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
※ 引述《brian900530 (LmWAng9)》之銘言:
: 既然前面幾篇有人要就法律條文來討論
: 那這篇就稍微來推理一下
: 先來看鄉民在吵的相關規定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4款:
: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 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1項第5款:
: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 首先看第一個規定可以知道在一般情況下,後車按喇叭或閃燈如果沒有障礙,前車應該要讓。再來看第二個規定的但書可以知道,內側車道雖然是超車道,但不堵塞的情況下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最後第三個規定可以知道,再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遵守第一個規定需要處以罰鍰。
: 從這三個條文的體系解釋來看,就「理論上」而言,在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上,前兩個規定是屬於普通法跟特別法的關係,在適用上有衝突的時候應該優先適用特別法,所以第二個規定的的但書應該優先於第一個規定適用而成為「正當理由」(因為你如果正以最高速限行駛,後車要超車就已經超速而不合法),也就是當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車道的時候,不需要理會後車的喇叭跟閃燈。
: 不過相信看到這邊的各位都可以知道,所有問題的癥結點就在於「如何確定自己是維持最高速限?」,後車無法確定前車是不是處於最高速限,前車也沒辦法保證自己的錶速=GPS,唯一有能力確定跟解釋的只有執法單位,所以在這邊吵來吵去根本毫無意義,兩邊只會互嗆飆仔跟龜仔,還不如去建議你家選區的立委把相關規定改一改,讓超車道回歸超車道更實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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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來來來,完整的在這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我們先來看第3項, 就車板多數人的見解, 是在"同車道"超車時才適用
所以不同車道沒有外側超車的問題.
既然如此, 那第5項同樣是在說同車道的合理超車讓車, 又怎麼適用國道?
開在高速公路還 "靠邊慢行" 是腦袋有問題嗎?
有點常識的都知道這是在一般無分隔線的道路才適用的規定,白話就是單線道
所以不要再拿道安條例47條來搞笑了 OK?
同理來看看第4項.你開在內線要超中線車, 也不需要中線車允讓或靠邊慢行
可證明這條規定就是在說同車道內的超車讓車
退一萬步來說, 你要在國道超"同車道"的車,如果是在內線時,
你也是閃燈讓前車盡量靠內側車道的外緣
然後你從左邊的路肩(如果有的話) 或開上分隔島超車
這才是正確超車的流程
--
47條還沒修成同車道捏?右側超車是原車道切到右側
車道,超完車再左切回原車道,你是不是看到01的那
篇文才這樣解讀?
而且為啥你們都只看到減速靠邊,沒看到還可以「或
」表示允讓?
那我問問你切到內線要超中線車之前, 有先閃燈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嗎?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3:55:42中線車道不是超車道啊,在國道要超車就是自己切到
內車道,幹嘛要閃燈叫中線車道的允讓?
允讓就是左側已經沒有車道可供後車超車,後車要超
車就要顯示超車訊號請前車允讓,如果左側有車道,
那後車本來就要自己想辦法切入超車
如果兩車原本在中線,後車發現左側切不進去,切到
外車道超車在切回中線,那就是後車違規右側超車,
他也不能要求中線的車輛允讓
所以你的邏輯就是 中-外-中 (外側超車違規) 中-內-中 (內側超車正確) 所以你超車的時候要先閃燈,等中線前車表示允讓你才能切到內線超車沒問題啊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13:43今科憐,學長又要生氣氣了,繼續內線120..
「再」啦,打錯
不用跟連左右側超車是同車道不同車道的多費唇舌啦
這搞不好根本騎勁戰連換駕照的雞腿都沒有的
再模擬一個情境自己想想. 山路黃虛線可以跨到對向車道合法超車 這時候對向車道就是所謂"超車道" 那你會開到對向對正在超車的車閃燈要他靠邊允讓嗎? 你不覺得哪裡怪怪的? 當然差別就是一般道路不會有 "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道(對向車道)"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15:59都已經不同車道了他也可以凹什麼外側違規,實在是..
所以我說允讓與否在於左側還有沒有車道可以讓你超
車啊,如果有你就不能要求前車還要變換車道或靠邊
讓你
所以說車板多數人的見解沒錯啊, 這一條就是在說"同車道" 的超車讓車情況 延申後就是不同車道沒有外側超車的問題(叫做變換車道?) 雖然我也覺得怪怪的, 但實務上就是如此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21:39多車道就是自己變換車道行駛, 講白了就是自己憑本事鑽 同車道內才有前車靠邊讓出空間讓後車在最低限度的跨線完成超車動作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23:22哪怪?不同車道即表示分別各自有各自的路權了
都有各自路權了哪來的左右側超車違規不違規
樓上說的是, 所以開在內線的前車路權完全大過後車, 所以根本沒有"讓車"的問題 只有一個情況, 就是後面是公務車在勤行公務,擁有絕對路權時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24:39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飆仔說他們家有人快死了
理想上的超車是左側車道淨空,要超車的左切超完車
再右切回原車道
你說的有一點問題,如果前車行駛在內側車道,前方
、中外線無車=沒有超車行為,後車顯示超車訊號,前
車就要允讓,當然如果中線有車,而前車也是在執行
你說的情況不存在啊..中線沒車, 那請問你怎麼會在內線??? 唯一的情況就是中內線在併排,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超車行為,那依規定就不用允讓
這一條怎麼看都是在指單線道,為了使道路暢通,慢車盡量靠"車道外緣"行駛,讓出空間 給後車通過. 而不是要慢車"切到別條車道" 讓後車通過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36:36存在啊….不就是有人說維持在最高速限可以一直開在
內車道嗎….
沒併排又沒在超車, 代表這兩台都是寶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40:11但現實是他們有沒有開在最高速限只有警察用測速槍
打才知道
如果只有單一車道當然就是靠邊,多車道就是切到右
側車道允讓,不衝突啊
原po你真的在多費唇舌,昨天這個人認為中外線沒車而
內線道有車在速限巡航的時候,他應該要照樣切到內線
法條貼這麼清楚了你還看不懂? 法條沒寫"同車道", 但 第4項就很明白告訴你就是在指同車道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42:44道去閃燈按喇叭叫前車滾,這種人你還跟他講這麼多
XDD 這真的笑死,佔用仔要前方佔用仔滾邊, 標準飆仔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44:30法盲大概就是這樣,難道在多車道的情況下都要適用這
條變換車道就是超車嗎
啊如果你開在內線前方、中外側都沒車,但右後方中
線有車,我切到內線超了你右後方那台車,你卡著內
線,我要超車本來就能叫你允讓,那如果你前後右都
沒車,照b大愛說的,你佔著內線幹嘛
我就貼這法條來打臉那些要人讓道的飆仔看而已 龜仔併排仔很可惡, 但不代表你有權要人讓道 道交47條明顯就是指同車道的讓車超車標準流程, 這在國道不存在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47:29他們只是想要VIP車道 不是要超車道
這算某種超譯法規吧,可以回去看修正條文說明
我就在想有沒有人在國道用這條檢舉前車無故不允讓有成功的來讓大家聞香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4:48:37問題是修正條文還沒修啊….,第二項還沒修出來
飆仔要超車技術又不夠才會上來ptt吵這個問題,正常
人切超車就完事了
國道上合法超車就是兩種情況而已:原車道切到左側
車道超車後再切回原車道;內側車道顯示超車訊號,
前車允讓後超車
經前車允讓,後車超完車後,如果前方、中線車道都
還在允讓...跟你說不同車道的所謂"超車" 已經不在47條的規範內了 而在國道又不會有同車道的超車問題
沒車可以執行超車了,一樣要切回中線啊
超車道的用意不就是這樣嗎?
如果第二項同車道修出來了,那我完全贊同B大說的,
問題是現在就還沒修
不管有沒有修, 任憑一個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條在國道根本不適用 講一堆你就是認為要前車"讓道"是於法有據??? 先去GOOGLE一張罰單來讓大家聞香再來說啦 龜車或併排是一回事, 要人讓道又是另一回事 現今法規要在國道要求前車讓道只有公務車執勤時的絕對路權, 其他都是飆仔合理摩西化的藉口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12:50前面就有人約賭這樣能不能檢舉成功,然後這些認為
不讓他們就是違規的..........一個都不敢賭
切中線超車的罰單沒遇過 超速的罰單是肯定有
你一直說國道不適用,是哪條法律跟你說國道不適用
,既然你都貼法規了,那拿出道安規則國道不適用的
條文出來看看啊
你先拿一張罰單出來再大聲好不好? 每天龜車併排的一堆,各種罰單都有怎麼就沒見過不讓道的罰單??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22:2547條就清清楚楚講,前車無正當理由不讓道是違規,
違規是一回事,有沒有被開單是一回事,一堆違停的
也沒被開單啊
廢話, 但我就是拿的出違停的罰單啊..GOOGLE隨便都一堆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23:12不同違規的舉證難度本來就不一樣,一般人也沒辦法
檢舉超速或龜速不是?
檢舉是一回事, 你當鴿子都死人啊? 內線龜, 蛇行競速,逼車等等, 連43條這種大條的紅單都能估狗到 就是沒有不允讓後車的罰單, 全台灣每天幾十萬車流在國道這麼多年一張都拿不出 來,你還有臉拿這條來出來唬人啊??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30:42有啦前陣子有一個比較接近的, 但很可惜是45條第2項 因為擋到救護車. 懂了嗎?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33:14你怎麼能確定這條沒人被開過?又不是每個被開的都
會貼到網路上
別再凹了啦..真有人接到這罰單肯定上爆X公社 網路記者還不刷一波流量XDDD 比挖到黃金還要有新聞價值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34:35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35:05前幾篇有個p大就說他成功檢舉過2次
龜車罰單很常見啊...內線低於90km本來就是違規
你才是正解 我在看條文的時候有想到這個問題但沒有
很確定所以我那篇才這樣寫 正解就是這個47條第5款
根本不是高速公路適用的情景
這跟速限沒關係啊,民眾檢舉怎麼可能知道雙方的真
實時速
管你是檢舉還是鴿子拍照,龜車罰單是長這樣
https://imgur.com/Eflyy9u再難檢舉再不容易被開的罰單,GOOGLE都會有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43:48不要講那麼多, 就貼一張在國道被開47條的來讓大家聞香好嗎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44:24這是違反速限,跟佔用又不一樣…..,民眾檢舉的案
件怎麼可能開違反速限啦,又沒用測速槍打
現有法規對於佔用內線道的規定就是你沒在最高速限行駛啊, 這樣懂了嗎? 跟後面有沒有車一點關係也沒有, 除非你後面是公務車而且鳴笛中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47:06我知道啊,問題是現行制度民眾沒辦法舉證前車有沒
有確實依最高速限行駛,也沒辦法舉證後車是否超速
不是?
幹嘛跟我扯檢舉? 我有要你拿出"民眾檢舉"成案的違反47條罰單嗎? 鴿子親拍的也可以啊, 拜託拿一張出來讓大家聞香 這樣以後車板也能光明正大宣導國道內線閃燈要求前車滾邊, 好嗎?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56:43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5:57:30有沒有違規跟有沒有被開單是兩碼事啊,你有看過有
人被開道交51條的?有看過有人被開44條行經平交道
時速沒低於15公里的?
你可以宣導要快速通過啊我想這裡也不會有很多反對意見 我自己過鐵軌都是很慢,因為速度太快怕傷車..但也不會慢到15km,大概就20~30km ,工區速限我看也沒有人在遵守, 為什麼? 因為不合理嘛 而且你要不要照速限行駛是你的自由,如同你說的有沒有超速只有執法人員可以認定 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 你要前車讓道就是侵犯了別人的用路權 這種侵犯他人自由的動作喊的光明正大,卻又拿不出證據 這兩種情況可以相提併論我也只能笑笑~
※ 編輯: berryc (111.251.147.166 臺灣), 09/12/2022 16:28:47嘴巴再硬,不敢賭才是真的
畢竟網路上可以硬凹,真出來賭必輸的局多丟臉啊
對了,前面有個飆仔說他從車後跟車旁邊拍兩張照片就
檢舉內線道龜車成功了,可能是史上第一例光用兩張照
片就能檢舉車輛低於最高速限,就怕只是嘴巴說說
右側超車是不同車道好嗎
國道中線不能超內線的話,難道遇到內線龜車中線也要
一起減速嗎XDDD連帶外線也跟著中線一起減????
所以說這是一群連什麼是左右側超車都不知道的人在那
邊故意曲解法規
他們連不同車道就已經是分別各自擁有各自路權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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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不是根本弄錯內線最高速巡航的立法用意? 立法主旨就一個,高速公路最好全部空間都用到,且全部以速限內最高速度前進 也就是不要空一條車道,然後車都跑在中外線 理由就是台灣車太多,而這樣的前提下,內線能以接近速限下行駛本來就符合立法精神,畢 竟內線能開這麼快,多半車流密度還行,速度差那個幾公里說實在真的還好2
這串看下來 總言之 內線專用論點如下: 1.你的錶不準 2.因為1,所以用眼晴看才準 3.因為1,2 所以在內線即使已達速限,2
中線也要「換線」讓? 你認真的嗎? : 推 rugger5566 : 如果在內線開120,這樣可以不切回中線嗎? 09/11 09:58 我比較好奇:如果中線開120,內線開120 照原po大大的開法,中線要不要讓?4
110的內線,開110很討人厭 如果把法律修改一下 「小型車於不妨礙車流的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30行駛於內線車道」 問題就解決了,請他+30,讓他可以在內線 然後再開他一張超速罰單,這樣下次次這些龜兒就會嚇到吃手手,不敢開在內線了。8
借標題問一下 是不是很多人不知道過苗栗以後國道一號速限變成110 每次往南開就一堆開9x龜在內線的 苗栗-台北開9x我也認了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敢拚100+10的緩衝 高雄-台中開9x甚至8x真的是無法理解耶7
既然前面幾篇有人要就法律條文來討論 那這篇就稍微來推理一下 先來看鄉民在吵的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4款: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3
: : 1.你的錶不準 : 2.因為1,所以用眼晴看才準 : 3.因為1,2 所以在內線即使已達速限, : 飚仔只要貼你屁股,閃你大灯54
這就跟人自不自私有關,台灣人8成是會佔用, 為了自己開車輕鬆,不用變換車道,無腦開車 常開車的人一定會發現,連假出門, 高速公路內、中、外線道都會各有一台車以時速100在開車, 對的,這時候一定一堆車都過不去,就會看到群體車陣卡在這三台後面。84
首Po日經題 想說連假剩一天 大家討論一下 發洩一下X
各位鍵盤舒馬克早 我覺得這題有個盲點 我剛看推文大家都覺得自己是車神 其他人都是烏龜 那到底誰才是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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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在內線開ACC巡航是什麼操作跟心態?抱著被噓到XX的準備要來逆風嚕。 覺得台灣真的不是法治國家,大家對法的理解真的是超級薄弱,一堆人永遠用自己的想 法來解釋法條,整天在那邊用道德凌駕法律,不得佔用超車道把超車道當飆車道來用。 但卻忽視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飆車仔連道德最低底線都達不到,到底有啥立場跟人 談用高道德標準來檢視占用內車道?8X
[討論] 內線只能開最高速限 飆仔看不懂嗎?大家好 肥宅我常常在內線被國產破車閃燈 高公局明確說明 內側車道就是要依路段限速行駛16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飆仔常見偽裝 法規很清楚,相關單位也講過很多次 超車道不是超速道,你不能假借超車的理由在內線超速 然後保持最高速限的情況可以在內車道走 但會來吵的飆仔永遠都像自助餐一樣去看法規24
[問題] 檢舉:違規超車?跨越雙黃線?先上影片 已經遇到這種低能駕駛好幾次了,地上是雙黃線就算了 對面有車還硬要整車跨到對向車道超車 總覺得一般跨越雙黃線的法條對這種人來說實在太便宜他了11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幫大家重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即合乎規定" 國道公路警察局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7
[交通] 111-4-30交通新法規只有一兩條可用。可檢舉項目幾乎全是動態行進中的根本無法檢舉,報警後等警察來時現場早已不知去向, 跟沒改差不多,由於文長就不整理了,可檢舉項目以黃字標示。 尤其是: 在交岔路口臨時停車可檢舉,但是固定停在交叉路口的更可惡,卻沒看到有這條可 檢舉,可以看出民代有很出力在喬,喬到新增加可報警的項目形同廢文。1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簡單來說這就是交通部自己的鍋啊 自己開了一個大門給烏龜車去妨礙其他用路人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的第8條第3款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就是後面這一句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2
Re: [問題] 逆向超車差點對撞無法檢舉?影片問了朋友後續 幫忙回報一下以供參考 盼各位支持檢舉危險駕駛 維護道路安全 先上圖 一共檢舉2條,警察回覆:47-1-2舉發、47-1-3同一行為合併處理不重複舉發 47-1-2 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
爆
[問題] 新人第一臺車選購50
Re: [心得] 一台福特 Kuga,由粉轉黑19
Re: [新聞] 畫面曝光!北市計程車違規左轉 22歲女騎13
[問題] 請問TOYOTA原廠檢測費14
[問題] 車內共鳴變得很大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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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Toyota被盜刷手排Supra導致崩盤?2
Re: [閒聊] 英國What Car?汽車頻道遴選2024十台最不4
Re: [心得] 監理選號程式實戰分享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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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