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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周玉蔻《辣新聞》被重罰40萬元 未落實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周玉蔻《辣新聞》被重罰40萬元 未落實事作者
goetze
(異教神)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7

仔細想想

這真的又是民進黨精彩的一條龍操作

面對瘋狂亂咬的周玉蔻

去年的案子突然在這個時機點判出來

雖然被罰的是民視

但其實就是給周玉蔻的警告

然後判決出來前已經讓周玉蔻請假

這樣等到她10/10上班

這風頭早就過去了

也不用讓她又在節目上噴噴叫

一整個操作真的好精確~

不愧為民進黨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0rz.tw/LGeIC
: 2.新聞來源︰
: 中時新聞網
: 3.完整新聞標題
: 周玉蔻《辣新聞》被重罰40萬元 未落實事實查證NCC開鍘
: 4.完整新聞內容︰
: 媒體人周玉蔻連日透過《辣新聞152》電視節目爆料,大打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 父親蔣孝嚴陳年緋聞,無辜波及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提告,NCC已接獲95件民眾陳情檢舉: 周玉蔻在民視「辣新聞」節目中的言論不實、未做事實查證。
: 除此之外,NCC今日召開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針對周玉蔻去年在中二立委補選期: 間,指可1人拿10張身分證去投票,未落實事實查證,損及人民對於選舉制度公平性和地: 方機關執行民主選舉的公信,造成公共利益損害,重罰40萬元。
: NCC說明,民視新聞台去年12月20日「辣新聞152」節目,於討論立法委員補選議題時,來: 賓以傳言引述等方式指陳地方選舉出現違反選罷法之行為,未落實事實查證損及人民對於: 選舉制度公平性和地方機關執行民主選舉的公信,造成公共利益之損害,違反衛星廣播電: 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同法第53: 條第2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40萬元。
: 另民視新聞台今年5月2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標題誤植臺北市長預估新冠肺炎死亡人: 數案,函請其於播報防疫相關公共議題應審慎處理,強化內控機制,節目內容應落實查證: ,節目字幕應力求正確,並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建立與落實誤報及誤植防範機制。
: 此外,華視主頻及華視新聞資訊台111年5月3日「華視午間新聞」節目,於報導中將蔡英: 文總統誤植為蔡EE總統、華視新聞資訊台111年4月30日「1100新聞搶先報」節目,將上海: 確診病例1萬181例誤值為1181萬例,以及5月13日將「前副總統 陳建仁」誤植為「美副總: 統 陳建仁」案,函請業者應落實新聞內控機制與新聞編審SOP,避免再度出現錯誤;並將: 本案納入教育訓練,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 5.附註、心得、想法︰
: 看到標題我還以為動作怎那麼快
: 看了內容原來是舊案~~
: 40萬?不痛不癢~換到一個立委也值了
: 不過這種報導這沒違反選罷法嗎?
: 這種很明顯的胡扯真的會有人信嗎?(望向塔綠班,搖搖頭)
: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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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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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helm09/28 16:39雖然摳摳被罰很爽,但怎麼感覺NCC超髒?

kuninaka09/28 16:39NCC一直都這樣啊

holyhelm09/28 16:42要不是摳摳這次做過頭爆炸,NCC打算什麼時候才要開罰202

holyhelm09/28 16:421的案件?

holyhelm09/28 16:44這是不是代表只要正常產出,不要讓黨受傷害,就可以一直

holyhelm09/28 16:44造謠一直爽!

ramirez09/28 17:26一波操作猛如虎!!!!!!!!!!!!!!!!

tigotigo09/28 18:43這操作莫非是跟范雲學的?

sonatafm209/28 21:07選完多分幾個標案給周阿婆就好了 40萬小錢啦

sonatafm209/28 21:07裝著打側翼給人民看裝公正而已

sonatafm209/28 21:08他喵的中介法怎麼推託拉這麼久還沒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