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林書緯是不是算挺珍惜環境的
林書緯公布裁判跟他道歉的私訊
https://i.imgur.com/lRGVZdN.jpg
但事實上,PLG職籃賽務章程已經有明文規定,在「25.道德條款及其他行為規範」當中的25.1禁止不當接觸寫道,球員不得與聯盟裁判、各委員會之委員,或其他須公正執行職務之聯盟人員,有未經聯盟允許之私下接觸,以維持聯盟運作之公平性。
https://i.imgur.com/eNpWgkJ.png
林書緯翻拍電影畫面違反著作權法
https://i.imgur.com/exPiedc.png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連片尾都不行喔
https://i.imgur.com/2tKDnWN.jpeg
這幾個都蠻大條的吧
還是我道德標準太高了 XD
※ 引述《Ryan119 (元)》之銘言:
: 林書緯在台灣打球的資歷也好幾年了
: 從SBL到現在
: 雖然有時會有一些言論引起討論
: 但到目前為止
: 好像也沒做什麼大條違法的事需要球隊出來替他道歉的
: 在美國長大來台灣打球
: 比起很多從以前就在台灣打球的那些老將
: (騷擾、約跑、酒駕的)
: 他還算相對挺珍惜環境的吧
--
可以這樣比嗎?哈哈
你是監督哥欸 多監督一點吧
真過分 超壞的
呵呵 阿不就很大條
太粗暴了..
跟酒駕比的話確實還好
要不要聯絡簿沒簽名也要
就跟扛哥高鐵腳跨椅子上 因為車位放雜物跟管委會吵
一樣 屬於觀感不佳 追究起來有犯法 但台灣一般不抓
笑爛 不愧是監督哥
吃飽太閒
無聊監督哥 吃飽太閒
屬於屁孩或台灣鯛等級的 就跟我知道一堆球員都違停
這些跟酒駕能比喔…
有幾個喜歡開快車 但這跟酒駕比起來 也只能算普通
也太閒了吧…..
著作權法不嚴重? 各大影視公司的法務表示...?
真是太壞了 緯緯真壞
趁機想洗白結果被打臉 笑死
裁判那個應該算是裁判的鍋不是瑋瑋的鍋啦
著作權法就沒啥好說的
手是多癢不PO沒人知道活該被監督
違反著作權法還有人護航哦 台灣公民教育做這麼差?
笑蜀 還被嗆吃飽太閒 難怪國人道德感越來越低
就真的觸法了怎麼還在說吃飽太閒XD
你跟joejoe真的有夠閒,一天至少三篇
謝謝你的監督
裁判私訊那筆也硬扣個違規帽子下來就多了
你真的是聖人還是五指手指都比別人那種
跟其他比確實好不少
這種就一般人都可能會犯的錯,我們是看聖人聯盟嗎
壞透了
片尾不能翻拍 大多人也不知道或不確定吧
這樣叫壞 那NBA一堆人壞透了
跟酒駕比起來 根本模範生
台籃模範生
推 不用這樣吹林書緯
多監督一點,三個聯盟每一隊都好好監督不要雙標
監督哥 不要怕、你走在正確的路上
通常最愛監督的人對自己都雙標 真的可悲又可憐
最近新聞很多 我猜某人一定也是這種咖小 XDDD
第二點就算了 第一點是裁判的問題吧
第一點是裁判主動私訊吧
這樣看起來好像這個就還好 笑死
那要罰什麼?走廊罰站嗎
跟酒駕、圍事比起來這還真的小事
太壞了吧
這真的不算啥啊
在一群酒駕、家暴、外遇的球員裡面,這種真的算還好
了
裁判那個可能是裁判找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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