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刑法131條圖利罪 1934年就有 小草別靠盃
大家去翻翻刑法131條的歷史,
什麼叫圖利?
1934年第一次訂定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2001年修訂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有看到了嗎?在中華民國成立初期,公務員有圖利他人的行為,就是一種罪!
後來才有修法,變成增加【明知違背法令】的條件,就是希望公務員不要因為【小小疏失】就抓去關,那樣太苛刻了。
一個國家百年來的法律,為什麼因為你們柯文哲踩到了,就吵著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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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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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抓進去就不要放出來了
噓
笑死人了 民進黨的自己犯圖利 就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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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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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整個北市府抓起來
推
小草是文盲還法盲,重點在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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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合法圖利在那扯東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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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還有哪些新事證 快搜集一下 遞狀北檢
推
小草很喜歡攻擊別人,掩飾主子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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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推
2F下周可以去提告
推
對啊 自己主子拿大巨蛋當弊案政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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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述德的時候怎麼不講政治迫害
噓
圖利還有合不合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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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草無腦,別太計較
推
現在證明號稱很多高學歷的蠢草,行逕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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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到跟沒讀書沒兩樣...XD
噓
合法就不構成圖利罪啊,小草會看法條嗎
推
2F可能是下個中小坪…..
推
理組小草法盲不知道什麼是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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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圖利特定廠商 到底有沒有問題我國法律當中有一條圖利罪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現在不論是綠能還是雞蛋 感覺都怪怪的13
Re: [問卦] 側翼:郭董唾液機就沒有圖利廠商?白癡側翼 圖利罪 中華民國刑法 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 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為有消息說柯文哲被列他字案被告 但其實這沒甚麼 實務上 柯文哲要被依圖利罪起訴的機率仍然非常低 柯文哲只要沒有收錢或有任何不法對價 基本上就沒事了 至於其他行政上的各種瑕疵導致圖利的嫌疑 最多就某個主管去扛 甚至機會也不高 所以更不可能辦到首長
- 刑法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如果只負政治責任下台,是不夠的 應該至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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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略以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 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6
[問卦] 圖利罪有可能適用法官或檢察官嗎?第 131 條 圖利罪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純請教,如果未來出現某個情境 公務員:檢察官和法官4
Re: [新聞] 快訊/台大碩士學位遭撤銷?!鄭文燦鄭文燦論文涉嫌抄襲,指導教授陳明通,口試委員林佳龍,所以其實應該還要 追查口試委員是不是也是賣學位的共犯, 刑法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 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3
[問卦] 圖利罪『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 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 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 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2
Re: [新聞] 海巡副所長放任陸客偷渡澎湖影片曝光 遭如題 這傢伙麻煩大了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 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2
[問卦] 警察不取締違規算瀆職嗎?餓死抬頭 我查了一下刑罰瀆職罪 好像只有第 131 條比較有機會?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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