden 05/26 18:00看看集會遊行法

bulden 05/26 18:00集會遊行法

bulden 05/26 18:00第 4 條

bulden 05/26 18:00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bulden 05/26 18:00第 6 條

bulden 05/26 18:00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

bulden 05/26 18:00行。

bulden 05/26 18:00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

bulden 05/26 18:00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國際機場、港口。

bulden 05/26 18:00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

bulden 05/26 18:00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bulden 05/26 18:00所以正確來說,民進黨在針對中選會進行擴

bulden 05/26 18:00權!

twistfist 05/26 18:00哪裡呼嚨,違憲就是告訴選民憲法不讓

twistfist 05/26 18:00,反正至少你不能怪我不反黑

fytnship 05/26 18:02推一個憲法不讓的法案 這不是呼嚨??

nightwing 05/26 18:05中選會以後會變成太上皇機關 權力很大

twistfist 05/26 18:12政治又不是物理,結果一樣但誰決定就

twistfist 05/26 18:12完全不同,修法被提違憲哪有被嘴黑金

twistfist 05/26 18:12嚴重,你要承認違憲就得先承認執政黨

twistfist 05/26 18:12不是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憲法就是保障

twistfist 05/26 18:12黑金

JCrawford 05/26 18:13你馬幫幫忙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

JCrawford 05/26 18:13早就被判違憲失效了

bulden 05/26 18:29有人問國安三法,我就貼國安三法丫

kaiyun0523 05/26 18:35柯糞真會幫主子找藉口 阿北就算拉屎柯

kaiyun0523 05/26 18:35糞也會吃下去

honen 05/26 18:55你大法官?

rayven 05/27 01:01先抹先贏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