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起步右轉被追撞 (後續對方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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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後續
我方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依時間抵達後還是等了大概1小時 因為太多人太多案件,
進去後大概有8位以上委員,現場會撥放道路監視器影片,
然後請當事人陳述事故當下情形,
陳述完後 就請當事人離開,大概不到5分鐘,很快,
可能對他們來說是小案子。
後續聽保險員說,委員都會先到事故地點先勘查過。
後續公文對方全責 (違規從右側超車)
(事故鑑定公文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5款、第94條第3項)
所以我方不用出險
和解時對方請保險員代理,
只是保險員 僅接受有單據的賠償(包含車鑑費3008元)
診斷證明寫休息3日,會給予補償費(月薪/30*3),非21天工作日而是用30日去除,
請假則須開立薪資損失相關證明,否則不理賠
其他無法開立單據之時間上的損失,不理賠(例如看醫生的請假時間,假日復健的時間)
這些都算在精神撫慰金內
有單據的部分賠償2.5萬
單精神撫慰金賠償1.5萬
保險公司一周內就匯款到帳戶
看對方小妹妹家境不好 還在超商打工
聽保險員說對方好像也沒保第三人責任險 (不知是否保險會代位求償)
就跟保險員說 我就不告過失傷害 (花時間但可以索賠更多)
請轉知肇事人騎車慢一點
(看網路分享的經驗 提告過失傷害光撫慰金 挫傷2萬以上 還要賠給政府, 骨折1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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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條第1項第3~5款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
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第94條第三項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簡單來說,後方的車輛應該要從「左側」超越前車,然後再駛回原本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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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cc740sd (不要問)》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第一次綠燈起步右轉 從後方追撞
: 保險員今日告知,
: 因為警方初判表資料寫監視器沒拍到,無法判斷責任,
: 所以責任各半5:5,
: 雙方保險員各自處理,問我意見。
: 因經驗不足 所以想請教一下
: 1.現場【沒有】撞擊當下的監視器畫面 ,
: 只有另一個路口,我跟對方飛出去的監視器畫面(在警方那裏)。
: 2.B車(我):
: 停紅綠燈已經盡量靠右,並打右轉燈,
: 綠燈剛起步1秒要右轉,時速應該不到5km,就被後車(A車)追撞,
: 撞擊快飛到對面馬路。
: 人傷:全身擦挫傷。
: 3.A車(對方):
: 趕上班,
: 看到紅燈轉綠燈,就要從B車右方超車,就追撞到B車右後側了,
: 不知時速多少。
: 人傷:不清楚,明顯左手臂擦傷。
: 4.初步研判表寫:
: 本案監視器畫面未能清當事人肇事前之關位置、動(行)向、方向燈使用情行等問題,由於相
: 關跡證不明確,肇因部分不予研判。
: 大意是:【監視器拍不到,肇因不研判。】
: 我方保險員今日告知,
: 警方這樣寫,就是各自肇責一半5:5,
: 由雙方保險進行理賠,問我接不接受。
: 5.我方傷損情況
: 我修車大概修1萬初,全身擦傷大概已痊癒,
: 剩下右手挫傷較嚴重,
: 目前還在不定時請假去復健治療。
: 想請問各位前輩:
: A、我是要這樣吞下去,各自理賠,隔年保險費提高?
: A-1 這樣請假看醫生的薪資也可賠償嗎?
: A-2 是否就【無法】進行精神賠償?(前1個月工作生活時,右手的挫傷讓我超級痛苦)
: B、還是去申請3,000的【行車事故鑑定報告】,
: 再看判定結果,再決定是否欲提告提過失傷害、與精神賠償損失?
: 如果責任還是維持在5:5
: 保險員是說,我方明年保費提高,不會比3,000多,請我再考慮看看。
: @@再請各位前輩指教,感謝各位前輩。
: -心得:行車紀錄器DB-1雙捷龍 可以買嗎,
: 超尊守交通規則,卻被撞1次還要責任各半,怕了QAQ。
: 初步分析研判表:
: https://imgur.com/qWaUPHI
: 道路事故現場圖:
: https://imgur.com/Tp0Sb49.jpg
: https://imgur.com/vA9xHNK
: -車禍當下後現場錄音的逐字稿(簡略):-
: 我: 剛剛我要右轉 你是直接..
: 對方: 我 我直行呀
: 我: 對阿,只是我剛剛已經再靠右邊,打右轉燈右轉,你怎麼會撞到我
: 對方:
: 因為我 沒有看到,
: 因為我就是騎車上班 就是想說 直行
: 只是因為我看到你 右轉,我就煞車了
: 你有 有沒有 怎樣
: 說起來真的很不好意思
: 我:
: 我剛剛就想說為什麼 紅綠燈 我打很久了呀(方向燈)
: 然後等紅綠燈
: 對方:
: 我想 我根本沒有看到你的那個
: 我:
: 沒有阿 我剛剛再停紅綠燈 我在等右轉
: 我右轉 就突然被撞上了
: 對方:
: 對不起 因為我是看那邊紅綠
: 我那邊看綠燈 我就過來
: 然後我看到紅燈 我本來
: 我在中間的時候 就小小的煞一下
: 然後又看到亮綠燈 我就直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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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後續給推
幫推 第三人責任險真的不要省
有後續給推 早日康復
推 有後續
告過失傷害索賠更多!? 這句話怪怪的
2.5+1.5 就是索賠了啊...
你現在拿到的就是"損害賠償"
不會因為你提告過失傷害不提
把罰金移轉 到你身上
看網路先前的案例,給法院判 挫傷單精神撫慰金就可以2萬以上。 等於對方要付我精神撫慰金,還要付政府易科罰金,等於要付2筆,對方會很傷。 但我也是看網路這樣說啦,沒實際經歷過,可能自己理解也有錯誤XD
※ 編輯: tcc740sd (1.164.164.132 臺灣), 02/09/2022 21:49:30無用小知識 月薪制的日薪計算是/30沒錯 因
為帳面上你的休假日也是計薪的有薪休假
推 補上車鑑後續值得鼓勵 後段法院部份理
解尚淺
告過失傷害並不會讓你得到更多賠償,大多
數情況下或許還更少,民事庭的部分,基本
上像車損、財損都是直接折舊到很難看,醫
聊、薪資損失也幾乎就實報實銷,精神撫慰
金每個案例不太相同,沒有一個固定數字,
但通常小車禍金額不會高到哪去。
告過失傷害最大主要是,讓對方損失更多,
民事部分賠完你這邊,還有刑事部分如果可
以易科罰金的話啦... 總之,就是像你這種
案例,去硬吃過失傷害的罰金再賠民事判下
來的,大概比和解的金額還高。
大多數板友會提告過失傷害就是要用這狀況
做為談判籌碼來獲得更好的和解條件。
但反過來講,如果提告「太順利」,其實會
挺微妙的,撇除奇檬子問題,賠償是少的。
提告過失傷害通常圖的事以刑逼民吧 不
和解就讓你背案底
爆
[問題] 右轉車vs直行機車乳題 剛剛接到保險來告知上月底的車禍 在他調完資料後,認為應屬我全責 想就依我全責的情況下與對方和解 但是警方的初判表還尚未出爐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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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檢舉違規超車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今天運氣很差,遇到高級三寶然後發生擦撞,撞擊點是我方的右前方保桿和對方的左 後方, 因為雙方都有保險,我之後應該直接出險(第三責任險和丙式車體險),去修前保桿, 但是一整天心情整個被破壞,應該要檢舉一下讓對方知道錯在哪,別再繼續害人,18
Re: [問題] 有做車禍後車價減損之單位?首次回文 若排版不好請各位大大見諒 因為是人生中第一次發生交通事故,當下有在各個版爬文,在car版拜讀ngmi、Qube等多 位大大個文章 我之前全新車牽半年,在停等紅燈時被後方汽車追撞,我有先詢問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否有16
[問題] 車禍調解及後續問題請益小弟今年初發生車禍(雙方皆為機車),肇事主因應該在我,因不熟路況因此未依規定兩 段式左轉(初判表上所載),近日會跟對方進行調解,我有保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今 日我方理賠員告知對方要求35萬元賠償(其中精神撫慰金要求15萬元),理賠員已和我表 示公司方面無法接受如此高之精神撫慰金,因此我有先爬文了解後續可能走向,想請教: 1. 調解委員是否會協助判斷對方要求及我方理賠員之判斷是否合理?7
Re: [分享] 如何正確且有效率地變換車道變換車道為何要討論有無效率 這種交通安全的事情 應該是要討論如何 合法又正確的變換車道才對 第91條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5
Re: [問卦] 看到自己同學被大車爆頭有多震撼?可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5項規定,「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簡單來說,後方的車輛應該要從「左側」超越前車,然後再駛回原本的車道,否則就會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7條第3款的規定,「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就會被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簡單來說就是一定要從左側超車… 還真的有人被開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