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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四輪逼車日常

看板biker標題Re: [閒聊] 四輪逼車日常作者
HsihHan
(希漢)
時間推噓 6 推:8 噓:2 →:32

: 噓 mader5566: 你要超車別人就一定要讓你? 路那麼小是哪裡有超車必要 02/12 09:26: → mader5566: 整天敢那個幾秒鐘難怪一天到晚一堆路人死在路上 路權 02/12 09:26: → mader5566: 是別人的不給超車就是乖乖排隊 如果前面學長輪子比較多 02/12 09:26: → mader5566: 他還敢這樣? 還不是摸摸鼻子開他的車 一堆喊著要平權 02/12 09:26: → mader5566: 的現在又讓一下辣 又在人情味了 02/12 09:26

: 推 kikiop333: 純問問題不是找碴,慢車本來就要讓快車是哪一條說的? 02/12 14:05: → kikiop333: 今天只有一個車道,而且車道還不寬,外加旁邊都停一堆 02/12 14:05: → kikiop333: 汽車,硬要原PO讓就變成原PO要冒著生命危險去貼近旁邊 02/12 14:05: → kikiop333: 停的車,等等被gank要算誰的? 02/12 14:05

: 推 kikiop333: 真的是慢車讓快車還是歧視二輪?今天前面是四輪的會叫 02/12 17:26: → kikiop333: 對方讓嗎?今天後面是二輪比較快會讓對方嗎? 02/12 17:26

我怎麼記得這是老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7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並行競駛。
-------------------------------------------------------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略)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略)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是故,原PO的狀況如果後車已經示意(喇叭、閃燈)要超車,

你前面沒狀況的話,是要讓的,否則也有可能違反第47條。

*也請注意我原推文用詞是用速度相對的「慢行車」和「快行車」。


當然,對方要超車是他的權力,你也沒理由不讓;

>>> 但是 <<<

法規也說了,超車者雖可暫時跨越分向線,

但原PO路段是雙黃線,後車想超的話越線機會很高;

不能併排行駛,也要注意安全距離,還得記得打方向燈。


我建議啦,下次遇到類似狀況,你就讓他超;

若對方態度惡劣,你再找上述容易違規的事項檢舉他。

如果是我,就當作他鬧肚子屎在滾,讓他先走我是沒什麼損失啦。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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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iker/M.1581524600.A.B34

bo021902/13 00:40瞭解 但是他完全沒鳴按喇叭或閃燈 反而一直緊貼著我

他這種行為根本罔顧你的生命安全,所以很明顯你遇到垃圾人。(請搜尋垃圾人定律) 雖然很不服氣,但是平安回家為上,別跟他計較才是比較遠瞻的作法。

kikiop33302/13 01:04先感謝幫忙找法條,法條寫到"汽車"超車時的注意事項,

kikiop33302/13 01:04所以反過來今天後車是機車就不適用了嗎?

zong78040502/13 01:09適用阿,機車法律定義也是汽車喔

zong78040502/13 01:09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zong78040502/13 01:10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zong78040502/13 01:10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kaj198302/13 01:12原po你的文不是有寫對方有按喇叭嗎?

zo659600102/13 01:14真的有很多人不知道機車屬於汽車呢~

bo021902/13 01:15是啊 是最後到路口才長按喇叭的

kikiop33302/13 01:18了解!另外原po與朋友一前一後,應該屬於連續兩貫,他

kikiop33302/13 01:18應該也不能超車對吧?

kikiop33302/13 01:20沒辦法,從以前就一直被灌輸機車矮汽車一節的觀念,沒

kikiop33302/13 01:20有特別去查真的會不知道以原動機當動力的都可以稱作汽

kikiop33302/13 01:20

不知道超2台機車算不算連續超車? 這可能要請法律朋友釋疑。

sifun02/13 01:59有看過那些單前輪ABS 後輪有霍爾感測器嗎....

sifun02/13 02:00回錯 抱歉

VL100302/13 03:52老實說單看原原PO影片,我不覺得那台汽車有很明顯的逼車啦

VL100302/13 03:52,看起來就像想超車,但副駕駛搖下車窗對騎士碎念,就代表

VL100302/13 03:53他們覺得你要讓他,如果原原PO說的騎到快60是表速,那打個

VL100302/13 03:54折好了,GPS應該有50吧? 這種市區單向雙線道本來就窄,路

VL100302/13 03:55肩又有一堆停靠車輛,老實講我也不認為有必要讓車啦。

VL100302/13 03:55就算要讓,也是等到路肩夠乾淨且沒遮蔽物再說,哪有喇叭一

VL100302/13 03:56按全世界都要讓你的道理,那市區你狂按喇叭不就一路暢通?

就真的遇到垃圾人,騎機車從背後找違規事項檢舉他才是上策。

jp6vu04boy02/13 08:16已經達到速限邊緣沒有讓的必要了

jp6vu04boy02/13 08:16不然大家都超速比誰快就好了

超車和超速無關(望向國道之超車道...);只可惜無法檢舉。

HsiangMing02/13 09:38他想超速 有機會就找地方靠邊一點給他超 幹嘛擋住 不

HsiangMing02/13 09:38要攔他阿

LIYIHS02/13 10:19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 說沒"聞"到就好啦 YA

kaj198302/13 10:25搖下車窗碎念代表對方覺得你就是要讓,那比中指是不是也

kaj198302/13 10:25能解讀我就是不想讓你在逼三小?

kaj198302/13 10:27總之4輪和2輪的戰爭不會停止的,沒必要揣摩對方的感覺製

kaj198302/13 10:27造進一步的對立啦

跟車種無關,跟用路人素質比較有關。永遠都可以找到機車或汽車的垃圾事蹟, 只是汽車車體較寬、動力較強,造成的傷害也比機車大。

※ 編輯: HsihHan (36.239.197.166 臺灣), 02/13/2020 11:00:42

VL100302/13 11:07市區限速50,機車騎50在你前面,停紅燈還要叫人不要在你前

VL100302/13 11:08面? 如果每台他擋在前面的車他都在紅燈這樣友善的提醒,那

VL100302/13 11:10我沒話說。這不是要戰2輪、4輪,而是這行為本身就不對吧。

VL100302/13 11:20不過我認同原PO讓他過的想法,我僅要表達沒有被叭就"一定

VL100302/13 11:21要"讓對方的,尤其是市區這種路況複雜的環境。

其實後車沒意圖要超車的話,會跟機車保持距離的, 今天原po也不會有被逼車感。

kikiop33302/13 16:38上面說的應該是部分人不爽的點吧,有種就不要分二輪四

kikiop33302/13 16:38輪,只要在你前面的都一視同仁,只會叫二輪的讓開根本

kikiop33302/13 16:38就是歧視霸凌

他就是想超車,遇上好欺凌的機車, 說不定看到其它中古/特定四輪車款,也會迫近跟車逼讓。 現實就是除非他違規,否則你也拿他沒輒。 不然我們後面載瓦斯桶,跟他來個魚死網破吧!(誤)

※ 編輯: HsihHan (36.239.197.166 臺灣), 02/13/2020 18:40:23

※ 編輯: HsihHan (36.239.197.166 臺灣), 02/13/2020 18:41:40

XP102/20 00:54你怎麼不去汽車板呢

親愛的,因為我比較常騎機車啊!

※ 編輯: HsihHan (122.121.111.39 臺灣), 07/25/2022 02: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