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戴維斯警局門口與前妻爆衝突 警現行犯逮捕
剛問我朋友,違反家庭暴力保護令像什麼罪呢
https://i.imgur.com/ijFuGPp.png
第 61 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他說這個有點像是強制罪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https://i.imgur.com/274mddA.png
或恐嚇罪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https://i.imgur.com/EOEzi7e.png
按照#1aNp08gB(basketballTW)貼的
https://i.imgur.com/iSZ4bzi.jpg
基本上是要禁賽的
當然啦,還是要等檢方認定啦,但機率蠻大的,因為保護令本身就是個警告
類似球場上的第一個技術犯規
※ 引述《joanzkow (星浪)》之銘言:
: 獨家/「首位歸化球星」戴維斯警局門口與前妻爆衝突 警現行犯逮捕送辦
: 三立新聞
: 2023/05/13 12:59:00
: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3/04/23/4132557-PH.jpg
: 台灣籃壇第一位歸化球星q戴維斯(Quincy Davis)前年與交往多年女友結婚,兩人育有: 一女,但婚後不到半年即鬧出婚變,去年9月已協議離婚。不料Q戴維斯昨晚7點左右與前: 妻在派出所門口爆發衝突,雙方當街拉扯,因妻子持有家暴保護令,警方出面制止,Q戴: 維斯被依現行犯逮捕,全案移送地檢署處理中。
: 39歲的戴維斯目前效力於PLG新北國王,在球場擔任中鋒,因前後立下不少戰功,被球迷: 暱稱為「護國神Q」。除了專注於球場,戴維斯也在台北開設蔬食餐廳「Uncle Q創意蔬食: 」,過去他曾接受媒體訪問大方介紹空姐女友,不料兩人前年結婚後卻火速觸礁,戴維斯: 去年9月恢單後,多次被媒體目擊在夜店出沒摟妹。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9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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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啥要禁賽 黑人都說了家務事 一碼歸一碼 還好
吧
沒空啦,現在已經是在檢討t1冠軍賽場子冷了
先讓子彈飛啦 畢竟有保護令 說不定是主動接觸
國王掰
問就是一碼歸一碼 家務事外人還是不要打擾比較好
如果是前妻去找Q呢?
對啊 爆發什麼衝突也沒說
拔草測風向 看會禁幾場
極端的狀況下有可能是前妻找Q 爆發口角衝突
我猜聯盟罰五萬
測風向
執行長開示了 #一碼歸一碼
那就很尷尬 基本上等於什麼事都沒有
新聞是寫有拉扯
我記得Q是主動提離婚的一方,有什麼原因又去接觸前
妻?
我是覺得啦 #一碼歸戲碼
為什麼有人一直說如果前妻去找Q啊?
沒說誰拉誰R
家務事幹嘛禁賽,各隊是不是很怕國王
不是要幫誰講話 只是新聞給的實質上很不明朗==
這個比較偏強制多一點
但是這個時間點搞這齣真的很鳥
國王練兵都要被調查,這個當然要處理一下
因為Q是被前妻懷疑外遇主動離婚方啊,沒前妻去找Q
這如果的可能嗎?
Q有小孩嗎
有小孩啊 離婚夫妻上警局或法院很常見吧 監護權那些
厲害了
我覺得機率很大,因為警察用
移送,而不是
函送如果警察認為前妻對Q的指控有疑慮,會函送地檢署 用移送代表警察也覺得Q有犯罪事實的可能較大
※ 編輯: usnavyseal (36.231.135.93 臺灣), 05/13/2023 15:12:57
->據了解,此案過於敏感,分局已經被下封口令。
有保護令GG
能申請下來家暴保護令是不是代表他之前真的有家暴前
妻所以才申請得下來
「現行犯」不就是有認定犯罪事實才逮捕嗎?
回樓上 當然
法院不會隨便核發家暴令
執行長都說了家務事一碼歸一碼
有小孩的情況通常離婚/分手後還是免不了接觸吧
老實說先行逮捕待確認也是有可能
認真覺得先不要從媒體用字去猜測
法律用字在媒體身上沒有強制性 不一定是用對的
兩造有小孩 還是會接觸啊@@
什麼是先行逮捕確認@@,逮捕是有一定要件的吧
警察看到他們在警局門口有拉扯 女方大喊他有保護令
這個觀望中吧 調查出來再說
先行逮捕Q 這流程沒問題吧 誰先跟誰接觸還要確認
是不是很多人不知道現在沒有親權的一方跟子女有會
面交往權?
我只是說有這種可能性
警方見狀立即上前勸阻,而其前妻宣稱有聲請臨時保護
,警方才以現行犯將其拘捕
新聞寫的
欸我說錯了 應該是拘留
法律就法律
家事相關的罪嫌不透露本來就是正常的,某z封口令沒
什麼特別
像拘捕 是指有離開現場才需要捕 在現場會用拘留
現在是看聯盟怎麼判定還有國王態度
這種用字媒體就不是很在意 所以我說可能還沒說死
重要的是如果不禁賽,聯盟必須要提出合理理由
如果真要查的話 去北檢看公告就知道了
->戴維斯還出手與對方拉扯,造成前妻手部紅腫。
社會秩序維護法才有拘留…刑事只有拘提跟逮捕
這有比張伯維的酒駕嚴重嗎
現行犯逮捕是事實
你要不禁賽就要合理解釋
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 臺
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相對人仍在暴力現場且有持續
騷擾行為,. 警察可以依「現行犯」逮補或拘留。
希望是照聯盟規章處理啦
不過這是高雄的 事件應該不是在新北就是台北
鋼鐵人:謝謝Q
總之我想說的是媒體用字+警察用字不精準是很常有的
事 先不要從用字來斷定應該是怎樣會比較好
同意板主的說法 但好像各家媒體都用了移送
家庭暴力防治法哪裡有特別規定拘留?
應該不會都用錯詞吧
認為要被禁賽 至少3-5場
要禁3-5場不如全禁吧
第一輪也才5戰3勝
我用拘留去查家庭暴力防治法沒有這種東西耶
https://imgur.com/4bpa3pf 高雄市政府說的啊==
家暴防治法不是刑法 但暴力行為若屬實也會同時觸犯
刑法
好像是在桃園發生的
他不是洋將 影響不大
Q應該是住林口龜山那一帶
鄉民常說的假新聞關3天才是拘留,在刑事偵查程序沒
有拘留這種用詞
印象中保護令好像是各縣市規範不太一樣
記得有看過A地保護令在B地某項不適用的狀況
家暴法有刑罰規定,原PO內文已有
季後賽歸季後賽呀 又不能因為季後賽量刑
保護令是中央法令,沒有各縣市不一這種事
核發單位也是法院,地方政府只有聲請權
原來Z大的觀念是來自宣導折頁,那一行可能要修改
欸其實不是觀念問題 我對這個不熟
我只是想說用字不準確的問題很常發生而已
這種輕微的基本上就是易科罰金而已
不是要爭一定是可以拘留還是怎樣
哈哈,只是看到一個跟我學的不一樣釐清一下而已,
法律人的毛病…
簡單說,只要是家人(同住、非同住、現任、前任)
認為對方有騷擾(言語或肢體)都可對另一方聲請保
護令,法院會命另一方不得做某些行為或遠離另一方
,但雙方都可對對方聲請,所以常常出現例如夫妻都
有對另一方的保護令,保護令不是刑法,但違反保護
令就會有刑事責任(會被法院判刑),若違反保護令
的當下(例如法院命其不得接觸但接觸了)有報警,
警方到場,警方視保護令內容認為有違反,會以現行
犯會移送地檢署,至於被移送後究竟有沒有成立刑責
,則是分案之後交檢察官、法官去判斷
推樓上解釋得相當清楚
如果skeven說的是對的 我的想法就是之後會不會成立
可能還很難說 警察只是就當下情況先做出控制和後續
處理這樣 所以會不會大逆轉....我不知道
保護令對於申請者主動接觸有沒有被處分者不能反抗
這麼嚴格我也不知道
當然不是說一定是前妻主動接觸 只是我覺得有翻案可
能
保護令一般都是罪案頻道影片中用來違反的 而且之後
一般都會越來越嚴重 xd
一般都是被保護對象被扁被害之後才發現有保護令
不知內幕實情 先拔草
警方基本上不會對於申請保護令者又去主動接觸這樣
是否有違反進行判斷,只要當下被申請人是違反的,
那警方基本上就會認為是違反保護令,至於是否會成
立家暴刑責都是移送交給檢察官跟法官去認定(實務
上確實有夫妻一方會用這種方式去陷害另一方的案例
,尤其是在進行離婚或監護權官司的時候)
被大逆轉當然有可能,保護令未合法送達或使相對人
知悉而未生效、被認定不構成各款事由、正當防衛…
等等
推s大 先等等吧 新聞看看就好
所以新聞什麼都沒提阿
你不看看他的Bro是誰?怎麼可能禁賽?
假如真的有保護令而且還在有效期 馬上高薪聘請女性
當事人坐主場VIP席 敢靠近球場警察直接帶走
家務事,為何要禁賽???
10萬元交保 可以掰了
這跟籃球有關嗎?
戴維斯是英國日本皇室成員嗎?
應該是會禁賽了
球迷很喜歡管別人的私事
樓上笑死,就違反規章,在公開場合被逮捕,別護航了
啦
阿不然張伯維酒駕不是私事喔
為什麼有些以前很乖的球員進了PLG就會犯罪呢?
難道是因為執行長帶頭看盜版,上樑不正下樑歪嗎?
爆
[問卦] 拖行講話大聲的民眾 觸犯刑法302條刑法第 302 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 以下罰金。 今天各大新聞台 都清清楚楚的拍攝到,21
Re: [閒聊] 在台灣發現女高中生,有人敢撿嗎?如果你只是在路邊巧遇一個女JK要跟你回家 還沒帶走就有西裝男冒出來要逼你簽本票 那這些人已經犯了恐嚇罪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19
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非法律人,但幫你查了一下法條 希望在你的婚姻專法立法前就能有現行法條保護你 法律就在那裡,要記得拿起來用 ※ 引述《rrum (i'm sorry.)》之銘言: : 抱歉,打擾,但這攸關大家的權益,不要再有第二個張尹馨 連署需要5000人,只剩9
Re: [新聞] 快訊/小玉換臉A片受害者一堆!蔡英文怒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換臉小玉可能構成的犯罪有: 【誹謗罪】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2
[問卦] 對於家暴的垃圾 能關幾年?小弟不是法律專家,不太懂法律只會用Google 查了一下家暴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61 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 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4
Re: [新聞] 班長遭揮拳臉部掛彩 教召士兵暴行犯上薄是哪個法界人士說出這種見解的,記者家門前賣冬瓜茶的阿婆嗎? 是狗教他的法律嗎,說這種懶叫見解,不怕全家死光光嗎? 判決書上就清楚寫著了 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
Re: [問卦] 辯論大賽先恐嚇別人,合理嗎揚言要提告為何算是恐嚇? 大家都知道提告是一種權利 就好像今天發生車禍 對方態度消極 通常就會跟對方說"我們法院見" 這樣是否也算是恐嚇2
[創作] 刑法305 恐嚇罪?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2
Re: [新聞] 他應徵洗車工月入5萬下場 戶頭多200萬成這個叫擄人勒贖 or 加重強盜罪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1
Re: [問卦] 褪黑激素擋了誰財路才禁止民眾購買?「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製造或販賣者,依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處辦。」 黨不讓你買 就不要亂買蛤 自用好像也算輸入蛤 藥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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