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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日本殺傷五個人無罪?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討論] 日本殺傷五個人無罪?作者
Kbart
(凱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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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臺日法官都是你殺壞人從重量刑

下令射殺落海海盜 中國船長2審重判26年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36394

船長正當防衛射殺四名海盜

法官重判理由:
已無反抗能力,應該放走,射殺就是不對!

放走?隔天海盜就烙人把你加整艘船炸死!

法官完全不討論這點,只跳針殺人就是不對......

※ 引述《geniuswind (低能卡文章轉貼小棧)》之銘言:
: https://lin.ee/mLvrJqA?mediadetail=1?utm_source=line&utm_medium=share&utm_ca: mpai
: 日本新聞
: 精神病殺傷五個人竟被判無罪
: 法治如此先進的日本
: 居然也跟台灣一樣
: 難道世界先進國家所謂的「人權」
: 都是保護壞人的人權嗎?
: 台灣的法律也如同日本先進
: 恐怕台灣法官也是「求德求仁」了。。。

懶人包:
犯罪者跟法律人一樣神聖不可侵犯
市井小民反抗,表示沒有包容心屬最大惡極
應重判防止他人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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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68.8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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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bart (223.139.168.86 臺灣), 11/05/2021 13:44:58

allsame11/05 16:14照你的邏輯幹嘛還要警察 放任何罪犯走他都會回頭報復 所

allsame11/05 16:14以誰都可以對犯罪者動用私刑?

海上哪來的警察? 這些都是法官判案時該列進去的量刑要素 本案法官卻完全不探討被告安危

※ 編輯: Kbart (114.40.69.199 臺灣), 11/05/2021 16:58:39

allsame11/05 19:59海巡署沒聽過?

allsame11/05 20:00你主觀覺得有危險就能下令殺人哦? 政府都沒這種特權

allsame11/05 20:02照新聞內容連對方是不是海盜都無法證明就把對方船撞翻 四

allsame11/05 20:02個人漂浮在海上就下令射殺 這種情況跟亂殺人有什麼差別

allsame11/05 20:03船被撞翻人漂浮在公海 你還怕放走他們會回來報復 我怎麼

allsame11/05 20:04覺得這故事裡面你才是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