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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網紅吸金代操的合法性

看板Stock標題Re: [請益] 網紅吸金代操的合法性作者
meetcer
(add)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4

大家都知道台灣不能代操,因為不合法,但在台灣我覺得有個方式可以運作。
那就是設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淨值,所以若要投資的人
可以用這個淨值下去增資股份,若要退出的人,也可以用這個淨值退出
每年就做一次的入股或退股動作。
然後公司規章可以寫若有獲利,可以將20%的獲利給予董事獎金。
其餘列入保留盈餘部分
另外公司每年提撥2%做為公司董事的固定酬勞。

上面是我認為可行的方案,雖然有點遊走法律邊緣。
有沒有懂的人出來解釋我這樣的做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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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53.18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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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uit 07/22 15:06我不懂幹嘛 要給網紅代操 巴菲特不是有發行股票了

seouit 07/22 15:06百年股神不給他操盤 給一個網紅

hot8899 07/22 15:07直接成立詐騙股份公司會不會比較快

hermithsieh 07/22 15:070050不就很合法了嗎?

hermithsieh 07/22 15:070050不就很合法了嗎?

meetcer 07/22 15:100050是有牌的公司弄的,當然合法。

mnmnooo 07/22 15:11你知我知 其他人不知就不犯法啦

dodobaho 傻了 你知道多少稅嗎

税多少,不是重點,因為能領到20%的報酬就好了,稅是一起繳的。

07/22 15:36

※ 編輯: meetcer (42.72.119.239 臺灣), 07/22/2022 15:55:37

Justisaac 07/22 16:51波克夏最大的問題就是股價偏高的時間太多~

Justisaac 07/22 16:51老巴光環XD

lovekisswf 08/08 12:30台高院104年度金上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