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特斯拉停騎樓「車牌動手腳」!網揭秘車
噓 nick5487 : 騎樓根本沒法可管,以前被停車找過警察也說沒辦法,只能自己找車主移車
https://i.imgur.com/XE0qHht.jpg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第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第九十條之三
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
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所以騎樓其實地位很特別
它屬於私人產權,但是使用權利是公眾的
為了補償,政府會給予地主較高的建蔽率跟稅賦上的優惠,換取地主有義務要將自己所
有的土地供民眾通行。
那反過來說,地主取得上述那些優惠,又作鐵門三面圍起來,或者是像新聞那樣一台車
插在那邊當自己家門口車庫讓行人不能通行,當然是不行的,倒也不是特斯拉才這麼幹
,這個其實超常見,只是樹大招風特斯拉才會上新聞而已。
從上面的法規可以看出來,騎樓在道交條例裡面同時具有「道路」跟「人行道」兩個性
質,而且明訂「不可以設攤」,除非有特殊許可,比如說特定時間特定路段變成夜市。
前面有一個版友曲解釋字第564號解釋,我是建議他在把解釋理由書好好看清楚,才不會導出「本來就是我的地當然可以擺攤」這種貽笑大方的結論。
https://i.imgur.com/98TlOkY.jpg
至於能不能停機車,依上開道交條例第82條「原則上」不行,例外依第90-3條在市區道
路主管機關說可以時准許停慢車(機車、腳踏車),以台中市為例:
https://i.imgur.com/TtIgVGc.jpg
騎樓寬度三公尺以上可以停放機慢車,但是要留給行人通行的空間,且需垂直於道路方
向。其實我自己的解讀這就是一種妥協,真的把騎樓塞死了,到底是哪一台車把最後一
個缺口堵上的,根本不可考,罰了爭議又多,申訴被撤銷的機會也不低,所以久而久之
警察就睜一眼閉一眼不太願意開這種單。
結論:
所以以法規面來說
騎樓停汽車是絕對不合法的
騎樓設攤位,原則上不合法,例外在公告時間地段可以
騎樓停機慢車,在合於主管機關規範下可以,但是不可阻礙通行(很多情況需要個案判
斷)。
不過這些都是「應然」,而非「實然」,我自己住新北,我家樓下就有雞排滷味攤,不
要說攤位了,連冰櫃都放在騎樓用鐵鍊鎖住;騎樓巷子裡面各種盆栽水泥塊佔位子,堵
到一個暴怒,法規雖然如此規定,但是一來沒有餘力一一去檢舉,二來念著敦親睦鄰,
也是不願意跟鄰居破臉,能怎麼辦?台灣畢竟離法治社會還是有很遠的一段路要走。但
是還是得強調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沒有積非成是這種事,「因為有人(或我家)一直都
這樣作」不代表那就是合法的。
※ 引述《FAPP (手槍俠)》之銘言
: 特斯拉停騎樓「車牌動手腳」!網揭秘車主心態:自家門口也不行
: 原文連結:
: https://bit.ly/3jMdfou
: 原文內容:
: 停放在騎樓的特斯拉外型帥氣吸睛,不過車牌卻被動了手腳?一名男子日前看到一輛
白色特
: 斯拉停放在店家前的騎樓,外型看上去沒有異狀,唯獨車牌用了一塊板子遮起來,不
禁讓他
: 好奇背後動機,「不明白!觀落陰?」
: 元PO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貼出照片,這輛白色特斯拉停放在騎樓,後面就是拉下鐵門
: 的一般店面,這樣停的不只特斯拉,旁邊銀色轎車同樣停放在騎樓,露出前輪一截車
身,不
: 過整排看下來,唯獨這台特斯拉車牌有遮住車牌,似乎很怕被路人檢舉,但這舉動也
讓人懷
: 疑車主的合法性。
: 網友回應,雖然常常會見到有人把車停在騎樓,但其實這行為已經違法,就算是自家
透天門
: 口也不能停,若被檢舉警察會來開單,這名特斯拉車主可能怕被拍照檢舉,所以才把
車牌給
: 遮住,「停騎樓會被檢舉啊,所以遮車牌」、「有沒有發現,車子停進騎樓了,要走
路的人
: 只能走馬路呢」、「就算自己家門口也不能停車,只能停停車格」、「我們小巷弄如
此停車
: ,都被開過罰單...。」
: 留言也提到,看到車主遮車牌,千萬別自己動手去把遮蓋物拿掉,反倒會害自己觸法
,警方
: 才有到場處理的權力,「雖然違停很機車,但小心不要隨意摘下他擋住車牌的東西!
會觸法
: 噢!可以直接請警察處理!」
: 據了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子臨停在供行人通行的騎樓,會被處以
300元
: 至600元罰鍰,如果該處有畫紅線禁止停車,則處理600元至1200元罰鍰。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騎樓停車是長久以來的陋習
: 遮車牌更是欲蓋彌彰
: 不過這種情況警察通常只會勸導
: 完全沒有遏止的作用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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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樹大招風也是自己害的
就地合法就變合法了啊 XD
我哪一段說就地合法了?
asd也很厲害,我打這麼長一度,他只對「特斯拉」三
個字有反應,這肯定是鐵粉真愛
那些優惠其實也沒多少,很多人寧願放棄,也要把騎
樓留給自己用
騎樓留給自己用的話騎樓上方的空間應該都不能蓋
少掉這麼多跟只留騎樓給人家走應該很好算
沒多少?拜託做點功課再來發言,詳細的計算方法很
複雜,但是如果是住宅區,設置騎樓建蔽率可能提高
超過10%,這樣叫做沒多少?
如果是透天厝,每一層樓增加的樓板面積還會疊加,
另外每年還有地價稅的優惠,「沒多少」???
推法規整理,可惜執法不力
台灣就標準法規很嚴 執法不力的地方啊
執法不力其實就是看人執法。顏色不對就抓你執法
有規定推文一定要看你打的內容喔?謙虛點好嗎?
那這樣算不算版規3 針對特定族群 你看都沒看阿
正解
不爽就就去檢舉啊
不爽就把騎樓上方建築面積都拆掉,再來說沒回饋多少
騎樓=道路沒錯,但騎樓不等於人行道! 特斯拉停騎
樓也不是用55條,55條是臨時停車
可以合法停車牌才不會戴罩 不過違停辣雞有時很嗆的
就垃圾啊 沒錢付停車錢 買三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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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富國路騎樓該取締了吧發明騎樓的人大概跟發明區間測速的一樣天才 騎樓供行人通行不是不行 只是至少要做到淨空 平整 沒佔用 當時發明的人沒有想過騎樓超級不實用的嗎?19
Re: [問題] 人行道停機車不開罰條件這篇高雄市交通局應該已經解釋很清楚了 人行道停車之利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五十五、五十六、九十條之三 條規定,人行道(騎樓屬人行道)以禁止停車原則,開放停車(劃設停車格位)為例外, 車輛停車方式應從其規定。 騎樓道路交通性質上也是屬人行道 但因為它的法律特殊性 所以有例外的規定10
Re: [閒聊] 透天騎樓停汽車騎樓有分法定騎樓跟非法定騎樓 法定騎樓就是依照法規規定,當初在蓋房時就必須留出騎樓供人通行使用。 這種騎樓是私人產權公眾使用。該補償的容積率在設計時就補償了。 法定騎樓不能停車。 但有些縣市會有不同做法,譬如允許在保留通行空間的前提下允許停機車。4
Re: [問題] 騎樓擺攤到底有沒有問題?高雄市議會決議的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騎樓空間商業使用將有率先全國之突破性規範 (高雄訊)騎樓空間屬私人產業卻無法提供商業使用,造成商家嚴重困擾,在高雄市議會舉 行的「騎樓空間、商業使用」公聽會中,商家抱怨連連;與會的市府官員及學者專家提出4
Re: [問題] 政府帶頭在轉角十公尺違規停車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1
Re: [問題] 基隆路霸都沒人管了嗎?這間花店是長年累犯無誤,而且還被人"勸說"過不應該這樣放,而店家都說"會改進"。 不過想當然爾,也都是從來沒有改進。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直接打110請警察來處理。 它違反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