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福部:出養國家介入 由地方政府評估
總算改了 遲來的正義 關於民間組織可以對出養兒童有完全的權力
甚至像是商品一樣 給兒童設下各種出養潛規則
"單身、非典型工作者、年紀太大、結婚時間長短、有無小孩等,雖然未明列在現行出收養辦法中,但媒合機構卻各自有的潛規則,收養者常必須私下打探、尋找最友善或有利的媒合機構。
以年紀限制來說,台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王惠宜指出,依照《民法》1073條,收養人的年齡,必須比被收養人大20歲以上,也就是說,收養人至少須滿20歲,但並沒有規定年齡上限。
不過,依《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辦理收出養服務的機構在不違反《民法》的前提下,可自行訂定收養人與孩子間的年齡差距。
一名收養人便向《報導者》透露,有的媒合機構希望收養人的年齡差距不超過45歲、有的是50歲,有的則完全不限制;甚至有些機構會希望夫婦結婚超過5年,或者沒有自己的孩子,有些機構則沒有這些條件。收養人須多方詢問,才能找到符合條件的媒合機構。"
https://www.twreporter.org/a/foster-care-system-adoption-flow-and-rules
簡直像是人口販賣集團
能有潛規則 那能不能收紅包? 這用膝蓋稍微想一下就知道
民團不是公家機關公務人員收紅包能算收賄嗎?
國家公權力應該照顧的兒童 居然讓民團有完全的權力搞販賣人口
我早就罵過很多次 幾乎只有台灣這樣幹
這種荒謬的事情 只能說販賣人口背後牽扯的利益太大
靠死了一個人 總算改了
這種荒謬的事情 居然得靠死人以後才能改
政府實在有夠爛
※ 引述《jerrychuang ()》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衛福部:出養國家介入 由地方政府評估
: 不再只由民團家訪 政府也會派員訪視 並提高頻率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316000338-260114?chdtv
: 2.新聞來源︰
: 中國時報 林周義
: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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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福部:出養國家介入 由地方政府評估
: 不再只由民團家訪 政府也會派員訪視 並提高頻率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1歲童「剴剴」出生於脆弱家庭,因外婆無經濟能力,被安排出養,卻遭兒童福利聯盟媒: 合的保母虐死。為避免悲劇重演,衛福部15日檢討會議決定,出養須由國家介入,未來兒: 童出養不再由民團評估,交由地方政府處理;保母收托家外安置兒童,不再只由民團做家: 訪,政府也會派訪員進行,同時研議提高收托訪視頻率。新北、台北市政府及兒盟10日內: 須提出檢討報告,衛福部下周一將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會議結果。
: 要求雙北及兒盟 10日內提檢討報告
: 衛福部15日召集兒盟、新北、台北市政府及專家學者進行檢討會議,並提出8大精進作為: 。由於外界高度關注此案有無出養必要?出養前有無提供原生家庭充足的支持?因此會議: 首要即是檢討出養機制。
: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一個孩子該被出養,還是留在原生家庭,應該慎重評估: ,現行規定由民間團體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但未規定地方政府不能做,導致各縣市做法: 不一。目前全國待出養的3歲以下兒童共177人,鑑於「剴剴」事件,未來出養改由地方政: 府進行,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原生家庭若沒有能力,就要提供支持,地方錢不夠,: 中央也會協助。
: 加強社會安全網、兒童醫療網合作
: 另針對保母收托家外安置的兒童,張美美表示,未來不再只由民團做家訪,政府也會派訪: 員進行;現行規定,初次收托者,1年內訪視4次,收托1年以上者,每年訪視2次,衛福部: 將盡速邀集地方政府,研議提高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不必等托育專法立法,4月: 底前就先提出訪視原則。
: 至於保護個案則明定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涉及跨縣市分工,如有: 爭議,由中央協助釐清,今年中央與地方將共同合作,提高專業人員的辨識知能,將兒保: 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提升各界的敏感度。
: 為幫助幼兒能有多一道把關,衛福部也宣布加強社會安全網、兒童醫療網的合作,已由政: 府安置的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一旦多次聯: 絡不上家長,醫院就會馬上通報社會安全網,由社工體系進行追蹤。
: 藍批踢皮球 薛瑞元稱衛福部沒卸責
: 對於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批評衛福部長薛瑞元踢皮球心態,是讓幼童失去生命的: 主因。薛瑞元表示,「我沒有說衛福部一定沒有問題,有些事情是長期累積下來,在社會: 體系的陳年問題」。社會局要管的事情很多,分工非常細,此次的案子牽涉到收出養又和: 家庭托育有關,辦理的是不同單位,兒少保護又是另一個單位處理。
: 「人都死了,當然是重大兒虐」,薛瑞元說,社會局要決定哪個單位主責開檢討會議,而: 不是請示中央。如非重大兒虐,有另一個處理模式,但面對重大兒虐,社會局必須決定由: 誰主責,每個都跑不掉,才需要共同開會,看看流程哪裡有問題、哪裡可以改善。
: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薛瑞元表示,「我沒有說衛福部一定沒有問題,有些事情是長期累積下來,在社會體系的: 陳年問題」。
: 所以之前說地方十成的可以去洗地了
: 連塔綠戰神薛瑞元都說衛福部可能有問題
: 畢竟兒福的主導機關就是衛福部
: 兒福的出養出問題
: 衛福部根本責無旁貸
: 只會檢討地方跟社工的
: 也來好好檢討衛福部吧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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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又不是美國,有那麽多稅金可以亂撒
就是沒啥預算,才外包出去,costdown
爆
Re: [新聞] 受虐1歲童曾被愛!前保母欲收養遭拒 想分享一下台灣目前實際的收養流程: 在台灣,收養孩子的名額是要用「搶」的。電視上演的到育幼院選一個有緣份的孩子帶回 家,真實生活中並不存在。 目前政府規定只能透過國內的8家收出養機構辦理,不能指定要收養誰。其中2家在花東, 2家在南部,4家在北部。因為每次的會談和課程都一定要到機構,我和先生住台北,加上46
Re: [寶寶] 收養早產寶寶問題本人在收出養單位任職多年 請原po停止任何收養的動作 因為法律規定無血緣收出養一定得要透過合法收出養單位進行評估與媒合,且雙方皆不得 指定對象。 您私下將孩子接回照顧,未來也一樣無法順利通過法院的收養認可裁定(工作已遇過非常27
Re: [新聞] 受虐1歲童曾被愛!前保母欲收養遭拒(文長慎入) 最近看到小孩受虐致死案,我心裡的感受其實是相當複雜的,尤其是我最近剛剛收養了一 個1歲的小孩,而且我們找的機構也是兒福聯盟。 3年多前我與太太決定要進行收養的程序,我們一開始接觸的是兒福聯盟與勵馨基金會, 因為勵馨的時間我們比較無法配合,所以最後選擇兒福聯盟,其實全台灣的收養機構(印8
Re: [問卦] 兒福同盟為什麼要拒絕前保母收養啊?以法,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均須透過收出養媒合機構評估,代尋適當之收養人以進行媒合,不得透 過親友介紹私下收養,否則此等收養案件皆屬不合法。 在2011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全面禁止私下收養」之前,全台有9成 以上收養家庭都採私下收養(2001年的法院數據)。 像是立委陳昭姿兒子的收養也是透過認識的人指定4
Re: [問卦] 當同志又領養小孩是什麼邏輯?何謂單身收養? 一、單身收養的法律條件 法律對單身收養並無特別規定,僅民法規定收養人須長被收養人20歲以上。 二、單身收養的辦理流程4
Re: [新聞] 受虐1歲童曾被愛!前保母欲收養遭拒 想有合格保母願意收養 卻被不明原因拒絕這點非常的不合常理 關鍵字可以搜到一些資訊 據2022年統計 有566名兒童等待出養4
Re: [討論] 兒虐致死事件 懶人包?確定想收養人是被新北市社會局拒絕的嗎? 社會局有辦收養媒合? 我怎麼印象中收養媒合都是兒福這類民間組織辦的? 話說台灣收養制度有很大問題吧 要收養的人困難重重2
Re: [新聞] 媒合出養孩童遭虐死 衛福部:要求兒我認為媒合出收養的業務應該社會局自己做 開玩笑,決定一個小孩爸媽是誰 這麼重要的事情 讓沒有公權力的私人機構做 政府連違停都不讓民眾檢舉了- 只回應收養問題 收養現任配偶與前任所生的小孩 正確的說法叫做"收養他方子女"或叫做"繼親收養" 因為繼親(繼父母、繼子女)是沒有法律上的責任義務及權利的 收養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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