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四輪逼車日常
: 噓 mader5566: 你要超車別人就一定要讓你? 路那麼小是哪裡有超車必要 02/12 09:26: → mader5566: 整天敢那個幾秒鐘難怪一天到晚一堆路人死在路上 路權 02/12 09:26: → mader5566: 是別人的不給超車就是乖乖排隊 如果前面學長輪子比較多 02/12 09:26: → mader5566: 他還敢這樣? 還不是摸摸鼻子開他的車 一堆喊著要平權 02/12 09:26: → mader5566: 的現在又讓一下辣 又在人情味了 02/12 09:26
: 推 kikiop333: 純問問題不是找碴,慢車本來就要讓快車是哪一條說的? 02/12 14:05: → kikiop333: 今天只有一個車道,而且車道還不寬,外加旁邊都停一堆 02/12 14:05: → kikiop333: 汽車,硬要原PO讓就變成原PO要冒著生命危險去貼近旁邊 02/12 14:05: → kikiop333: 停的車,等等被gank要算誰的? 02/12 14:05
: 推 kikiop333: 真的是慢車讓快車還是歧視二輪?今天前面是四輪的會叫 02/12 17:26: → kikiop333: 對方讓嗎?今天後面是二輪比較快會讓對方嗎? 02/12 17:26
我怎麼記得這是老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7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並行競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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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略)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略)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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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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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原PO的狀況如果後車已經示意(喇叭、閃燈)要超車,
你前面沒狀況的話,是要讓的,否則也有可能違反第47條。
*也請注意我原推文用詞是用速度相對的「慢行車」和「快行車」。
當然,對方要超車是他的權力,你也沒理由不讓;
>>> 但是 <<<
法規也說了,超車者雖可暫時跨越分向線,
但原PO路段是雙黃線,後車想超的話越線機會很高;
不能併排行駛,也要注意安全距離,還得記得打方向燈。
我建議啦,下次遇到類似狀況,你就讓他超;
若對方態度惡劣,你再找上述容易違規的事項檢舉他。
如果是我,就當作他鬧肚子屎在滾,讓他先走我是沒什麼損失啦。
--
瞭解 但是他完全沒鳴按喇叭或閃燈 反而一直緊貼著我
他這種行為根本罔顧你的生命安全,所以很明顯你遇到垃圾人。(請搜尋垃圾人定律) 雖然很不服氣,但是平安回家為上,別跟他計較才是比較遠瞻的作法。
先感謝幫忙找法條,法條寫到"汽車"超車時的注意事項,
所以反過來今天後車是機車就不適用了嗎?
適用阿,機車法律定義也是汽車喔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原po你的文不是有寫對方有按喇叭嗎?
真的有很多人不知道機車屬於汽車呢~
是啊 是最後到路口才長按喇叭的
了解!另外原po與朋友一前一後,應該屬於連續兩貫,他
應該也不能超車對吧?
沒辦法,從以前就一直被灌輸機車矮汽車一節的觀念,沒
有特別去查真的會不知道以原動機當動力的都可以稱作汽
車
不知道超2台機車算不算連續超車? 這可能要請法律朋友釋疑。
有看過那些單前輪ABS 後輪有霍爾感測器嗎....
回錯 抱歉
老實說單看原原PO影片,我不覺得那台汽車有很明顯的逼車啦
,看起來就像想超車,但副駕駛搖下車窗對騎士碎念,就代表
他們覺得你要讓他,如果原原PO說的騎到快60是表速,那打個
折好了,GPS應該有50吧? 這種市區單向雙線道本來就窄,路
肩又有一堆停靠車輛,老實講我也不認為有必要讓車啦。
就算要讓,也是等到路肩夠乾淨且沒遮蔽物再說,哪有喇叭一
按全世界都要讓你的道理,那市區你狂按喇叭不就一路暢通?
就真的遇到垃圾人,騎機車從背後找違規事項檢舉他才是上策。
已經達到速限邊緣沒有讓的必要了
不然大家都超速比誰快就好了
超車和超速無關(望向國道之超車道...);只可惜無法檢舉。
他想超速 有機會就找地方靠邊一點給他超 幹嘛擋住 不
要攔他阿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 說沒"聞"到就好啦 YA
搖下車窗碎念代表對方覺得你就是要讓,那比中指是不是也
能解讀我就是不想讓你在逼三小?
總之4輪和2輪的戰爭不會停止的,沒必要揣摩對方的感覺製
造進一步的對立啦
跟車種無關,跟用路人素質比較有關。永遠都可以找到機車或汽車的垃圾事蹟, 只是汽車車體較寬、動力較強,造成的傷害也比機車大。
※ 編輯: HsihHan (36.239.197.166 臺灣), 02/13/2020 11:00:42
市區限速50,機車騎50在你前面,停紅燈還要叫人不要在你前
面? 如果每台他擋在前面的車他都在紅燈這樣友善的提醒,那
我沒話說。這不是要戰2輪、4輪,而是這行為本身就不對吧。
不過我認同原PO讓他過的想法,我僅要表達沒有被叭就"一定
要"讓對方的,尤其是市區這種路況複雜的環境。
其實後車沒意圖要超車的話,會跟機車保持距離的, 今天原po也不會有被逼車感。
上面說的應該是部分人不爽的點吧,有種就不要分二輪四
輪,只要在你前面的都一視同仁,只會叫二輪的讓開根本
就是歧視霸凌
他就是想超車,遇上好欺凌的機車, 說不定看到其它中古/特定四輪車款,也會迫近跟車逼讓。 現實就是除非他違規,否則你也拿他沒輒。 不然我們後面載瓦斯桶,跟他來個魚死網破吧!(誤)
※ 編輯: HsihHan (36.239.197.166 臺灣), 02/13/2020 18:40:23※ 編輯: HsihHan (36.239.197.166 臺灣), 02/13/2020 18:41:40
你怎麼不去汽車板呢
親愛的,因為我比較常騎機車啊!
※ 編輯: HsihHan (122.121.111.39 臺灣), 07/25/2022 02:28:529
Re: [新聞] 四輪惡意逼車衝撞重機!騎士慘摔翻滾影片前方車有路權不讓道是錯誤觀念 另外,重機和汽車都有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7
Re: [閒聊] 遇到這情況逼車各位會讓嗎?先撇除逼車問題 如果他按喇叭只是要示意想超車呢?不是你不想讓就可以不讓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第1項針對超車有一些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 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8
Re: [問題] 車禍起步右轉被追撞 (後續對方全責)--- 更新後續 我方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依時間抵達後還是等了大概1小時 因為太多人太多案件, 進去後大概有8位以上委員,現場會撥放道路監視器影片,7
Re: [分享] 如何正確且有效率地變換車道變換車道為何要討論有無效率 這種交通安全的事情 應該是要討論如何 合法又正確的變換車道才對 第91條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5
Re: [問卦] 看到自己同學被大車爆頭有多震撼?可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5項規定,「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簡單來說,後方的車輛應該要從「左側」超越前車,然後再駛回原本的車道,否則就會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7條第3款的規定,「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就會被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簡單來說就是一定要從左側超車… 還真的有人被開過單2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二項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 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一項3
Re: [討論] 窄路會車要如何避免壓到15公分線?產業道路又不是每條都會畫邊緣線 霧社支線這麼寬,要開到邊緣線外才能會車 你開的是砂石車嗎?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6條與 97 條1-4 第 96 條X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用法治觀念來談 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 況 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標題: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