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希望攻城獅不要妥協
其實大家都能猜到林秉聖最後一定是去台新,然後中間該處理的事項也會盡快的談和,但還是希望攻城獅不要輕輕放下這次事件,不管是相關條款、規範還是給後續可能類似的案例做先鋒,主要是賠錢事小,這個環境就是需要球團、球員跟球迷的相互維持才能走得更長久。
合約金額的提高代表著球團經營的信心提升,球員對自己生活的保障,但球迷的進場意願才是這個環境最重要的一環,沒有球迷進場,不只是門票的穩定收入,曝光度低,贊助商只會比球迷更快抽腿,錢終歸是職業運動最重要的一環,不管是哪一個職業聯盟都應該要減少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
時間拉回2022年11月30日,鋼鐵人的彭俊諺跟台中太陽的孫思堯可以說是跨聯盟交易最經典的例子,兩人同時離隊並同時加入對方球隊,大家都知道這個在職業運動叫做交易,可是因為隸屬不同聯盟,我們看到的結果就是同天離隊結束合約並直接加入另一支球隊有了新合約,雖然薪資金額可能是一樣的,但絕對是另一份合約的簽署,我們今天換個比較極端的情形,假設台中太陽在鋼鐵人宣布彭俊諺離隊後,收下了彭俊諺並反悔與孫思堯重新簽署一份新的超高價合約,鋼鐵人的損失可以向誰求助?
目前檯面上還真沒有,因為我們也看到我們的籃協在此次林秉聖事件也是只能當個中間協調者請大家坐下來談(就是台灣民俗風情的那種喬事情過場)以目前的制度來說除了喬沒有別的辦法,因為沒有任何具有約束的共同制度可以處理任何當事球團或是當事人的行為,最多就是像這次一樣照合約賠償,然後台新跟攻城獅未來老死不相往來。
所以三個聯盟間相關的制度跟玩法規則我認為應該趁這次就訂定好,不然後續只會有更多問題產生而已,賠錢就可以挖球員的情形就是在走倒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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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
此時此刻他最想要的就是去cba ,但cba 註冊到8/31,只剩九天,樂觀點就是台新球團的合約 也支持他不用違約金就能去cba,然後沒有經紀人的他真的被某球隊看見,跳過測試等一切步 驟直接找他簽約,最後台新跟攻城獅為了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抬轎,是有渺茫的機會啦…… 只是未來應該是很難再有台灣球隊的合約了
悍創之前wbc時犯錯態度很硬 希望這次也能這麼硬
這篇金童不喜歡 等等就來教大家法律常識
又有我的事了?上篇也不是我在聊
你是不是忘了攻城獅去年交易阿寰失敗的例子,如果
沒有獵鷹吃虧的是球員欸,除了大聖的例子外,哪次
不是資方佔優
所以應該訂定一個共同規則,你舉的例子也一樣,當初消息也是指出獵鷹是出高於攻城獅的 價碼,所以硬要說吃虧的並不是勞方,再來今天並不是說資方跟勞方的問題,而是有個共同 遊戲規則才能減少球團跟球員會有一方吃虧的情形發生。
為啥球員吃虧不太懂
終究還是要回到聯盟之間的合作,不然這種事一定會再
發生
去CBA不可能啦 他現在在台灣合約都搞成這樣怎麼去
※ 編輯: jerryfrankly (114.136.6.161 臺灣), 08/21/2023 01:11:46
支持開吉
跨聯盟的交易對球團跟球員都很沒保障,但就還是要
回到最一開始的討論:不同聯盟願不願意坐下來一起
規劃制度?說真的依之前黑人的態度實在很難(雖然
如果他還在應該也會大力帶輿論譴責),但現在沒黑
人的狀況下也許反而對跨聯盟對話交流是開始的契機
買斷費阿 球隊就說用買斷費+損失費大聖就可以滾了
我想不出不妥協的理由
妥協就表示惡意挖角是ok的,為了台籃環境當然不能
妥協
但有人說是商業競爭 沒錢活該
為台籃環境好這種說法也信就太入戲了
有些人不把說詞搞得高大上就不能說話似的
真的告上法院誰知道會不會被法院認證合約沒打好
為了台藍最好合併
覺得這個事件會促成球團跟籃協加速合併的理由
合併是遲早的事情, 這件事情該處理還是得處理
所以薪資帽很重要阿,只是鬼島大概會有鬼島的玩法
例子舉的不好
為啥只剩下喬 合約是商業問題人家就想走法律途徑解
決阿
不妥協? 那樹人的工作就重囉 換了位子得跟著換腦袋
其實蠻想看跨聯盟交易其中一方有人反悔會怎樣的
應該會走法律程序吧 最會喬的那位已經消失了
倒是覺得是不是球團整體有什麼問題 連續air也不尋常
據理力爭 這次挺攻城獅
不用吵,直接走法院,這個案例可以讓以後的球員、球
團甚至聯盟借鏡
獅還是乖乖吞下好了 籃球界就是以和為貴著稱 不要當
破壞團結的老鼠屎
被惡意挖角還要以和為貴 這麼M嗎
今天換作台新被這樣搞,肯定也是吉
要打冠軍賽前叫另一個聯盟的去挖對手球員,感覺可
行
爆
[情報] 攻城獅IG:正式公佈球員薪資與合約年份【 攻城獅球團盼勞資制度更健全 正式公佈球員薪資與合約年份 】爆
[情報] 攻城獅fb稍早林秉聖於個人社群平台發布「婉拒加入攻城獅」貼文,攻城獅球團深表遺憾。新竹街口攻城獅於休賽季期間積極爭取自由球員加盟,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已合意簽訂合約,為尊重原先中信特攻球團與林秉聖之委任合約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故攻城獅與林秉聖簽訂之委任合約訂於2023年9月1日生效。 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在合意簽訂合約後,並無收到林秉聖提出解除合約的書面說明,且雙方所簽訂的委任合約書並非單方面提出解除即生效。攻城獅呼籲林秉聖與影響林秉聖履行合約之某球團,儘速向攻城獅提出解除合約書面說明,另也強調職業運動應尊重合約精神,強力譴責任何球團針對已正式簽約球員惡性挖角,雙方已簽署之合約應保障球隊與球員,目前攻城獅已尋求法律途徑全力捍衛球團權益。爆
[討論] 球隊選擇權發現大家在討論林秉聖簽約事件時,好像都忘記中信特攻的「球隊選擇權」(8/15 thank you文有提到)。 先不論中信的成人之美,但在8月15日之前,特攻是隨時可以宣布執行下個球季的「球隊 選擇權」。 當然我知道中信一定跟林秉聖談過,雙方有共識不會執行,才有後續攻城獅、台新的事情爆
[討論] 林秉聖事件的癥結點不在法律以下都是個人的看法和平討論 癥結點根本不是法律上 (簽約時間,合約有效性,解約賠償金,blablabla) 情理法,法律是最後一條界線 這件事情根本就不應該討論到法律層面爆
Re: [閒聊] 台灣的1+1有自己的玩法嗎這件事沒有這麼複雜吧 站在攻城獅的立場 我還有一年球隊選擇權 我執行下去 你哪裡也別想去 把我惹毛了 我執行球隊選擇權 冰你一年 看你下一份約怎麼談29
[情報] 籃協聲明稿112/8/18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聲明稿 112/8/18 茲就本會所屬團體會員新竹攻城獅籃球隊與球員林秉聖間簽約爭議,本會日前已接獲攻城獅 球團來函請求協助,後續將邀集相關當事人釐清事實,以期解決相關爭議。 根據攻城獅來函指出,球員林秉聖在與攻城獅簽約後,雙方未合意解約之情形下,另與其他 球隊簽訂合約,引發惡性挖角球員的疑慮。本會在8月16日接到攻城獅隊來函申請協助後,43
[討論] 林秉聖事件種種疑點1中信在林秉聖還有選擇權的情況下果斷放手,但從沒有執行選擇權交易給任何一方的情況下,應該沒中信的事。 2林秉聖在有合約的情況下接觸PLG球隊攻城獅,此時代表攻城獅談約的是誰? 是傳聞中要接任的前T1秘書長張澍人還是老闆張運智兩人在有T1聯盟任職的情況下挖角還有合約的T1球員到PLG聯盟球隊是否有問題?有沒有惡意挖角或勸誘離職的問題 3新聞說林秉聖主動找攻城獅談約,此時攻城獅派出的代表有沒有事先告知中信球團,是接觸完才告知還是在此之前? 4林秉聖傳聞將簽約NBL香港金牛此對時PLG鋼鐵人老闆的球隊,林秉聖IG提到有T1長官協助解決,是張運智還是張澍人,此時用的身份是什麼?32
Re: [情報] 大聖IG <空城獅>就算有簽約就只是觀感不好賠違約金 P和T是兩個聯盟而且也沒有簽什麼互不挖角條款,挖林的球隊願意付違約金,你也不能說 他不對 以中職來說,中職去挖墨盟或獨盟的也都會給買斷金,韓職來挖中職的也都會給買斷金 現在P和T都還有很多制度還沒有建立明文規定22
Re: [討論] 憑哥好樣, 工會有了 那甚麼時候薪資透明?薪資透明化只是邁向完整制度的一個章節而已 1. 球團/球員/經紀人間會不知道其他球員薪資 ? 當然會知道 如電影台詞,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但是如果沒有加上前面一句123 6點小 坐在螢幕前的觀眾們會知道嗎 ? 又如P+第一季發生的總總爭議,聯盟/球團會不知道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