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違反道交條例第47-2 檢舉未過件
安安
本魯又來惹
先上影片&圖
前https://youtu.be/4RP4cCEP-yQ
後https://youtu.be/7GY8LDv2o44
https://imgur.com/a/KF3YgwR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屏東縣東港分局說不罰
以後這條也不用遵守了
因為警察鴿鴿跟你說看不出距離
一年後還是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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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讓大家複習一下一年前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hAbpdVNZZw&feature=youtu.be
不是我們仇警
是警察自己把水準拉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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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標線的長度跟間隔不是有規定的嗎?應該可以算出來
你用的法條錯誤 你要用逆向行駛來處理
以在高雄來說 我是以逆向行駛舉發就過
這檢舉逆向就會過了吧...
之前送過逆向阿,一樣跟你說黃虛線可超車
送逆向不過嗎?
往上報啊— —
找記者或議員爆料
這是逆向行駛啊…
傳給FB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
鹽埕區那邊就明明確定違規停車 直接快速回復打槍...
這種我有跟議員說明 但目前狀況就不知了
你沒送警政署....
警察回覆所謂無法確認兩車距離 有沒有可能是指你的
行車記錄器沒有拍到車身
我記得好像警察會用沒有拍到自身車身來打槍你和對方
車子的距離
當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啦
因為雖然可以跨越超車 但前提也得顧慮到對向車道的
車子 但這種就是看你機車沒鈑金 吃你一定會閃 幹
垃圾鴿子耶 這樣不算對向有來車時超車嗎?他認為這樣沒
問題? 真垃圾
吃對向吃這麼明顯還不開罰?南部真有人情味
講逆向的超好笑,黃虛線超車不會逆向嗎XDDDDDDD
這案大概跟轉彎未讓直行鴿子們判斷標準是(碰撞)方開
單一樣,不過你可送警政署申請複查
內文記得請對方釋明,對向來車之判斷標準為何
最後這類案件檢舉逆向成功的麻煩分享鴿子們的回覆與照
片謝謝
去年也差不多三月,在版上也是發一篇文 可以A我ID 什麼總統府信箱啦 警政署啦 縣政府啦 都送過了 最後還是丟回東港分局 反正沒碰撞就不開啦 二輪可撥仔自己小心 兩個輪子就該死 這就是我們政府的心態
※ 編輯: vul3ai (202.39.249.233 臺灣), 03/25/2020 09:53:50有試著投書媒體嗎?例如蘋果
垃圾華鴿素質
鄉下就是這樣,「人情味」 ,能說什麼呢....
去年在網路上有投過蘋果爆料信箱,然後打電話來說有收到
但可能沒啥爆點就沒後續了
因為這真的不具報導價值,你所能做的就是寫信給警政署
詢問裁量標準與文內載明會po 爆料公社,待收到回信後p
o到該社團看是否激起輿論關注
再者該法條立法不夠周延,對向有來車的判斷標準為何?
若真開罰試問你們認為多少公尺內才需開單?因為沒有客
觀判準所以限縮在碰撞當可預見,你能說便宜行事但同時
也是合於裁量權限
加上回覆的確可以增加報導價值 記者的報導方式也會
有影響
可以直接到警政署去檢舉 他們就飛高高了
這叫駛入來車道,不叫逆向
逆向是用於單行道才有逆向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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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檢舉:違規超車?跨越雙黃線?先上影片 已經遇到這種低能駕駛好幾次了,地上是雙黃線就算了 對面有車還硬要整車跨到對向車道超車 總覺得一般跨越雙黃線的法條對這種人來說實在太便宜他了16
[問題] 逆向超車差點對撞無法檢舉?影片先上影片 朋友載家人在南投鄉間遇到的: 逆向超車且對向有車仍不減速切回原車道 反而加速鑽進對向車與原車道前車的車縫 朋友家人嚇得喘了好幾口氣 他本人因此氣憤難平6
Re: [閒聊] 四輪逼車日常我怎麼記得這是老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7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7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來來來,完整的在這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X
Re: [問題] 國道內線開120km要不要讓道?因為推文被刪了 直接發一篇 一堆人糾結在超速跟最高速限行駛 居然還覺得有矛盾 先不去討論超車道該怎樣這種高層次的問題2
Re: [問題] 逆向超車差點對撞無法檢舉?影片問了朋友後續 幫忙回報一下以供參考 盼各位支持檢舉危險駕駛 維護道路安全 先上圖 一共檢舉2條,警察回覆:47-1-2舉發、47-1-3同一行為合併處理不重複舉發 47-1-2 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