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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遲不開放!大型重機不忍了 「高速公路乖寶寶」站長大大,能當到站長也不簡單,經歷過很多工作起伏,應該能理解下面說的。 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對有的人來說是「基本權益」,對有的人來說是「額外權益」。 持這二種不同的立場的人,討論起來是不會有交集的。 「基本權益」: 站長如果你被企業要求遵守一天工作16小時、全年無休、請假扣雙倍薪等有悖於普4
Re: [閒聊] 可以在一般車道於車流靜止時鑽車縫根本亂湊惡搞文,原文標題、內文新聞連結和三張照片,都在講不同的事情。不過一定 還是很多人沒搞清楚,先說結論: 1. 在高快速公路,不能在車流行進間同車道超車,可以於車流靜止時同車道超車(法官 說法)。 2. 在普通道路,不論車流行進間或靜止,都可以同車道超車。18
Re: [討論] 台灣機車工業?以歷史來說,當今世界車輛大廠都是二戰主要國,不論是軸心或同盟。 二戰主要國不一定有聞名於世的車輛工業,但有聞名於世車輛工業皆來自二戰主要國。 只有韓國例外。 美日英德法義等國經過二戰工業洗禮,再加上戰後經濟復甦的衝刺,要期待台灣有相當 的水準其實是太苛求了,理解這點就比較能釋懷。26
Re: [討論] 如何讓山路路隊長允讓?超車跟被超車應該是雙方的互動,但台灣民眾普遍認為是超車者要注意,被超車者 沒什麼好注意的。交通工程良好的國家對超車都會有相當的著墨,絕對不是如中華 民國規則單純訂什麼路段不能超車、甚至連讓車的相關規定也不會在駕訓時被強調。 良好的國外制度絕對值得參考,挑了幾個範例如下。對超車者列了非常多的注意事 項,但在這個討論串我只提被超車者的注意事項,其他有興趣者自己看。5
Re: [新聞] 重機停「汽車格」 電信代繳選「汽車」扣這種新聞總是會引起一些對法規矛盾氣憤的言論,先不論合理性,實際上法規在這方面 算是相當清楚,大部分人只要有去讀就知道並沒有模糊之處。 相關法條是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看我節錄的這二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