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便當會影片 曉薇當著阿北面斥責官員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便當會影片 曉薇當著阿北面斥責官員作者
shirman
(跟風向對幹克什米爾居民s)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9

※ 引述《sean5236921 (加料水果)》之銘言:
: 重新梳理一下
: 我們現在是要審柯圖利/貪污罪對吧?
: 所以這影片跟金流毫無關係暫且不提
: 以被告收賄之後 要下指導達成利益交換 這個邏輯去思考
: 這影片不能證明柯有下指導棋(三立新聞說明柯在影片中未發一語 應回覆 40分鐘的會: 這影片只有五分鐘 本就是其中的一小項)
: 不提應怎樣 沒有人care她
: 這影片只能證明這一天 有這五分鐘 阿伯有聽到應在他面前噴 就這樣啊。
: 然後咧?
: 知情? 你一個市長每天開好幾小時的會 就五分鐘 他說不知道 很牽強? 你自己會記得: 嗎?
: 退一萬步來說 阿伯就算知道了 啊然後咧?他有指示嗎?
: 1.收賄 2.下指導棋
: 訴訟已經開始了耶 不用藏了耶 到現在收賄沒有證據 下指導棋也沒有證據 到底是什麼洨?
: 拜託弄個綠媒 綠名嘴已經提幾百次一刀斃命的證據出來 我們站一起撻伐貪污仔不好嗎?: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個吼,我們可以用兩種方式來反駁小草的論點

1.依照小草的邏輯

我們先把人事物去識別化,改成這樣好了

民進黨市長放任議員在他眼前施壓公務員

要公務員通過一件違法、讓財團賺取數百億的案子


請問小草會說

「啊這個市長有下指導棋嗎?沒有就沒他的事」

會這樣嗎?

不會嘛

一定會說這個市長默許、這個市長放狗咬人

這個默許理論,其實也跟接下來的方法論類似


2.依照刑法

刑法第13條第2項-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依照社會通念

民代都是擁有極大權勢的人物

向一般公務員施壓,公務員很可能即便明知違法,也不得不迫於權勢妥協

而柯文哲這個市長還同時在場

卻不對民代要求加以拒絕

而是不發一語,坐看事態發展

那就很有可能是這個事態發展不違反他的本意

即刑法上的間接故意

或是小草或阿北本人很愛講的「默許」「放狗咬人」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6 (臺灣)
PTT 網址

Malion 06/05 16:59所謂的斥責是什麼?打這篇的人知道嗎?

Malion 06/05 16:59還是黨說是斥責就是斥責?

heny 06/05 17:00亞斯缺乏共感,所以阿北聽不懂應在施壓

heny 06/05 17:00選我正解

Malion 06/05 17:02我還以為「很不厚道,不友善」是抱怨

Malion 06/05 17:02原來是斥責啊?

ms883050 06/05 17:04這也能凹,你乾脆說我沒有釣,只是把餌

ms883050 06/05 17:04放下去。

ms883050 06/05 17:04就是施壓,關說,這違法你知道嗎?

Malion 06/05 17:06哪天,請,謝謝,對不起都變斥責了

Malion 06/05 17:06只要黨說是就是了

dusker 06/05 17:40小草:什麼事都要賴清德負責,但阿北什麼

dusker 06/05 17:40事都不知道

linbasohigh 06/05 18:53笑死,柯開的每場會都變成施壓?然後

linbasohigh 06/05 18:53都委會柯每場都去施壓?真的是反到毫

linbasohigh 06/05 18:53無邏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