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洋將季內轉隊條款與惡意挖角之間的關聯?
其實資方的擔心也是對的
但是為了保護勞方工作權
其實只需要加一個附註
就註銷登錄後
需滿30或45天才能再登錄
那就沒事了
反正過一個月miss掉6-8場
差不多1/3球季
真有惡意轉隊的
也沒辦法馬上上場
大家就不會吵資敵了
--
這樣好像可以唷!期滿後才能簽約
其實就是傳說中的旋轉門條款阿,合情合理,轉隊的
可能把戰術佈置都帶過去,不只自身戰力跟天賦,本
來就不應該毫無限制
在這個case還會被用「疫情期間」=「特殊狀況」閃吧
感覺就是條文沒寫細
照這樣說那球員都不能轉隊了 不然戰術全部都被帶過
去囉
他們根本沒想過吧,有很多方式可以解決的
戰術 哪一個不是打兩三次之後對手就知道了?
球隊都有戰術分析的負責部門
扯戰術是怎麼回事 戰術跟洋將有關係嗎? 今天在場上
打個兩三次戰術對手回去看個影片就大概知道了 跟洋
將帶過去有什麼關係 那這樣連本土球員也都不要轉隊
好了 畢竟都會把戰術帶過去啊
如果要講戰術被帶去敵隊那本土、華裔都要比照辦理嗎
?教練不會換戰術?都換洋將了應該會量身設計吧!洋
將不是戰術跟進攻核心?
戰術只是其中一環 隊上的配合跟隊友的習性
推
轉隊球員本來就會比敵隊球員清楚 職棒那種戰術還
有打暗號 配球的套路要一直換也是怕破解 最好你
在任何產業都能換老闆暢行無阻啦 KNOW-HOW越多的
產業旋轉門條款限制越嚴 沒出過社會?
你還真以為這幾隊有戰術啊? 有也大概跟你打系隊那
幾套差不多
給一個空窗期也是給前東家一個調整的空間 不然
今天離隊明天簽只要球衣做的出來行政來的及送
無縫接軌你也可以? 不要講那種沒常識的話
職業運動本來就是被丟了就能簽好嗎? 你看過NBA跟大
聯盟???
這裡不是NBA跟大聯盟
所以呢?台灣有台灣的玩法就是了?!
不爽你可以離開台灣 經營者本來就可以有自己的玩法
從極端資方跟極端勞方取得平衡就好
你觀眾就是看或不看 很簡單 沒有要留你
中華職棒嚴守228大限 SBL完全不設限 都有他們自己
的理由 合不合理不是由你觀眾評斷 是經營者從戰力
越講越雲欸 我以為我來到Job板. 自己在那扯戰術扯
什麼的?從你講的戰術被帶走 在國外職業聯盟就沒被
靠北過啊.
考量作的風險評估
國外也有阿 你以為沒有那是因為你不懂
一個主戰捕手換隊整套配球模式跟主戰投手習性你以為
前東家不用防嗎 人仰馬翻阿
你那麼懂那怎麼國外還好季中加盟.一定爽經營者太雲
啦 不懂得爭取.戰術會被偷走欸.球員習性都被掌握.
太可怕了.奪冠熱門最好不要丟球員.不然都被看透了
看起來只是想抬槓 隨便你 懶得回
反正只要有緩衝期 既不完全禁止轉隊也減低前東家
風險 那就是目前最好的解決辦法 限隔季登錄也無所謂
棒球籃球要分開看,棒球有戰術暗號系統,籃球有時
候你知道作用也不大。
那這樣以後不用開放交易制度,照樓上邏輯,交易過去
戰術就會外洩,拜託戰術代碼細節等等在成熟的球隊
本來就該時常更換
我就說了不是只有一個考量 戰力平衡 戰術 球員特性
的熟悉度 都可以是設限制的原因
設置轉隊CD期我覺得合理,但是本土也應該要有 XD
規則一開始也說好了隔季才能在登錄 有特例要開會
那現在只是照規章開會沒過而已 其實也沒啥大不了
本土有也可以啊 反正經營者說好就好了 球員覺得太
硬麻煩自己組工會來爭取
我會覺得領航猿還沒通過就先宣佈也是有點強渡關山
不過要強調的是宣佈"已經簽下"
黑人自己也跳下來然後最後聯盟擋掉也是有點屌 XD
已經簽下陪練聯盟可管不著XD 登錄才有聯盟的事
總之規則怎樣就怎樣,但是開後門就是爭端來源
但這次依照規則開了會 想利用疫情解釋成特殊因素
的後門也沒開 連陳建州都插手不了 反而應該說這些人
有在照遊戲規則玩吧
唯一可以嘴的大概就是規章跟中職一樣是國家機密
跟洋將有什麼關係?本土轉隊不也一樣
照你邏輯更應該限制本土才對 洋將語言問題搞不好戰
術從來沒聽懂個
69
[討論] T1現行外籍球員註冊相關規定剛剛看到有在討論雲豹今天的登錄名單,所以去查了一下T1現行的外籍球員註冊相關規定 。 這個部分是放在競賽規章裡面,首先是第12條,裡面的第二款外籍球員(洋將,不包括三 類)註冊每隊兩名,至多三名,也就是說一支球隊不包括三類球員可以有三名洋將註冊, 有註冊才能上場。25
[討論] 台灣三聯盟洋將註冊規則整理可能是因為最近台籃熱度提升,多了許多新球迷,我發現有許多人不了解各聯盟洋將轉隊規 定,所以整理出這篇讓大家快速了解 P.League 禁止同一球季洋將在P.League球隊間轉隊7
Re: [討論] 羅力明年會轉隊嗎?借標題詢問一下 今天看到轉播畫面寫 「羅力再登錄81天即成為本土球員」 但本土球員的很多規定跟洋將不同 本土自由球員轉隊要補償,洋將不用6
Re: [新聞] 林書豪恐告別CBA?無限期停賽外援爆解約潮林書豪的選擇 1.ABL 如果是ABL的話,可以用本土球員的名義上場,林書豪加三洋根本超強! 風險就如碰到香港、澳門球隊一樣無法上場 2.SBLX
Re: [新聞] 雷特簽約失敗爭議 執行長陳建州承諾聯假設禁止洋將季內轉隊條款,真的是為了防惡意挖角 既然這麼怕惡意挖角,那不如就設一個俗稱「好聚好散條款」的規則 也就是站在聯盟立場,鼓勵洋將與球隊之間好聚好散 並且反對球隊間惡意挖角洋將增強戰力的行為 但是維護洋將轉隊話題性的聯盟利益1
[討論] 三聯盟洋將規定P+ 2022年3月25日為球員註冊與交易截止日 同一名洋將在本季將只能在同一支球隊註冊 台灣其他聯盟的外籍球員也不可在同一個球季註冊於P. LEAGUE+ 可註冊3名洋將、每場登錄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