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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中公務員上班看中醫詐592元加班費 貪汙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新聞] 台中公務員上班看中醫詐592元加班費 貪汙作者
kunnsei
(kunnsei)
時間推噓27 推:28 噓:1 →:49

雖然我不支持詐領加班費
但不得不說
看看議員
下午的會議
早上簽到在會議開始前就離開跑去廟宇選民服務
結果咧
完全沒事
當事人好好的什麼事情都沒有
還打算代表參選立委
用一般智商就知道這算不算詐領出席費了吧

只能說國家對一般公務員太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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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t272005/28 16:14哪裡嚴苛?這明明就是貪污

kbt272005/28 16:14議員爽你趕快去選,選不上吧

jjer05/28 16:18關中大哥不是也上按摩院嗎

jmmy200405/28 16:33既然都知道也親見,發揮您的道德勇氣,檢舉吧

za75502905/28 16:43以一樓的標準就是選上民意代表就可以胡作非為吧 讚~

onstar05/28 16:59一樓,不是爽不爽問題,是議員有沒違法問題

onstar05/28 17:00不要使用不同標準

TaoYPingS05/28 17:01公務員負擔法律責任之重,本應該要有較好待遇,但現在

TaoYPingS05/28 17:01比勞工好的都砍,然後勞工比公務員好的都不跟進,真的

TaoYPingS05/28 17:01可悲

mouse71121705/28 17:22塔綠班跑出來護航了

cake5164005/28 17:41公務員只有刑法加給

abcd556605/28 17:59因為議員工作就選民服務 他也沒違規啊

abcd556605/28 18:00連關說也幾乎都解釋成選民服務

Shawn129305/28 18:03我一直不懂,司法不是微罪不舉嗎?可以用其他行政懲處

Shawn129305/28 18:03的方式來替代吧

abcd556605/28 18:09可能太白目還在說謊 以為調查局法院吃素的

abcd556605/28 18:09這種都會判重一點

j6ru04jo305/28 18:20臭死忠仔還在護航,髒髒髒

Jackal032605/28 20:02死忠綠腦超可笑XDDD

fcz97305/28 20:29檢舉?之前台北市議會副秘書長就告訴你簽到不開會非常合法

za75502905/28 21:10是之前在台北市當參議酒駕被彈劾的喔 現在還能回鍋到議

za75502905/28 21:10會當副秘書長算混的不錯嘛 反正跟一樓邏輯一樣規定自己

za75502905/28 21:10說了算 民代真的好棒棒

dettyu05/28 23:12拿政治人物來跟公務人員比?

fcz97305/29 01:14政治人物不適用貪圖治罪條例?

Hifumi102305/29 07:43笑了,政治人物是職等更高的公務員欸

cute10103705/29 08:25老百姓選出來的就是狂,讀書考上的就是賤。教育出這

cute10103705/29 08:25樣想法

ucherey05/29 10:45合不合法副祕書長說了算?明擺著就是詐領出席費,只因為

ucherey05/29 10:45整個議會都這麼幹就沒人敢追究,小公務員就要坐牢丟工作

talesb7223205/29 11:34砍退休金 其他義務照舊 真慘

tdlions05/29 11:45綠能其他都不能啦 耳心

ntnusleep05/29 12:13議員未出席卻領取出席費是詐領,為什麼有人認為不是?

ntnusleep05/29 12:14告發、偵查、一審判決,時間抓個兩三年差不多

ntnusleep05/29 12:18目前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檢察官統一追訴標準

ntnusleep05/29 12:18是以刑法339普通詐欺罪起訴,法定刑2月~5年

ntnusleep05/29 12:21並不會逕行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ntnusleep05/29 12:24主要差在認為公務員詐領,無涉及「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ntnusleep05/29 12:24但是本案人事專員詐領案,請領清冊是他自行核章

ntnusleep05/29 12:25人事單位及單位主管均為其自行核章

ntnusleep05/29 12:25這個部分涉及「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ntnusleep05/29 12:27因此被法院升級成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貪5)

ntnusleep05/29 12:27法定刑七年以上

ntnusleep05/29 12:28其中自白得減,但該員未自白,有健保卡紀錄還說有加班

ntnusleep05/29 12:29事實

ntnusleep05/29 12:31金額5萬以下減輕,減一次

ntnusleep05/29 12:31再以刑59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再減一次

ntnusleep05/29 12:32七年以上之罪減兩次,變1年8月以上

ntnusleep05/29 12:33有健保卡紀錄事證明確部判有罪,其他依罪疑唯輕判無罪

ntnusleep05/29 12:35這種事情有經驗的都知道不會只有兩小時,有很大的黑數

ntnusleep05/29 12:35這也是貪污罪的法定刑為何那麼重的原因

ntnusleep05/29 12:35有辦法抓到一件,抓不到的可能幾十件、上百件

het9730605/29 12:39那酒駕真的可以死刑,反正沒抓到的酒駕可能上百次

BlackCoal05/29 12:41感謝ntnusleep大解說,原來他自己是人事

ntnusleep05/29 12:42https://reurl.cc/Rz1okD

ntnusleep05/29 12:43BlackCoal不客氣

ntnusleep05/29 12:45連結所附的是統一追訴標準的新聞稿

za75502905/29 13:42感謝n大說明

farmer05/29 16:12謝n大解說

sin05/29 19:08依造這標準 酒駕 尤其是政務官 真的可以判死刑

ds1999h05/29 20:52簽名跑掉有領出席費本來就貪污 本來就能辦

fcz97305/29 22:33不知道cherish新聞鬧這麼大,有沒有人被辦

mapletree05/30 02:42跟民意代表講究守法?選上之前就沒在管法律是什麼了

LTpeacecraft05/30 07:43這回應推文告訴我們,乖乖認罪,不然上訴二審要怎

LTpeacecraft05/30 07:43麼拼緩刑空間?

kiwifruit05/30 09:42(有辦法抓到一件,抓不到的可能幾十件、上百件),因為

kiwifruit05/30 09:42這個理由貪污叛很重不合理吧,法理上當然是抓到才算,

kiwifruit05/30 09:42怎麼可以用疑似很可能來推斷一定很多件.......

op52005/30 11:10垃圾會計、政風跟審計只會找基層啊,那些簽了名就去跑攤的

op52005/30 11:10民代怎不處理?

op52005/30 11:11還說這些單位很操,笑死人

ntnusleep05/30 12:05to kiwifruit你說也有道理,抓一放百你可以不必去看

ntnusleep05/30 12:06詐領加班費是依刑339起訴,也沒有刑度過重的問題

ntnusleep05/30 12:07一般公務員也沒有辦法自己詐領還自己核加班費

ntnusleep05/30 12:08如果廢止貪污治罪條例用普通刑法,詐領加班費反而要用

ntnusleep05/30 12:09339+134=>刑度7.5年以下來處理,反而比現在重

yamahara602605/30 17:15一樓這種就是會嗆民眾不爽來考公務員的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