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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車停家門騎樓被拖吊 警方:這兩種情況很

看板Tainan標題Re: [新聞] 車停家門騎樓被拖吊 警方:這兩種情況很作者
daye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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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方仰寧說綠線不會開
啊現在是怎樣?換個局長就換作法嗎?

其他都的騎樓都是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台南就要反過來,然後繼續研究

真搞不懂台南在幹嘛, 一堆奇葩政策, 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 紅燈不連貫,一直等紅燈、 科技執法不設在小女孩被撞死的地方, 卻擺在小路口抓停字未停

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09_GenerateOneProMeetMinutes.ashx?minno=7951d478-5ba9-480b-9ef5-ee669f8f366f&type=pdf

臺南市議會第 3 屆第 8 次定期會會議紀錄 「騎樓違停改善」專案報告
時  間:中華民國 111 年 08 月 02 日(二)13 時 40 分

會議建議綜整摘要如下:
一、 其他五都目前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建請審慎評估原則開放。
二、 請市府盤點違規熱點並製成地圖優先宣導,另請工務局、交通局研擬設置人行道以取代騎樓之替代方案。
三、 騎樓未整平前應開放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55條、第 90-3條規定, 騎樓為專供行人通行之人行道, 禁止汽車臨時停車;惟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 車安全無虞之原則, 得 設置機車、慢車停車位 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警察局方局長仰寧:
我們原則上就是以行人還可以通行的前提,但是剛剛簡報資料講得很清楚,如果是 汽車的話就不行。
陳議員碧玉:
我現在說的是機車,因為曾經有發生過這樣的問題,就是在我做生意的騎樓,不是 我的顧客來停車,可是顧客認為這個是騎樓,我只要讓你可以通行就可以了,我就是要 停,結果兩個就起爭執,然後就報警,那警方來要不要開單?
警察局方局長仰寧:
騎樓原則上如果沒有禁止停車,因為過去 105 年也有一個 1.5 米的空間在哪裡,所 以只要還是有可以供行人通行的部分,我們原則上還是以勸導來代替舉發。
陳議員碧玉:
所以不會開單就對了?但是如果有畫綠色的標線的話,就是可以停了嗎?

警察局方局長仰寧:對,或者畫機車停車格位。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車停家門騎樓被拖吊 警方:這兩種情況很頭痛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34213
: 自由時報2023年6月15日〔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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