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從東亞各聯賽歸化球員制度看臺灣未來的
從東亞各聯賽歸化球員制度看臺灣未來的方向
2022/09/26
作者:grant3324
這些日子關於戴維斯在PLG賽場上,究竟要視為本土還是歸化球員的事情吵得沸沸揚揚的。連帶也帶出許多人對於「歸化球員」制度的討論。
由於鄰近臺灣的日本、韓國、菲律賓都有對於歸化球員的使用,或許我們可以來看看其他國家的模式,看看我們怎麼做會比較好。另外一方面,也帶大家理解這些國家使用這樣制度的好處與壞處,避免陷入只看某一面向的迷思。
此處主要討論「歸化球員」在三國聯賽的身分認定,與他們怎麼在國際賽使用歸化球員是兩件事。現行FIBA規定的「歸化球員」就是在16歲以後才取得該國護照的球員,不管該國的法律規定如何。但是下面提到的三個國家的國籍法其實都有不同,也造成認定的模式有所不同。
日本模式:建立規則,提升環境,歸化人才源源不絕。
國籍法規定
日本原則上不允許雙重國籍,特別是完全沒有日本血統的外國球員,想要歸化日本國籍就要放棄原本的國籍,而且還要有在日本有連續居住五年的事實。這些規矩都使得日本很難輕易地找到歸化球員。一來日本政府不會為你加速歸化流程,二來歸化球員也很難結束國家隊生涯就拍拍屁股走人,所以不太有辦法走歐美等移民國家的模式。
職業賽規則
在這樣的國籍法限制下,日本籃協便開始計畫建立一個完整培育歸化球員的環境。希望讓日本的歸化制度可以逐漸確立。日本聯賽的歸化球員特殊規定,開始於2015年的NBL。當時我也寫了一篇文章說明,有興趣可以參考。整體來說,歸化球員的規定分成下列三個階段:
一、歸化球員稀少時期(2015年~17年):由於此時的歸化球員不多(約8名),而且多屬於外籍生或混血的歸化。所以每隊允許1個歸化球員(而且只要條件達到入籍資格,但正在申請中的歸化球員也算數),但是必須與洋將競爭登錄名額(意思是你可以登陸3洋將或是2洋將1歸化),但是洋將採取4節6人次的上場限制,但歸化球員不受此限制。因此使用歸化球員與不用歸化球員的球隊影響相對小。因為沒有歸化球員的球隊,仍可以登錄三個洋將,只是上場時間受限制,算是一種均衡的模式。
二、歸化球員擴充時期(2018年~2020年):由於歸化球員制度已經推行了3年,在各球團的努力下,歸化球員人數大概已經增加到18-20名左右。所以此時的歸化球員要求要明確拿到國籍才算數。這一時期包含Nick Fazekas、Gavin Edwards、Ryan Rossiter等實力強勁,而且在日本居住超過5年的球員,都理解到歸化球員的身分對他們的職業生涯有很大的幫助,開始願意歸化。而由於歸化球員數量增加,能夠用歸化球員的球隊變多,因此聯盟再次提高歸化球員的優勢。也就是歸化球員可以視為一個獨立的名額,不與洋將名額競爭,而且上場時間視為本土,完全不受限制。更加深了球員歸化的意願。
三、亞洲外援引進時期(2020年~):此時期各隊發現符合歸化資格的球員幾乎都已經歸化成功了。但仍無法滿足全部的球隊都可以使用歸化球員的名額。為了避免某些找不到歸化球員的球團不滿,所以聯盟引進亞洲外援的身分,並且與歸化球員共用名額。也就是沒有歸化球員的球隊,可以去找亞洲外援,藉此進一步平衡各隊的實力。
結語
由上面的國籍與職業賽規則可以知道,日本的做法就是建立一套明確的規則,讓球團自己去競爭並醞釀。這會不會碰到實力不均的問題?肯定有。例如各歸化球員的實力原本就無法放在一個天秤當中,有Nick Fazekas、Gavin Edwards、Ryan Rossiter這種可以在國家隊先發的洋將。也有Luke Evans、Ira Brown、Nyika Williams這種被認為是國家隊邊緣的洋將,更有許多連本土球員都不如的塞內加爾籍的外籍生。這些人通通都屬於歸化球員,沒有特例。
對於聯盟來說,競爭這些球員是屬於各球團之間自由競爭的市場。實力好的歸化球員薪水價碼肯定貴,而實力較差的球員價碼相對便宜,但是工作機會增加,所以仍有不少球員願意歸化。而不少球員也為了提升自己的實力,願意自己去說服球員歸化,因而形成一個正向的循環。
韓國模式:與臺灣類似,籃協協助歸化,球團視為共有才。
國籍法規定
韓國的國籍規定原則上與臺灣類似,外國人要入籍必須放棄原本的國籍,而且入籍後還有兵役問題。但韓國2010開始允許所謂的「海外高級人才、結婚移民者、65歲以上高齡海外同胞」持有雙重國籍。因此羅健兒以及混血的文泰鐘、文泰英就因此受惠,可以保有美國國籍(早一點的李東俊跟李承俊則沒有受惠到,必須放棄美國國籍)。混血的入籍門檻下降,但是純外國人想要保持雙重國籍,應該還是必須經過「海外高級人才」的審訂。
職業賽規則
對於KBL而言,海外歸國的混血兒(特別是已經打出名堂的)以及歸化球員,理因是韓國籃協(或著說是KBL)的共有財,不應隸屬於哪一支球團,由球團各自依照金錢去接觸,是不合理的(儘管KBL有球團薪資上限,價碼也不可能無限高)。因此歸化球員與混血兒要打KBL,必須參加特別的選秀,由有意願競標的球團進行抽籤或選秀。此外,歸化或混血兒在加入被選中的球隊後,只能在該球隊待三年。三年後該球員就必須離開該球隊,並且重新參加選秀,等願意的球團來競標。以羅健兒為例,他在2018年歸化後的特別選秀,僅有SK、KCC與現代參加。最終現代選中了他。但是隔年被交易到KCC,又在KCC待完後續兩年。
對KBL各球團來說,如果真的將羅健兒視為本土,恐怕破壞實力平衡。但是若仍視為洋將,恐怕也會讓球團不願意選他。因此針對羅健兒特別設立了一個條款。那就是選中羅健兒的球團,可以在球隊額外登錄2名外籍球員(等於羅健兒可以算額外登錄的洋將)。但是能用的洋將薪資上限比其他球團來得低(正常是2位球員薪資上限為65萬美元的年薪,使用羅健兒的球隊只有55萬美元的上限。)但是這只是讓球團可以多登錄1個洋將,但在出場規則上,羅健兒仍算是洋將。因此對於各球團來說,幾乎沒有額外多找1個洋將的意願。
也因為這樣的諸多限制,當2020-21球季,羅健兒要重新進行選秀時,KBL球團只有母隊
KCC願意繼續參加選秀。畢竟羅健兒的年紀已大,薪水金額又非常可觀(以上一季為例,他的年薪應該是50萬美金,而且球團還須要幫他負擔稅額),對於球團整體來說獲利程度不高。有球團經理說,以羅健兒一年高達50多萬美金的薪水,幾乎可以找到NBA很頂級的球員了。
另外根據網路的傳言,KBL10支球團私下已經達成共識,當羅健兒2024年第2個3年合約跑完後,他就可以視為完全的本土球員,到時他已經35歲。KBL會不會因為他就算35歲仍寶刀未老,而提出異議,就要看到時候的狀態,目前不得而知了。
結論
其實從羅健兒的案例來看,可以知道KBL跟臺灣一樣,都很擔心歸化球員的實力導致球團實力不均,所以積極地設置各種規定,這是可以理解的。特別KBL從一開始的定位,就是希望維持各球團的實力平衡,並且一定程度的保護本土球員。所以讓每支球隊使用羅健兒的機會均等,並且設立各種「平衡機制」。這樣的做法雖然一定程度避免未使用歸化球員的球團「反撲」,但是對於羅健兒來說,就會略嫌不公平。特別在歸化期間,假沒有球隊願意參加如羅健兒的選秀,他可能會沒有工作(因為韓國籃協要求羅健兒歸化的前提是,必須在歸化期間,都不能離開KBL打球)。而目前KBL是採取歸化N年後,便可視為本土球員的模式。但因為現今韓國沒有其他案例,所以很難說羅健兒的情況是不是特例。
菲律賓模式:雙重國籍滿天飛,有血緣關係才算本土。
國籍法規定
由於菲律賓的國籍法規定,與美國有一些類似,而且本身屬於移民國家,因此原則上允許雙重國籍。不論是有菲律賓血統的混血兒或是外國人歸化,都可以不用放棄原本的國籍。這也使得菲律賓的入籍門檻相對低。雖然菲律賓正常入籍需要有居住10年的規定,但是由於籃球在菲律賓真的太瘋狂了。所以很多歸化球員是可以透過國會議員進行特殊提案,並由總統簽屬,來快速通過歸化球員的法案。所以多數菲律賓的歸化球員如Marcus Douthit、Andray Blatche都是走特殊法案的模式,並未有長期居住的事實。
職業賽規則
因為歸化菲律賓國籍的難度真的相對低很多,所以菲律賓的歸化球員近年來也是快速增加。但是在職業賽場上,菲律賓對於這些歸化球員是否屬於「本土」,則是分不同層面去討論。
第一類是在菲律賓出生,而且有菲律賓國籍的球員,理因被視為本土。但菲律賓是移民國家,所以華裔第二代、非洲裔甚至南島語族都有可能是本土球員,所以單以膚色判斷他是否算本土,是不可能的。
第二類則是父母其中一位有菲律賓國籍,但不是在菲律賓出生的歸化球員,簡單來說就是菲律賓混血。而這些球員不論其是否在16歲以前拿到護照,只要有菲律賓血統,都會被
PBA視為是「菲律賓外國人」,一隊可以允許擁有7位「菲律賓外國人」。但PBA賽場上的出賽時間不會受到限制。例如2017年曾經以歸化身分出賽的德菲混血Christian
Standhardinger就是屬於此種身分
第三類就是外籍球員,只要其歸化菲律賓時,本身不具備菲律賓血統身分,就必須視為外籍球員。由於PBA只在專員盃與總督盃才允許使用外籍球員,而且有身高限制,所以像
Marcus Douthit、Andray Blatche這種球員多數無法在PBA打球,而是尋求亞洲其他聯賽的機會。例如兩人都曾經前往CBA比賽過。
總結
對於菲律賓來說,歸化球員的身分很清楚,他就是來幫助菲律賓國家隊打球的「傭兵」。像Marcus Douthit儘管歸化時間久,但是晚年回到PBA比賽仍視為外籍球員,並不會因此而開特例。當然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入籍菲律賓,這些歸化球員並不會有放棄國籍的風險,而且菲律賓籃協也願意給他們較多的歸化費用,因此在職業賽仍被視為外籍球員,其實也算相對合理。當然也有部分的菲律賓人認為應該要給Douthit更好的尊重與待遇,但是球團並未因此而接受。
臺灣模式,究竟為何?
參考完上面三個國家的例子,就可以知道,各國對於歸化球員的使用與看法其實落差頗大。而以臺灣目前的狀態,跟韓國的類型比較相近。也就是歸化的門檻相對算高,所以願意歸化的外國人其實數量並不高,所以很難像日本那樣,每一隊都有歸化球員可以使用。
兩年前,PLG對戴維斯的身分以「特例」的規定視為本土。除了一方面認為戴維斯已經38歲,應該不致於有很大的實力影響。又加上PLG大概也認為在戴維斯退休前,臺灣大概也不會有歸化球員加入PLG。所以就想說順著下去了。諸不知阿提諾在去年有莊瑞雄委員的幫忙,快速的以「高專人才」通過歸化流程,正式代表國家隊出賽,而今年又加入了街口攻城獅。
同樣是「高專人才」歸化的球員,攻城獅希望阿提諾的身分可以與戴維斯相同,大概可以理解。但是一來阿提諾的年紀尚輕,使用年限可能還很長。又加上戴維斯與阿提諾兩人在歸化時的狀況稍微有點不同(戴維斯歸化時仍要放棄美國國籍,阿提諾則不需要)。因此各球團陷入了各自為自己利益辯護的狀態。
事實上從上面三個國家的職業聯賽的歸化球員制度可知,每種狀態都各自有優缺點,似乎也沒有怎麼樣的模式一定是比較好的。但是不管怎麼樣的模式,都不應該只是一個單純「特例」。因為當你有一個特例後,就會有更多的特例出現。甚至因為是特例,所以你說不出標準。
我個人目前是完全支持,只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球員,全部都可以算本土。包含戴維斯、阿巴西跟阿提諾都是,如果真的擔心未來一堆短期歸化破壞球隊平衡,那或許可以規定走「高專人才」路線歸化的球員,應該要像一般歸化球員一樣,居住臺灣滿5年才可在聯賽視為本土。但像阿巴西這種一般歸化的球員,就不需要(因為他已經實質居住臺灣滿5年)。但真的不要用那種無法量化的「貢獻度」來做準則,因為這根本很難定義。例如:假設明年阿提諾協助中華隊拿到亞運獎牌,那他的貢獻度會不會比戴維斯高?可以這樣來衡量基準嗎?這就根本吵不完。
我覺得大家會那麼希望戴維斯視為本土,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歸化臺灣之後,積極的參與台灣事務,而且基本在臺灣落地生根。那麼假如未來有一個歸化球員,跟戴維斯一樣做到類似的事情,難道我們不會也將他視為本土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這樣的球員應該也要享有跟戴維斯一樣的權利。能建立的制度就優先建立,不要等到「時候到了」再說。否則3-4年後,可能又會陷入今年這樣的窘境。
因此思考未來歸化球員的制度,真的是目前PLG甚至T1都需要做的。最好是連華裔、外籍生、亞洲外援等規範一起思考檢討,如果球團真的希望自己的聯盟是走得長久的話,更應該這麼做。但如果球團只在意自己的戰績或是是否拿得到冠軍,這樣的思維不改,大概很難會有好的制度建立。我衷心期待,球團看到的是更長遠的未來,而不是短期的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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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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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日本的模式,包含後續追蹤第二代的策略
推
日本的模式最公正也有完整規範可循,但是台灣應該
高機率變成南韓那種人治走向為主
我們國家再不放寬移民 人口更少
腿 理性包含制度的優文!
推
*推
好文!日本的模式比較能照顧到歸化球員,或許可以
參考,然後找出適合台灣的方法。
小胡直播也有推這篇
推
推
要不要順便拿美國 西班牙 法國 出來比
保護主義害死台灣多少產業啊
不保護那各隊五洋將不就好了!
只有台灣國籍為什麼算洋將
『由於此時的歸化球員不多(約8名)』,看了好心酸
,日本在亞洲籃球真的爬的很努力啊
推
推
好文
推
推
真的不該畫地自限的
推grant大
日本真的很有規劃難怪越來越強
g大就是推
推
現在主要是討論以後的制度,不會再有只有台灣籍的
情況了。而且即使只有該國國籍,日本也沒有將其算
做本土。
我也很好奇,到底有哪個洋將影響力巨大的聯盟是直
接無條件將歸化視為本土的。
只有該國國籍還不算本土 一堆板上瞎咖要出征了
完全同意這篇,要做就標準一致!不要搞什麼情感上
的認同,貢獻度、功勳每個人主觀定義都不同。
講放棄國籍超好笑,拿這點錢又要放棄國籍,到時候沒
歸化又在罵。
推 希望朝日本方向
可以允許雙重國籍的歸化,只有特殊功勳的歸化程序才
有可能。未來如果班霸或其他外籍生因為居住時間滿年
限而想要歸化,還是要放棄原本的國籍。國籍法寫得蠻
清楚的,可以去看一下。
推 日本真的值得參考學習
特殊功勳就是應該給Q和阿提諾這種國家隊即戰力用的
,外籍生當然還是要循一般管道放棄國籍歸化。
有的人沒在看吧,上場視為本土欸
推
這就是優質好文
g大~可以雙重國籍的情形還有內政部審核通過的體育
領域高級專業人才
感謝beauty大補充! 有專業人士在板上真棒^^
感覺,如果一直允許特例,那我們就要靠籃協才能十
年一歸化。但如果要靠球團自行去爭取歸化,不把歸
化的資格講清楚,那無法管理大批非洲運動員想要進
來拿台灣護照的趨勢。要美國人放棄美國籍很難,但
能自由進出歐洲的台灣護照,在非洲應該是蠻香的
高專人才認定標準在這邊:https://reurl.cc/7pvjYl
確實看起來能幫到國家隊比較有機會,就看內政部怎審
如果未來修法後不走殊勳歸化 高專人才那條可以拿來
輔助 其實走殊勳歸化有點矛盾 理論上那是拿來給已對
我國有實際殊勳的人國籍 但還沒打國際賽怎麼有殊勳?
都是歸化進國家隊再創造殊勳
確實,應該高專人才的機會比較大。但是好奇一下,政
那應該是法律不完備的權宜作法 若立委推動修法成功
府在審核高專人才的時候,是否有名額限制? 過多的歸
未來就有更適合歸化體育人才的方法 可能居留2年之類
化採用高專人才的模式歸化,感覺政府應該也不會同意
這要研究一下 我沒到專業人士>//< 只是看看法條上課
其中提到年限的問題,個人覺得可以區分:像Q是屬於
放棄原國籍的單一國籍歸化,5年後可算本土;阿是雙
重國籍無需放棄原國籍的,7或8年方可算本土
重點就是有量化數據才好建立制度
細分我覺得也不會不行。只要清楚明瞭即可
好文
推
重點就是有明確的制度,不要再搞特例不然每次都要再
吵一次,規定寬鬆可以討論但要有明確的條文規定
推
PPT根本黑哥參考書
推 同意這篇觀點
日韓對歸化(不只籃球)的限制,多少也跟其國族主義強
烈的排他性有關,但是台灣可以沒有這個包袱
比如在對雙重國籍的情緒上,嘲諷和排斥都是不需要
的
推這篇,先有遠矚規劃,可以省下很多年繞遠路
推這篇
推 整理得很好理解
腿
推
日本對建立制度真的很強
推
日本那套真的讚,反正就把制度建立好,剩下的各球
團會想辦法爭取到對自己最大利益
推
理性推
用什麼貢獻度跟情感根本吵不完
感謝Grant大整理,文字看不下去可以來小人物上籃最
新特輯,有他親自獻聲說明(無情工商
g大~最近一次內政部「歸化國籍高級專業人才審查會」
審核結果的新聞應該是這篇 https://reurl.cc/bEj3A3
底下連結有累計至今通過審核的245人名冊可以下載
110年8月通過17人,111年通過7人,感覺不是看名額,
應該是開會審每個人獎項、事蹟、優異技能、對於提升
我國實力有多大幫助...來審通過或不通過
感謝beauty大的資訊提供!
推
推有建設性
推 grant大的文總是獲益良多又值得討論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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