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免術換證是在吵什麼啊
戶籍法第4條第1款第1目辦理戶籍登記中的出生登記資料內含性別登記。
同法第21條規定戶籍登記事項變更,應為變更。
再按照同法第46條當事人是變更登記申請人。
希望變更登記的人依據21條與46條請求性別變更。
到戶政事務所會是,戶政事務所會告訴你,內政部曾經提出函示表示要變更性別登記要繳交2分精神鑑定變性診斷跟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等等的證明書,所以沒證明書你沒辦法變更登記,於是會申請否准。
希望變更登記的人就會去行政訴訟。
現在的問題在於戶籍法沒有法源依據授權內政部可以出這份函示,所以只要去打官司,通常會因為違反法律保留增加法無明文限制與有違比例原則,最後戶政事務所必須准許同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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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用行政函釋代替法律固然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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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法院判決我也不以為然 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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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的性別是生理上的性別 個人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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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應該是社會性別 法官把這兩種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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淆就會變成認同社會性別是女性的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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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理性別其實還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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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理說 登記事項事後有變更應該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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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於生理性別有變更 至於法律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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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比照人民申請徵收既成道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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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無依據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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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應該改成欠缺公法上請求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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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戶籍法裡對「戶政事務所」的不同規定第六十一條 國民身分證之初領、補領、換領及全面換領,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初領、補領或全面換領: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 換領: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紀載事項變更者,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 申請;國民身分證有毀損或更換相片之情形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前項第一款所定之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公報者,得1
Re: [討論] 地所發文戶所釐清疑義好像很難?請問想釐明什麼?最後戶籍資料如果有錯就申請更正戶籍資料,沒錯就按最後戶籍資料本 於職權! : 結果回文就是 : 回覆我我自己也能從系統調閱的資料 : 對於相關疑義完全不予理會1
Re: [討論] 跨性別者住女宿爭議,各位女性朋友怎麼跨性別變更性別(換身份證) 需不需要先強制動變性手術? 有人上訴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了 今天這個案件的判決結果出來了 法官判決 內政部那個行政命令/函釋(即換身份證一定要先強制動變性手術) 因違反法律 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 而違憲,1
Re: [新聞] 嘉義「男」變更性別被拒!只因他未切除以下參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一一三年度訴字第一五五號行政判決 六:本院之判斷︰ (三)性別變更登記涉及憲法保障之性別自主決定權 個人之性別歸屬,為其人格自由發展得以完整之基礎,故個人持續自我的性別認同,應為 憲法第22條保障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及人格權之保障範圍(司法院釋字第585、6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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