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
※ 引述《cblade (cblade)》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TPPfanpage/posts/1064415671707611
: 2.轉錄來源︰
: 台灣民眾黨FB
: 3.轉錄內容︰
: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聲明如下:
: 一、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主席住家、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以來,柯文: 哲主席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踰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 ,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檢調一定是搜索嫌疑犯有辦公過的地方呀
而且馬拉松式訊問是柯文哲跟他律師團隊失誤
是從檢方逮捕算24小時
黃國昌立委你自己也知道還要提案修法
第一點幾乎沒有問題好嘛
柯文哲無保請回 民眾黨團檢討刑事訴訟法列優先法案
黃國昌表示,檢廉稱當民眾自動配合調查,人身自由並未受到拘束,所以法定的24小時還未起算,但當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自願配合前往廉政署接受調查,請問檢察官憑什麼不讓柯文哲接受媒體訪問,不斷催促柯文哲上車。
黃國昌指出,如果大家都自願配合調查,以後請在程序上清楚告知民眾自願接受調查的權利,人身自由並未被拘束,隨時可以依照自由意志離開,相信這是針對每位被視為犯罪嫌疑人應享有的保障,因為每個人都可能遇到像柯文哲相同的狀況。
: 二、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洩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台灣社會的: 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 為笑柄,柯文哲主席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
這個我支持
看檢方是誰放消息的就把他抓出來
: 三、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之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 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為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 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 為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然而,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 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前市長一人所決行;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
: (2024.1.24﹚,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 、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
、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內容足以證明,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將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很重要所以貼三次
重點畫錯了
第一點的重點轉折明明就在這裡
你們民眾黨要不要去跟柯律師團隊對對看
是哪裡放棄爭執造成這樣的結果
: 四、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 ,法官諭令更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 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 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的陳述,仍與已為北院目前羈押的本案共犯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等人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再加上圖利罪已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第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圖利罪之要件,但究竟是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還是與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查明。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的陳述,仍與已為北院目前羈押的本案共犯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等人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再加上圖利罪已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很重要所以貼三次
重點畫錯了
法院認為
1. 被告柯文哲有機會轉成重罪
2. 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所以才羈押禁見
你們民眾黨相信柯文哲清白還不會串證
而法院認為有機會轉重罪還有串證滅證疑慮
根本兩個平行時空
不會有交集的
: 五、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為民謀福,坦蕩清廉;三十年從醫生: 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台灣民眾黨將堅定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本: 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絕不能淪為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 之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台灣民眾黨將全黨上下一心、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 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團結一致: 、堅定前行。
第一點和第三點真的是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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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爆
[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 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96
[討論] 北院新聞稿在Treads上看到有記者貼出來了 1. 不爭執並且承認部份事實,圖利罪嫌疑重大 2. 案情後續可能往貪污賄絡重罪發展31
[討論] 裁定理由書白話版 by Claude這是一份法院的裁定理由書,主要內容如下: 被告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1.被告承認部分指控事實 2.被告明知增加京華城容積違法,仍執意為之 3.導致共犯沈某獲得200多億元不法利益16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14
Re: [討論] 羈押+不得再抗告(推文指正可抗告)裁定詳細: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9
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7
[討論] 承認部分事實但與其他人陳述有落差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 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請京、應曉薇、彭振聲等 所述不一。 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 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5
Re: [新聞] 羈押3理由曝!圖利沈慶京逾200億疫情期間高端的魔幻操作,李秉穎說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台北市長把權力下放給都委會不插手是執意為之 我都想問一下硬要拱高端拱到永遠都看不到二期假裝沒這回事的政府哪個比較 執意為之? 啊你說貪汙犯嫌圖利吧,無法從柯那邊找到金流4
[黑特] 阿北被羈押應該是有內鬼害的關鍵是這段: 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 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 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 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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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啥館長事件燒不起來?42
[討論] 柯文哲各有一個好消息跟一個壞消息 !27
[討論] 這次台灣奪冠改變了你什麼?29
[黑特] 雲南半夜出現「習近平思想」廣播18
[討論] 柯文哲慘了21
Re: [討論] 大媽老司機爆料 檢方跟她說一件恐怖的事17
[討論] 阿北有可能爆像柯林頓或丁守恭等級的事65
[黑特] 苗博雅罵組頭陳之漢 罵得我氣都起來了X
[討論] 館長:我做球版的追訴期已經過了15
Re: [討論] 拼經濟的口號是何時開始淡出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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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就算莊瑞雄賭也不能救援館長做球版啊40
[討論] 小草建議看一下今天的新聞面對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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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小草注意 支共重點排查"三失一偏"人員7
[轉錄] 大聲講統一 國民黨才能重返榮耀8
Re: [新聞] 獨家/許銘春高雄市長民調墊底!民進黨7
[討論] 莊瑞雄就算有在賭又怎樣???7
[討論] 只能眼睜睜看著柯文哲被關了嗎?3
[討論] 請大家奔走相告館長不是組頭7
[黑特] 洪申翰,要求部屬假日加班,應該下台6
[討論] 黃珊珊應訊完也認為阿北收錢嗎?4
[黑特] 洪申翰政治敏感度太低了5
[黑特] 消防法三讀通過後 政院說緩衝五年再執行2X
Re: [討論] 西台灣人很常陷入的思考誤區6
Re: [討論] 為啥館長事件燒不起來?6
[討論] 選前小草在PTT貼的捐款單都set好的?5
[討論] 有捐款給柯文哲的去查詢自己的捐款記錄嗎9
[轉錄] 沃草 Watchout FB 英國國會通過挺台決議4
[討論] 陸妹彭弋航左邊記者臭臉,右邊卻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