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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作者
remprogress
()
時間推噓 X 推:0 噓:1 →:2

※ 引述《cblade (cblade)》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TPPfanpage/posts/1064415671707611
: 2.轉錄來源︰
: 台灣民眾黨FB
: 3.轉錄內容︰
: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聲明如下:
: 一、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主席住家、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以來,柯文: 哲主席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踰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 ,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檢調一定是搜索嫌疑犯有辦公過的地方呀
而且馬拉松式訊問是柯文哲跟他律師團隊失誤
是從檢方逮捕算24小時
黃國昌立委你自己也知道還要提案修法
第一點幾乎沒有問題好嘛

https://tinyurl.com/3tnab86v

柯文哲無保請回 民眾黨團檢討刑事訴訟法列優先法案

黃國昌表示,檢廉稱當民眾自動配合調查,人身自由並未受到拘束,所以法定的24小時還未起算,但當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自願配合前往廉政署接受調查,請問檢察官憑什麼不讓柯文哲接受媒體訪問,不斷催促柯文哲上車。

黃國昌指出,如果大家都自願配合調查,以後請在程序上清楚告知民眾自願接受調查的權利,人身自由並未被拘束,隨時可以依照自由意志離開,相信這是針對每位被視為犯罪嫌疑人應享有的保障,因為每個人都可能遇到像柯文哲相同的狀況。


: 二、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洩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台灣社會的: 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 為笑柄,柯文哲主席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

這個我支持
看檢方是誰放消息的就把他抓出來



: 三、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之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 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為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 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 為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然而,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 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前市長一人所決行;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
: (2024.1.24﹚,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 、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
、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內容足以證明,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將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在過程中並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很重要所以貼三次
重點畫錯了
第一點的重點轉折明明就在這裡
你們民眾黨要不要去跟柯律師團隊對對看
是哪裡放棄爭執造成這樣的結果



: 四、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 ,法官諭令更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 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 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的陳述,仍與已為北院目前羈押的本案共犯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等人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再加上圖利罪已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第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圖利罪之要件,但究竟是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還是與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查明。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的陳述,仍與已為北院目前羈押的本案共犯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等人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再加上圖利罪已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段浮動的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重刑,未來被告若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推翻舊說法,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確有事實認定被告,可能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很重要所以貼三次
重點畫錯了
法院認為
1. 被告柯文哲有機會轉成重罪
2. 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所以才羈押禁見
你們民眾黨相信柯文哲清白還不會串證
而法院認為有機會轉重罪還有串證滅證疑慮
根本兩個平行時空
不會有交集的




: 五、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為民謀福,坦蕩清廉;三十年從醫生: 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台灣民眾黨將堅定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本: 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絕不能淪為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 之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台灣民眾黨將全黨上下一心、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 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團結一致: 、堅定前行。


第一點和第三點真的是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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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7133562003 09/05 19:33你貼了四次

shermantan 09/05 21:36字太多,小草蔥看不完,

shermantan 09/05 21:36tmd也不想讓小草、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