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超速罰單會雙罰?
今年4月在花蓮台11線超速被警察攔下,超速在20公里內,5月初收到紅色的罰單也去超商用ibon繳掉了,金額1600,受處分人是車主我太太
奇怪的是今天又收到就超速罰單,是從監理站寄來的,金額2000,受處分人是我,我是當時的駕駛
因為開車的人是我,車主是我太太,當時我也都有出示行照駕照
現在超速會同時罰駕駛人和車主?
而且2000的罰單通知應到案日前是5/26,現在都要9月了才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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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攔下來還用寄的?
照相機拍的?
沒有攔下來的都是罰車主
確定是同時同地的?
有可能警察開完單 回去照片又重複開了一次單
當時警察有給我一張單子,但沒有繳費條碼,警察也說過幾天會
警察不會在有測速的地方抓,應該是兩個違規事件
看地址跟時間有可能是兩張罰單
奇怪的點是警察攔的通常罰駕駛,測速照相才是罰車主
罰單的地點有一樣嗎?
誰說不會?我常常看到紅斑馬躲在固定式不遠處
抓你剛過測速,馬上超速的心理啊
沒有規定一面取締警示牌不能架兩座相機吧
2張不同的吧,一個是攔下來一個是照相,一個有繳一個
沒繳又寄來催,我猜是這樣
不會同時罰車主和駕駛,確認一下兩張是否一樣,如果第二
張確定是五月要到案現在才寄給你,可以去申訴
監理站網站或APP查一下啊 看是不是不同的兩張
查了一下兩張的單號不同,確定是不同的 XD
幫你QQ
多的是紅斑馬在固定式前後蹲點的 專抓在地人
照片長一樣?
滿怪的,可能回去把測速槍丟給學弟處理,於是變重覆開
測速儀器擺設位置,規定是必須擺在警告標誌100公尺之後,
但最遠不得超過300公尺
通常固定式都擺在正好距離100公尺遠的地方,但機動式的法
律沒說不能擺在距離299公尺處啊(事實上這兩處位置也的確
不是同一門牌號碼)
大家記得非國道要飆,一定得超過警告牌300公尺後才開始飆
幫QQ來花東神盾一定要開不要不信邪
兩張超速罰單的位置差多少?
花東太好開...油門不注意就紅色炸彈
時間距離太近可以申訴看看
上次環島 台11台東段遇到兩次警察在路邊取締的
還好我看到三角牌都會注意一下,就速限內瞪警察開過去
不過台11花蓮段感覺就好很多,連固定式都很少
去到案說明啊 罰單上有救濟方式
不同的單 而且繳費也記錯 罰的人也記錯 原po到底是...
三仙台到東河比較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