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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車子天窗破裂,求償時隔熱紙算在內嗎

看板car標題Re: [問題] 車子天窗破裂,求償時隔熱紙算在內嗎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9

※ 引述《tose4433 (Remax)》之銘言:
: 如題
: 車子天窗破裂,求償時隔熱紙算在內嗎
: 說隔熱紙是自己貼的所以只賠玻璃
: 這可能嗎
: 你能接受嗎
: 大家覺得呢
: 如果你天窗玻璃被弄破
: 隔熱紙能連帶求償嗎
: 如果對方說只負責還原到新車玻璃狀況
: 這樣該怎搞
: 有沒有車子天窗破裂,求償時隔熱紙算不算在內的車點
:

答案是可以 重點在於要不要算折舊

否定說(不用算折舊) 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85號判決
原告主張為修復原告小客車,已支付更換前擋風玻璃更換工資4,500元及隔熱紙6,000元,共計10,500元,業據其提出全益汽車保養廠估價單、愛車汽車裝潢行收據各1紙為證(本院卷第81-83頁),且為被告所不爭執(本院卷第77頁),本院審酌原告小客車之前擋風玻璃確因本件事故而受損,則為更換前擋風玻璃而須重購隔熱紙再予貼上,應認為修復原告小客車所必須,且隔熱紙性質上只有堪用或不堪用之問題,並不因重貼隔熱紙而提高車輛價值,自無新品或舊品間價差之問題(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7號研討結果參照),故無庸予以計算折舊,另工資部分無扣除折舊問題,則系爭小客車前擋風玻璃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為10,500元,應可認定


肯定說(要算折舊) 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212號判決
⒉系爭車輛隔熱紙費用4,083元
  承前所述,隔熱紙亦屬零件,而系爭車輛既已逾耐用年數,同理,故更換隔熱紙扣除折舊後之修復費用應計為2,450元(=24,500元×1/10),是原告於此範圍內之請求,即
屬有據;至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

看各位喜歡哪一說 自己跟法官說
如果你是撞人的那個 請主張肯定說
如果你是被撞的 請主張否定說

至於法院會怎麼判....看你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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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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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05/28 18:09個人認為因為北簡212求償總金額高達25W8,才比較計較折舊

maniaque05/28 18:10雖然說後案的修車費其實只有兩萬八而已......

maniaque05/28 18:12而且精彩的是本案有高達近6萬的交通費及12W減損 "判准"

maniaque05/28 18:14因為這台車車頂是用切焊方式修復,已屬重大事故車

maniaque05/28 18:15然後因為等日本送車頂鋼材過來台灣,時間等待較久

ryu3805/28 18:33這篇實事求是

maniaque05/28 18:43所以,切了車頂變重大事故車減損,等一個月料

GSG905/28 19:01依前案的狀況來說,只要有辦法取得隔熱紙廠商認為效果會隨時

GSG905/28 19:01間及日曬衰退的證詞,法官也就沒理由不計算折舊了?!

maniaque05/28 19:10因為訴訟標的只有玻璃跟隔熱紙,要主張折舊攻防也不無可

maniaque05/28 19:10以,但總不能什麼都要法官自己心證

maniaque05/28 19:11而且都外廠貨了

kilof05/28 19:11

PhantomII05/28 19:54把紙材料錢和貼紙工資分開啊,不都說貼隔熱紙貴在工

BlueJet050105/28 20:53謝謝查詢正反雙方判例,值得M文收藏精華

rinkai05/29 09:06推,這篇該收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