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國神Q」球星戴維斯慘了!
鍵盤律師跟各位說後續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看前妻要不要和解,和解就沒前案紀錄,不撤告頂多就易科罰金。
違反保護令是非告訴乃論,不能撤告,實務多數會緩刑付保護管束,好一點的檢察官會緩起
不過這件還要看法院認定暫時保護令有沒有效力
看p聯盟會怎麼處理,不過憲哥都沒事了,戴維斯應該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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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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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有暴力行為了 還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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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拉扯不可能只有女方有傷啦 互告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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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前妻身上然後Q伸手去搶 叫做雙方拉扯 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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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傷有很多種 抓住紅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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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開放態度看這件事 外人也不知道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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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籃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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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強調無任何施暴行為 戴維斯發聲明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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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又贏了 每天都在提高國民法學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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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ch9111 (223.137.160.165 臺灣), 07/14/2023 14:18:59
※ 編輯: kech9111 (223.137.160.165 臺灣), 07/14/2023 14:19:33
P真的很棒 看籃球還幫你上你公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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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真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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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辦個法律主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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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而已有什麼大不了,又不是已經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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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你法律常識都幫你照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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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警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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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冠軍賽都打完了國王也不用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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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應該大家公平了 ? 看不到Q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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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Q 國王應該更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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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son Lea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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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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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面子裡子雙輸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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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就專門噁心人用的啊... 去驗個傷就可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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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30天拘役,可以易科罰金,一天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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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想繳給國家留紀錄,還是給原告賺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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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雙方拉扯的是看過監視器還是在現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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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證沒有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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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那個聲明 不是國王有問題就是檢察官有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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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任何暴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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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要和解 當初傷害罪就會緩起訴或不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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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戴維斯場外風波 陳建州呼籲:別未審先判這裡小力講的法律那段什麼公訴起訴 誤會很大 請不要學錯到法律常識。 一、保護令的核發: 之前有板友分享了,保護令有分類 分別為緊急、暫時、通常。 1.緊急保護令:是真的很急,法院收到聲請要在4小時內發出,這比較少,先不談。23
Re: [新聞] 大學生開福斯擦撞瑪莎拉蒂 慘遭3煞暴打根本上就是台灣的法律判的都太輕了 這種傷害罪,警察用殺人未遂移送 到地檢署那邊大概就是故意傷害起訴 因為傷害罪可以撤告,法院開庭的時候一定是 不斷的好言相勸兩邊和解,你不和解就給你拖16
Re: [討論] 關於禮讓直行車你方是轉彎車,轉彎車不是“禮讓”直行車。路權是直行車的,你方是“應讓”。 先看道路狀況,這是雙向各一線慢車道+快車道的路型,你方影片開始行駛在內側快車道 。接近路口時開始跨線進入慢車道。9
Re: [討論] 初次購車就被偽造文書申請出險阿..原文忘了刪 簡單查了一下保險法以及刑法 都有相關罰則 保險法主要罰保險公司 刑法就比較刺激,罰犯罪的那個公司或人6
[問卦] 道歉可以解決的事 呂男幹嘛花1萬5 ?PTT鄉民辱罵長榮空服員郭芷嫣全挨告 他花1萬5千元學教訓換撤告 檢方調查,呂男涉嫌在去年2月間,於PTT八卦版上,留言辱罵郭女「聲妳X逼 草泥嗎」等 字句,事後被郭女截圖提告;呂男為求官司和解,同意賠償郭女1萬5000元,這才換取郭 女撤告,檢方考量妨害名譽為告訴乃論之罪,郭女既已撤告,因此將呂男不起訴。2
Re: [問卦] 砍三個護理師只要賠50萬?這種傷害案件屬於告訴乃論 通常法官會先提出雙方是否有和解的意願 如果和解不成就會往下走 看了臉書前後文 應該是砍人的被告目前只願意用五十萬來跟三人和解3
Re: [討論] 朱學恒危機處理怎麼那麼失敗?躲起來爛透很簡單啊 因為現在搞不好是強制猥褻 版上現在應該還沒有人 能篤定說是性騷擾 還是強制猥褻 但兩個天差地別 性騷擾是趁人不備 是告訴乃論 現在也超過6個月了2
Re: [討論] 天啊!! 原來穎孟是被冤枉的喔??天啊,原來助理居然偽造林穎孟議員的簽名陷害入罪 這已經觸犯了所謂偽造文書,屬於非告訴乃論罪,這就是一般我們常說的公訴罪 偽造簽名、使登記人員登載不實等罪都屬非告訴乃論,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犯罪不須 經過被害人或有告訴權利之人提起告訴,只要檢警機關知悉犯罪行為,就應該主動追查,且 不會因為和解或撤告就不能繼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