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確實執行規章很難嗎
※ 引述《hacker10158 (小川最愛打籃球)》之銘言:
: 相信規章訂定出來時沒有針對誰,單純就是防挖角
: 事情發生了就是單純照規章走,
: 還是大家覺得規章一拿出來就開特例比較好?
: 況且此例一開以後要挖角就是先暗盤讓洋將擺爛被火,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接收
: 一個新聯盟規章訂出來只會吵著要特例,這種人治才是真的八股吧
: 雖然我也很喜歡juju,現在只希望他能在領航員下一季出來亮相
這個事件應該也只能執行長背鍋了
只能說李董真的很佛心
那麼假設領航員想要的話
是不是也可以從璞園那邊調洋將來支援
讓juju換登陸在璞園,來解套洋將少一人問題?
順便想討論一下
怎麼修正條款更好
如果以出發點為避免惡意挖角的話
那麼是否應該明確定義「釋出」 「買斷」
「自請離隊」 的概念
不符戰力而「釋出」是否應視為自由球員,可以自由接觸
「自請離隊」則當年度不可再在其他球隊登入保障原球團
如果下週領隊會議以這樣的方式進行「補述」會比較服人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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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獅子可以從SBL拉 桃園也可以這樣做吧
推
可以改進 但還是要公開規章
推
對阿重要
推
現在要解就說JUJU去打璞園 喬丹拉上來打PLG
推
哈哈熟悉的補述來了
推
推有建設性的建議!
推
推有建設性的建議!明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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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聯盟規章害慘胡金龍 交易及讓渡制度也該聯盟規章害慘胡金龍 交易及讓渡制度也該滾動了 聯合新聞網 / Tzuyi 中華職棒今年休賽季異於往常的平靜,因為有胡金龍事件、自由球員及擴編選秀,讓相關 的討論非常熱絡。不過這個熱度並不像美國職棒或NBA著重於FA球星究竟花落誰家,或哪 隊出現大交易的議題,而是因為「一個規章,各自表述」,聯盟文字解讀與眾不同,讓人11
[閒聊] 領航員可以拿自家璞園的洋將來作交易嗎?剛才在YOUTUBE看完了P聯盟執行長陳建州的直播。 節目裡旁邊的法務代表, 一直強調不讓JUJU交易給桃園領航猿是為了遵守聯盟規章。 他提到33-2條款,同一賽季內,已經登錄的洋將, 不能再轉到聯盟內的其他球隊(當初設計本意是為了防止"惡意挖角")。9
[閒聊] 洋將季內轉隊條款與惡意挖角之間的關聯?洋將禁止季內轉隊條款,大多推測目的是為了防止惡意挖角 但是以PLG目前的其他規則 還有洋將薪資總和不能超過月薪3萬鎂 也就是說,聯盟內洋將的薪資,落差大概不會太大 那這樣哪來惡意挖角的空間?6
Re: [新聞] 否決領航猿註冊雷特 聯盟:洋將2+1已是特例日 : 聯盟也開了直播說明,執行長陳建州親自向所有球迷直接面對面解釋,為什麼會做出這 個 : 決定。 : 聯盟在聲明中寫道,「針對桃園領航猿欲註冊新洋將雷特(Julian Wright)一事,根據X
Re: [新聞] 雷特簽約失敗爭議 執行長陳建州承諾聯假設禁止洋將季內轉隊條款,真的是為了防惡意挖角 既然這麼怕惡意挖角,那不如就設一個俗稱「好聚好散條款」的規則 也就是站在聯盟立場,鼓勵洋將與球隊之間好聚好散 並且反對球隊間惡意挖角洋將增強戰力的行為 但是維護洋將轉隊話題性的聯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