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
前幾天檢舉住家附近巷弄的紅線違停
結果今天收到中和分局的回信:
https://imgur.com/OVQE2Zp
回信內容如下:
==============================================================================違規事實:違規臨時停車
處理情形:依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駕駛人離座但保持可立即回到車上駕駛狀態,即符合臨時停車要件,另臨時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第10款,如因上、下客、貨且尚無妨礙他人、通行(如從車上下來或準備上車、手持鑰匙、從車上搬運貨物、所搬運之貨物與車載物相似等)或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為則認定為臨時停車,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
但我上網估狗查了很久
都找不到所謂的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
且我檢舉的違規臨時停車
都不是上下貨的貨運司機、有接送未滿七歲兒童或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
就是一般的違規臨時停車
如果每個檢舉汽車違規臨時停車都用這種方式處理的話
是否代表汽車違規停車已經完全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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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政府啊
無敵很久了,無解~
不是現在,一直都是
各種違規裡面最難成案的是逼車,再來大概就是違規停
車了
受不了就等三分鐘
之前我還真的間隔三分鐘以上錄影 結果還是以「違規臨時停車」舉發 而非「違規停車」舉發ZZZ
同意四樓,請加註最難成案(四輪)逼車次之(四輪)違停
我機車直接左轉也沒妨礙到人呀QAQ
警察覺得機車沒兩段式左轉、停紅燈滑一下手機的危害程度 遠大於汽車違規停車 完全無視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為汽車違停造成的 只會持續裝死!
你有拍滿三分鐘的照片嗎?通常有滿依我在高雄檢舉
都有過欸
你要不要直接寄給局長或是市長信箱,檢舉這個承辦人
已經寄到市長信箱了 而且局長信箱的條款第一項
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html已經寫明了: ============================================================================== 1.如您來信反映事項係屬交通違規檢舉,請至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通報,網址:
https://tvrs.ntpd.gov.tw/,本信箱將不再受理交通違規檢舉。 ============================================================================== 看來應該是被很多人投訴交通違規到爆炸 乾脆擺爛不受理了XD
4 無敵 就算你花時間條件補齊 審的人不想過就是不過
真的很看人品 有些警察很機歪,就是死不給你審過 真的是怠忽職守!
垃圾政府垃圾警察
借轉雙合版,最近剛好在說要討論違停
09/26 16:33
台灣交通就是這樣~四輪違規沒死人都微罪不罰...兩輪
上路就是罪大惡極
插攝影機AI檢舉就好也不做
今天看到熊貓違停先遮車牌真專業
投訴啊
毀損不罰過失, 看你要不要製造一個過失的情況...嘻嘻~
台灣狗官你還能期待什麼
紅線不是禁止臨時停車,黃線才是可臨時停車 禁止停車,那怎
麼說可以臨時停車?
三分鐘
署長信箱
某直轄市1999APP本來可以看檢舉大圖、註解 現在都鎖住了
兩輪臨時停車更嚴重,常常在兩個車格中間停車,這樣車
子是要怎麼停進去開出來
臺北市政府102年11月15日府授警交大字第10213852000號函
市長信箱不就分案再回到原承辦人手上 都已經心有定見
根本不會翻案 寫過被耍你就不會想再弄了 跟同一人吵
一萬次還是沒用
哈哈,哈哈,可憐的就是二輪還在網內互打阿,拿二輪開
刀講很大聲,遇到這種四輪霸權,屁都不敢放。建議大家
還是早點買車比較實際
丟市長信箱啊,不然就丟政風
丟總統信箱啊
這內容應該是黃線的適用才對,承辦人員有錯
丟政風啊 瀆職應該有機會成立
一直都是無敵
把錯丟給檢舉人就對了(=゚ω゚)ノ
你也買車啊 打不過就加入他們
yes
承辦都和我說錄影必須連續三分鐘以上違停才能成案哦
無敵無誤
什麼選民選出什麼政府
法治觀念不彰
路霸也是 無法可以取締
台灣警察被人看不起就自找的 抓違規都雙重標準
不是 不是現在 是很久以前就無敵了
選哪個政府出來都一樣 沒人肯改革交通好嗎 對大多數交
通觀念素質低落的人 只會是擾民政策
臨停開車門不知道死傷多少人,還放寬標準,北七政府
我記憶中 這個修正以後 無法檢舉 要警方到場才可以判定
並且警方到場 是以勸導為主
記得有上新聞? 在版上?
高雄的反而認定很容易 除了汽車打停車擋卻不打方向燈
或用左方向燈容易誤判得要錄影一段時間才能證明除外
只能說 各個縣市執行認定都不一樣
像是行駛人行道連續的部分 苓雅區可以連續
但前金跟新興區會判定都是同一區 只能單一舉發
台灣警察都米蟲你現在才知道喔
紅線禁止停車,黃線才可以臨時停車
建議改檢舉併排停車
一直都是 華國四輪就是無敵
看到政客都這樣歧視二輪了,多包庇點四輪也不過分吧
哪無敵??只要讓我動到龍頭的我騎經過都會往車窗吐一口痰
費井不意外 台灣真可憐
就複製貼上啊 誰都不得罪
這是新北警察局的問題吧?中南部才沒這些囉嗦但書
換檢舉警察試試看?
現場取締特定某幾種違規才能勸導,你被承辦人唬了,檢舉
只要事證明確即應依法舉發
為了吃案所找的理由
台灣就這樣,別國都是越來越嚴苛,台灣是越來越寬鬆
有啊,台灣對機車越來越嚴苛
台灣山葉:台灣是全球少數交通環境對機車友善的國家^.<
他要不要舉發,是他的事
建議你買車一起違停 停一次賺一次 很快就財富自由了
一堆垃圾違停在轉彎處超商前馬路正中間
這種我絕對檢舉
一個警政署各自表述顆顆
檢舉垃圾黃紅線臨停(乘客下車),台南一分局也是用這個理
由說不予舉發呢
以後遇到紅線臨停的,建議在後面一直按喇叭(這樣才能證明
有明顯妨礙到他車通行)
未來直接報警 等警察來"勸導"?
交通法令函釋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警政署的參考即可,不過
有這警政署函釋存在,有交通部函釋可能性極高
警政署 內政部也是交通亂源,助漲交通違規
警察雙標,你現在才知道?
早就是了
國會過半那些垃圾改的 這樣才有台灣價值
國會過半那些垃圾真的嫌票太多 2022年跟2024年絕對不會再投給它們了!
署長信箱 部長信箱 院長信箱 總統信箱 一層一層往上送
承辦在鬼扯甚麼 紅線一樣不行臨停 直接打電話去罵人了啦
還寫「得施以勸導」....... 這種線上檢舉案件是要勸導個洨?
※ 編輯: sunblues (118.166.71.26 臺灣), 09/27/2020 14:43:32全民臨停起來
只有一張選票不會理你啦
這個市長那是沒得解了啦
我都直接在後面叭死違停仔
紅線我是都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沿線經過他拍到車牌
跟前後紅線,車子沒在動就一定能成案,99%都會舉發(
剩下1%是不小心手殘重複送件),紅線本來就是一秒都不
能臨時停車,一停就違法,不舉發你可以往上送市長信箱
,再不行往上送署長信箱,再不行送部長信箱,再不行送
總統信箱
對了,如果連總統信箱都沒輒,可以po爆料公社,會有專
員與您聯繫
陳情檢舉本來就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不要被呼嚨
了
應該是吧,前陣子檢舉一台擋住機車停車格的,說照片無日
期時間,不受理
我前幾天檢舉紅線違規臨停,附上只有3秒的影片,都成功了啊
一條路上有6台,全部檢舉全部成功...應是各地不一吧\
法規九月新制,檢舉汽車要錄影等三分鐘。
過得太閒了,寫這麼多怎麼不當場勸導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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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這個巧芯記錯囉 應該是人在車上才是以勸導你開走為主 跟這個判決有關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的車輛雖然有停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的紅實線旁,但他才靠右停車 不到1分鐘,加上也有開啟故障燈,而且也未下車,其行為屬於「臨時停車」。警方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開罰,法官認為有誤,因此裁定20
[問題] 黃網線停車解套了?先上圖。 大概從一兩個月前開始吧,新北市樹林交通大隊對於紅線違規臨停的檢舉就常常以下面這 個理由不予舉發: 「依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9月23日新8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事件 警察局調閱後出面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紅線臨時停車是55條、紅線停車是56條,規定如下: 再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9
Re: [閒聊] 違停你爸的狀況似乎是違反第55條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7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密錄器逐字稿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5
[討論] 紅線上下客貨及紅線夜間停車版上前面有一篇在討論公園夜間紅線停車的問題 於是小弟就google了一下 發現原來有輕微違規只勸導不舉發的相關法條 像是紅線0-6時停車、紅線上下客貨,只要無妨礙人車通行就免予舉發 真的是顛覆小弟先前對於法條的理解5
Fw: [問題] 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請警察大人來,事務繁忙不克前來 自力救濟檢舉,再三推託效率不彰 可否請駐版警察出來說明一下,我們小小市民該何去何從?? 作者: vul81320 (詹姆士琳) 看板: ShuangHe 標題: Fw: [問題] 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X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密錄器逐字稿徐巧芯議員回說:「那我回去講啊!」 這種態度就是,你開單沒關係,你要執意開單就試試看! 反正開了我也會「回去講」, 「回去講」的意思就是【關說】啊! 就是找警察局局長或分局分局長【關說】啊!不然是什麼?3
Re: [問卦] 打去警察檢舉違停,警察罵我髒話: : 如題 : : 我稍早前晚上11點打去警察局要檢舉違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