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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 保險理賠的兩年請求時效問題

看板Insurance標題[理賠] 保險理賠的兩年請求時效問題作者
oook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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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單上面寫的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主要想請教請求時效的問題

背景:富邦防疫險,2022/6/11確診(隔離至6/18)

問題1:假設2022/6/11是得為請求日(還是可以到18號?)
那2年內需請求的期限是2024/6/10?還是到6/11?
(是到哪一天提出請求都還有效?)

問題2:上述2年內提出請求,如果無法辦理線上通報
只能準備書件辦理的話,
假設期限是6/11
那是理賠申請文件要最遲在6/11送達到保險公司才算數?
還是只要在6/11前掛號郵寄到保險公司就可以?(中華郵政寄送)

因為今天才寄出掛號
不曉得還來不來得及,想知道是否還有時間,
是否需要跑一趟臨櫃?
還請指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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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akye06/07 23:00你如果怕時效問題 現在馬上寫訴狀送到法院起訴時效就中斷

pippen200206/08 11:31??寫訴狀送到法院? why? how?

Velina06/08 13:17一般都看送達日,不是郵撮日吧?我是覺得不要賭,依送達

Velina06/08 13:17日為主

guyver06/08 16:07那你還不去送件在等什麼?

chobo31806/09 16:19臨櫃最快啊 掛號有想過萬一寄丟嗎?是依送達日為準,有

chobo31806/09 16:19時間親送就親送

tr00006406/10 23:55不會打去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