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質疑經費補助,阻止SBL球團委員會亂搞
今日上午收到體育署就民意信箱意見回覆如下:
https://pasteboard.co/JG3iTBu.jpg
摘要資訊為:
1.SBL球團委員會聲明決議的叛將條款,還未經籃球協會理事會審議送到體育署
2.體育署本則回覆表示,如果議案送到體育署,是採「核備」制
大致上和先前新聞報導的一樣,但本則回覆用詞為「核備」
希望...
1.籃協理事會對侵害球員工作權的議案予以否決
2.萬一出了籃協理事會,希望體育署審查內容並行使職權
籃協本屆理事名單如下:
https://reurl.cc/avomb7
希望有表決/決策權的人審慎而行...
※ 引述《beautydots (曾經的感動)》之銘言:
: SBL球團委員會聲明未來將祭出禁賽手段,令人傻眼,除了感嘆這可能加速自滅(太愚蠢
: 了),再想到這未來可能侵害球員的工作權,實在看不下去
: 若球員權益受害,流失的歲月事後再怎麼救濟,也回不來,如果可以,最好能擋下這蠢事
: 身為一介球迷,也是一個國民,看到體育署及籃協每年補助許多經費供SBL賽事籌辦,個
: 人認為質疑經費補助正當性,給予壓力,也許是我們這些非圈內人能做的(我想他們在意
: 的只剩利益吧)。以下附上個人寫到體育署民意信箱的內容,盼望有相同想法的人願一起
: 發聲:
: ---
: 敬啟者:
: 鈞署掌理競技運動、體育活動等事項,對競技運動制度之規劃與執行、相關法規之研修
: ,及競技運動教練、選手之培育等均不遺餘力,謹致謝忱。
: 邇來國內籃球運動發展漸趨蓬勃,除原有之SBL聯賽耕耘多年、造福者眾,亦有新聯盟
: P League+誕生,球迷無不引頸期盼見證國內籃運發展蒸蒸日上。然而, SBL球團委員會
: 於109/12/14拋下震撼彈,聲明經該會決議,未來「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
: 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
: 該聲明所涉茲事體大,以下事項敬請 鈞署釋疑:
: 一、人民之工作權,為憲法所保障,球團與球員間之民事契約,亦有契約自由。今SBL球
: 團委員會決議之禁賽相關規定,未來可能用於限制球員工作權,並拘束不須經SBL球團委
: 員會核定之球團與球員間契約,其依據為何?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又聞相關規定之效力可
: 能溯及既往,則其破壞信賴保護原則之理由何在?因 鈞署為掌理競技運動、體育活動相
: 關事宜,研修相關法規之機關,懇請 惠予解惑。
: 二、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2屆第1次、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手冊,鈞署每年補助逾2
: 千萬元經費供SBL賽事之籌辦,目的應在「全面提升臺灣競技運動水準,及提供選手與教
: 練的多元就業管道」(依 鈞署所編「國民體育專刊」所揭示)。今SBL球團委員會決議
: 之禁賽相關規定,未來將嚴重限制球員就業,並造成球員可能受禁賽處分而難以提升球技
: ,不利於競賽水準之提升,此與 鈞署提供補助之本旨背道而馳,請問未來 鈞署對SBL
: 賽事之補助是否隨之調整?如仍予相當以往之補助,理由為何?
: 以上人民疑惑,敬請 鈞署惠賜卓見,無任感荷。
: 佐證資料:
: 一、相關新聞連結(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380823
: https://udn.com/news/story/7003/5091117?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 二、國民體育專刊,頁79(
: https://www.sa.gov.tw/Resource/Ebook/637100101135599818.pdf)
: ---
: 體育署民意信箱:https://www.sa.gov.tw/MailMsg/MailMsg?n=354
: 發文附圖:https://imgur.com/DU7x9g8.jpg
: 國內籃壇中,因不當禁賽耽誤的球員,已經夠多了
: 不想再看到下一個遺憾發生
: ※ 引述《beautydots (曾經的感動)》之銘言:
: : 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手冊(109/11/15編印)
: : 108-109年度經費補助執行情形如下:
: : https://imgur.com/IbJKGue.jpg
: : 107-108年度經費補助執行情形如下:
: : https://imgur.com/oK9AP2p.jpg
: : 目的應在「全面提升臺灣競技運動水準,及提供選手與教練的多元就業管道」。
: : (依據:國民體育專刊,頁79,下載點:
: : https://www.sa.gov.tw/Resource/Ebook/637100101135599818.pdf)
: : SBL球團委員會109/12/14發表之聲明
: : https://imgur.com/3ZINSpG.jpg
: : 悖離「全面提升臺灣競技運動水準」及「提供選手與教練多元就業管道」之宗旨。
: : 想請問各位國民/籃協會員,您認為體育署及籃協還有補助SBL相關經費的必要嗎?
: : 如各位有想法,反應意見如何?
: : 教育部體育署聯絡方式
: : 署長信箱:https://www.sa.gov.tw/MailMsg/MailMsg?n=354
: : 服務電話:02-8771-1800
: :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08:30~17:30
: :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 :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絡方式
: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 電話:02-27112283
: : 傳真:02-27521562
: : 地址:10489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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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位 等後續
推
推
卡位
核備基本上就是給上級知會的意思,上級要審查則是
用核定
條例內容若無違法的話,通常上級會尊重予以核備
核備就是要上級機關同意才行
備查是告知
大法官第726號解釋文有定義了,備查強制性沒有核定
高就是了
祝有效果....
爆
[閒聊] 阿巴西進度小魯不才,這半年以來歷經了阿提諾的歸化成功、要求體育署建立歸化制度(這個月體育 署要交功課了)、爭取國發會和體育署共推與立陶宛的籃球交流等等,雖然還有許多項目 需要繼續努力推動,但也是有不錯的發展。 這部分要特別感謝莊委員的大力推動與協助,特此在一月(18)召開歸化球員制度化的座談 會時,莊委員在會中便已要求體育署要積極輔導協助籃協進行阿巴西不佔歸化身份的申請35
[情報] 莊瑞雄委員質詢有關歸化政策影片本日質詢完整影片: 簡要質詢摘記: 莊瑞雄:今天要替籃球迷發聲,籃球在台灣球迷最多,但是成績卻節節下滑,近年亞洲各 國對於歸化球員的使用已是常態,2013的戴維斯,月薪20000美金,培訓期間15000美金。15
[專欄] SBL公開聲明制定聯賽球監內規,叫板籃協SBL公開聲明制定聯賽球監內規,叫板籃協請籃協作主 就在PLG準備在本週六(12/19)熱鬧開打之際,這幾天因為球迷人數逐場降低而被媒體大量 報導的SBL,則選擇在今天由「球團委員會」發表了一個聲明,在場外打了一場比SBL正規 賽還要吸引目光的媒體戰。 作者:大阪老楊16
Re: [情報] 閻家驊FB案件編號:I2000xx 申訴事由:籃協常務理事閻家驊 回覆內容: 敬啟者: 您5月4日寄給本署署長信箱的電子郵件,已悉,有關反映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常 務理事閻家驊道德問題一案,經向籃協瞭解,為您說明如下: 一、籃協依國民體育法規10
Re: [新聞] 成立SBL委員會 九太董事長沈會承任召集人SBL會爛,真的是所有有參與SBL的人一起把他搞爛的。 「SBL委員會」就是最直接的例子,這玩意就是時有時無, 從遠的2008年閻家驊踹裁判時嗆「SBL委員會跟籃協是平行單位」, 到近的2018年高志鵬被判刑,體育署呼籲籃協重選「SBL委員會召集人」, 「SBL委員會」一直都存在,也一直都不存在,到底有什麼好耳目一新的?4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籃協副秘書長孫朝則透露,「目前已經初步修訂草案,在FIBA國際籃總及體育署制度上,籃協是國內唯一管理籃球之體制,P.League+聯盟目前已經加入成為團體會員,明年針對選秀這個部分,會在籃協架構下,要求兩個不同系統,能在籃協管理下,公平參與選秀,以杜絕惡意挖角狀況。」 請問籃協為何會認為 他能要求兩個不同系統 在他管理下 一起參與選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