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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看板Tainan標題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作者
qq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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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結果最後果然還是喊停了

先乖乖把大路口的行人號誌燈裝好再來想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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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怨燒整夜 斑馬線新規急喊卡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623000233-260114?chdtv

為洗刷我國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先前宣布,6月30日起,汽車不禮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內政部警政署配合檢討修改取締原則,擬只要有行人在行穿線上、或準備進入行穿線,汽車就需停等,消息曝光,遭外界痛批「白癡政策」。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急滅火,坦言確有不合理之處,暫緩實施,下周一召開跨單位會議討論。

警政署前晚透露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畫設行穿線的路口,就算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只要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內,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禮讓行人先行;若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

前晚消息一傳出,網路立刻炸鍋,許多網友分析在小路口或許可行,如果大路口也實施,未來只要幾個行人就能癱瘓整個市區交通,更有不少人直接批評,根本是白癡政策,認為政府完全沒有考慮到台灣的道路設計,只一心急於洗刷行人地獄惡名,而矯枉過正。

王國材昨天上午前往高公局北區交控中心視察端午節連續假期國道疏運情形後,對此表示,行穿線分「遠端跟近端」,依照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做分隔,若有車輛經過較寬馬路時,發現遠端有行人踏入行穿線範圍就要馬上停讓的話,確實不太合理。

他說,前晚即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討論,認為取締原則應該訂得更清楚,例如大路口可用分隔島切分為遠端及近端,當行人已穿過分隔島、靠近車輛的近端,轉彎車輛才需要停讓。

至於沒有分隔島的路口,可能以雙黃線做為切分。交通部路政司強調,有幾種可能方案,還要再與公路總局、警政署、運研所等單位討論。路政司長林福山指出,警方對於禮讓行人現在已有一套執法標準,無論接下來的執法面標準為何,都不影響修正條文實施。

消基會交通組召集人李克聰則說,行人不只在過馬路遇到危險,連走在人行道都可能面臨機車、自行車上來爭道,要讓機車全面退出騎樓與人行道除透過工程改善,也可多設便宜的路外停車場增加誘因,還給行人安全的步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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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sakesheep06/23 20:40笑死,爛黨只會為選舉

ffaatt06/23 20:46不是選舉關係 是政策都很極端

newererw06/23 22:27台灣大多轉彎區沒有退縮 開車的人看不到斑馬線 轉過去

newererw06/23 22:27才看到急煞車反而很危險

nptrj06/23 23:29台灣交通部長都怪怪的,之前還有個黑龍也是在亂搞

qq20406/24 00:05黑龍什麼不亂搞,當年阿扁執政也是他在亂搞ACG這塊

nightwing06/24 07:24口號再喊就有 今天喊 明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