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閒聊] 違反道交條例第47-2 檢舉未過件

看板biker標題[閒聊] 違反道交條例第47-2 檢舉未過件作者
vul3ai
(Kevin)
時間推噓18 推:18 噓:0 →:28

安安

本魯又來惹

先上影片&圖
https://youtu.be/4RP4cCEP-yQ
https://youtu.be/7GY8LDv2o44

https://imgur.com/a/KF3YgwR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屏東縣東港分局說不罰
以後這條也不用遵守了
因為警察鴿鴿跟你說看不出距離

一年後還是一個樣
---------------------------------

另外讓大家複習一下一年前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hAbpdVNZZw&feature=youtu.be

不是我們仇警
是警察自己把水準拉低的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216.112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vul3ai (114.27.216.112 臺灣), 03/24/2020 17:41:51 ※ 編輯: vul3ai (114.27.216.112 臺灣), 03/24/2020 17:42:27

petercoin03/24 17:54地上標線的長度跟間隔不是有規定的嗎?應該可以算出來

tonybbbb03/24 18:09你用的法條錯誤 你要用逆向行駛來處理

tonybbbb03/24 18:10以在高雄來說 我是以逆向行駛舉發就過

ll883303/24 18:56這檢舉逆向就會過了吧...

vul3ai03/24 19:30之前送過逆向阿,一樣跟你說黃虛線可超車

ming79121803/24 19:50送逆向不過嗎?

ming79121803/24 19:50往上報啊— —

tonybbbb03/24 20:05找記者或議員爆料

yang120403/24 20:22這是逆向行駛啊…

tackcalb03/24 21:26傳給FB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

tonybbbb03/24 21:32鹽埕區那邊就明明確定違規停車 直接快速回復打槍...

tonybbbb03/24 21:32這種我有跟議員說明 但目前狀況就不知了

roadmanjia03/24 22:21你沒送警政署....

uphiloxygen03/24 23:29警察回覆所謂無法確認兩車距離 有沒有可能是指你的

uphiloxygen03/24 23:30行車記錄器沒有拍到車身

uphiloxygen03/24 23:30我記得好像警察會用沒有拍到自身車身來打槍你和對方

uphiloxygen03/24 23:30車子的距離

uphiloxygen03/24 23:31當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啦

uphiloxygen03/24 23:32因為雖然可以跨越超車 但前提也得顧慮到對向車道的

uphiloxygen03/24 23:33車子 但這種就是看你機車沒鈑金 吃你一定會閃 幹

cuteneo03/25 01:26垃圾鴿子耶 這樣不算對向有來車時超車嗎?他認為這樣沒

cuteneo03/25 01:26問題? 真垃圾

toulu03/25 02:34吃對向吃這麼明顯還不開罰?南部真有人情味

eric79111203/25 08:54講逆向的超好笑,黃虛線超車不會逆向嗎XDDDDDDD

eric79111203/25 08:56這案大概跟轉彎未讓直行鴿子們判斷標準是(碰撞)方開

eric79111203/25 08:56單一樣,不過你可送警政署申請複查

eric79111203/25 08:57內文記得請對方釋明,對向來車之判斷標準為何

eric79111203/25 08:58最後這類案件檢舉逆向成功的麻煩分享鴿子們的回覆與照

eric79111203/25 08:58片謝謝

去年也差不多三月,在版上也是發一篇文 可以A我ID 什麼總統府信箱啦 警政署啦 縣政府啦 都送過了 最後還是丟回東港分局 反正沒碰撞就不開啦 二輪可撥仔自己小心 兩個輪子就該死 這就是我們政府的心態

※ 編輯: vul3ai (202.39.249.233 臺灣), 03/25/2020 09:53:50

uphiloxygen03/25 10:23有試著投書媒體嗎?例如蘋果

Aukillexz03/25 13:07垃圾華鴿素質

freshbox703/26 00:59鄉下就是這樣,「人情味」 ,能說什麼呢....

vul3ai03/26 08:40去年在網路上有投過蘋果爆料信箱,然後打電話來說有收到

vul3ai03/26 08:40但可能沒啥爆點就沒後續了

eric79111203/27 02:27因為這真的不具報導價值,你所能做的就是寫信給警政署

eric79111203/27 02:27詢問裁量標準與文內載明會po 爆料公社,待收到回信後p

eric79111203/27 02:27o到該社團看是否激起輿論關注

eric79111203/27 02:35再者該法條立法不夠周延,對向有來車的判斷標準為何?

eric79111203/27 02:35若真開罰試問你們認為多少公尺內才需開單?因為沒有客

eric79111203/27 02:35觀判準所以限縮在碰撞當可預見,你能說便宜行事但同時

eric79111203/27 02:35也是合於裁量權限

uphiloxygen03/27 14:26加上回覆的確可以增加報導價值 記者的報導方式也會

uphiloxygen03/27 14:26有影響

smallz03/27 17:41可以直接到警政署去檢舉 他們就飛高高了

higoodman04/03 14:41這叫駛入來車道,不叫逆向

higoodman04/03 14:42逆向是用於單行道才有逆向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