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格反收紅單!駕駛被檢舉「併排臨停」
※ 引述《yokann ( )》之銘言:
[deleted]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我覺得這個要駕駛申覆也不太合理,如果過一個月後才收到單,
: 你怎麼可能還有行車紀錄器影片?不就摸摸鼻子認栽?這有點扯...
: 以後路邊停車都要提心吊膽,難怪會限縮檢舉...根本瘋了
罰單的用意本來應該是讓駕駛有所警惕
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危險有錯的。
例如超速罰單,就表示這路段政府認定超速有危險,
警察沒辦法一直在現場盯,所以開個罰單讓你知道危險,下次要注意。
結果現在罰單動輒30天到,根本就失去警告意義。
在駕駛不知情又天天同樣開法經過被開單路段,
不就是天天製造危險嗎?
我覺得應該要改成公家儀器確定違規7天內/收到民眾檢舉7天內寄出罰單才能罰錢,
超過就只能寄勸導單。
這樣比較有意義,也比較能激勵警察積極讓駕駛有所警惕,改善交通
真的有誤判,民眾也比較不會苦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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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 can't buy happiness but it can buy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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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想法不錯 記得曾經有要立法但被擋下
除非全部科技執法 不要有任何人為審查
鬼島罰單目的是變相稅金.誰在跟你提醒你犯錯了?
實際上大家只是不想繳錢 誰會針的檢討阿 笑死Y
如果大家甘願檢討自己犯錯 科技執法就不會到處被卡
30天後 才收到 沒差很多吧 每天都違規??
勸導有用 屎都能吃 我家樓下違停人行道兩年了
報警不下三十次 有個屁用
警察都不管了 他有惹到你嗎
平常不會違規的人根本就不會有你文中的煩惱,只有違
規仔才需要煩惱會不會連續一次收到好幾張30天前的罰
單
不管,違規就4不對,也是二輪檢舉魔的快樂
你的用意是善良的提醒,但是政府從頭到尾就只有要
「警察的業績拿來說嘴」,跟,「收錢」,政府只會
出來說:你晚收到是你家的事。記得繳錢就對了!
七天太久了 誰記得上周三大過幾次便?
應該要能當下發出才能罰錢 事後勸導也只是浪費資源
跟日本交警一樣偽裝車違規攔截看你要不要
我12/10被拍到超速,昨天12/20就收到了,其實扣掉
寄信時間,其實工作天並沒有很久阿
但是你單一例子不能代表沒人是一個月才收到
我好幾年前騎GoShare 車子被移出來 兩個月才通知
修法了,馬上提醒就不會再犯,這少掉的收入要從哪補
這角度來看就會覺得 : 哪有可能修得過
不違規哪來那麼多煩惱。
不如直接說取消罰則改與勸導,你要教育牠呀
那就改成不罰錢 但是要去上課這樣就有教育功能啦!
碰過有人像是等停車位,很久也沒看停車格有車開走
有些車就愛臨停等車位等超久,阻礙交通
前兩段不認同 這裡台灣
歐美警察都直接攔車。教你怎麼開車。七天也是忘啦
垃圾交通部
自己違規怪政府?偉哉,呵,違規垃圾都該被罰,應
該執行科技執法,併排停車直接舉發資訊
違規垃圾被罰剛好,支持檢舉人持續檢舉違規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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