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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作者
verystupid
(越來越傻了)
時間推噓10 推:14 噓:4 →:27

完全贊成廢除檢舉
執行法律是國家的義務
憑什麼要民眾貢獻無償勞動力來達成

我完全贊成廢除檢舉制度
同時應該增加交通事故的瀆職條款
因警方不作為造成的事故賠償
轄區警方應負連帶責任

警政署吃飯不幹事整天說幹話嘛
人民無償出力幫忙做你份內的工作
還要被當多管閒事的
那你們做好份內的事啊
做不好出事了就滾出來負責

鄉愿政府 嘖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561979?from=udn-catehotnews_ch2
: 原文內容:
: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動檢討
: 2023-11-09 11:04 聯合報/ 記者周彥妤/台北即時報導
: 檢舉達人存廢掀熱議。今年6月30日起,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違規臨停: ,檢舉項目從46項增至59項;不過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 通規則制度」,並通過連署。交通部表示,目前針對輕微違規有勸導免舉發彈性機制,另: 持續會同內政部警政署,關注民眾檢舉制施行狀況,滾動檢討相關規定。
: 交通部發布聲明指出,民眾檢舉制,引起輿論關切,正反意見皆有;經立法院多次修法,: 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列規定民眾可檢舉59項違規行為,將視社會環境需要,: 滾動檢討精進。
: 交通部說,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法令,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其原: 立法意旨是因由於警力有限及民眾取巧違規成性,為交通秩序混亂原因之一,民眾如能利: 用適當管道檢舉交通違規,除可彌補警力之不足外,亦將產生極大之嚇阻效果,此一法律: 規定設計,是藉由民眾輔助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 交通部指出,該規定自1997年制定施行以來,歷經3次修正,第1次修正是2014年間,增訂: 執法機關針對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檢舉,不予舉發;第2次修正,是2022年間明列民眾可檢: 舉項目為46項;近期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再增加民眾可檢舉13項違規行為,各界咸認為: 民眾檢舉仍有存在必要。
: 交通部說,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未嚴重危: 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違規行為,警察機關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現行已有針對: 輕微違規彈性處理機制,無論警方攔查或民眾檢舉案件均可適用,將持續會同內政部警政: 署關注民眾檢舉制度施行狀況,並滾動檢討相關規定。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其它國家好像沒有像台灣這樣靠檢舉達人來執法的
: 台灣一些交通設計和速限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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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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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7523 11/10 16:27警察不敢主動取締,當啥警察?去當保全幫忙雇車

drunknmunky 11/10 16:31廢除檢舉代表路上違規你遇到就吞吧

pippen2002 11/10 16:32可以打110啊! 懂? 官員表示: song~~

beergap 11/10 16:37以後員警巡邏沒處理違停算瀆職,這個可以

atgo1207 11/10 16:38罰鍰先提高10倍再來說吧 能夠開一次怕1年最好 現在

atgo1207 11/10 16:38被開一張等等照樣違規 然後交通部再繼續放任 被罵的

atgo1207 11/10 16:39都是警察^^

royalblue08 11/10 16:44就執行人力不夠才需要人民咩XD

Willdododo 11/10 16:51違停在派出所門口、對面都不抓了 可憐鴿子

ksk0516 11/10 16:55垃圾政府整天讓人民互鬥掩飾自己無能不做事

doubleyellow11/10 17:09警察就是廢啊,只想領薪水不做事!政府也是

facebookig 11/10 17:18警察不是不開單,是地方議員不給開好嗎?你以為警察

facebookig 11/10 17:19很大不想開嗎?看看台中開單被調走,外縣市更多,誰

facebookig 11/10 17:19還敢認真執法啊!加上一天到晚貼上網公幹警察,以為

faache17 11/10 17:19有的項目像方向燈跟不依規定變換車道靠警察根本抓

faache17 11/10 17:19不太到

facebookig 11/10 17:20是中國可以認真執法喔?一堆警察執法早就被磨除了。

facebookig 11/10 17:21再強調一次,連臺北開違停都被議員關說了,外縣市更

facebookig 11/10 17:21嚴重,根本沒幾個警察敢認真執法好嗎!

sazabijiang 11/10 17:22的確不該無償,應該給檢舉人罰金的10%,這是你的意

sazabijiang 11/10 17:22思對吧。

sazabijiang 11/10 17:22環保檢舉都可以拿到分潤獎金了,沒理由交通檢舉就

sazabijiang 11/10 17:23不能給吧?警察有面對民意代表的壓力,民眾可沒有

sazabijiang 11/10 17:23民意代表看到民眾還要低頭喊聲拜託支持

facebookig 11/10 17:24簡單講,警察不開違停就是地方議員給壓力,懂嗎?

facebookig 11/10 17:24簡單講,警察不開違停就是地方議員給壓力,懂嗎?

facebookig 11/10 17:25連臺北首善之都議員都會關說了,外縣市更慘。

facebookig 11/10 17:25也不用議員啦!里長跟分局長靠北一下,警察就縮了。

facebookig 11/10 17:26更不用講一堆上網公審警察,分局馬上回應,誰敢做事

facebookig 11/10 17:26警察不開違停是民代壓力,再廢除檢舉制度只會更慘,

facebookig 11/10 17:27最終慘的就是用路人自己而已,傻傻的。

facebookig 11/10 17:28台中那個開違停被調走是有臉書嗆聲,多了沒上新聞的

Tahuiyuan 11/10 18:25照你建議的話,我倒不反對禁止檢舉喔!

Csir 11/10 18:40撞權貴馬上修法

Semaj543 11/10 19:23

AirCondition11/10 20:10問題在規劃不良,政府都不用負連帶責任

greenx 11/10 22:49警察壓力就是上面那些民代立委 請大家不分黨派下架

greenx 11/10 22:49那些沒專業不懂得做對的事的 選擇真正有心幫忙的

a81192039 11/11 03:21民意就是如此,只會在網路上鍵盤噴警察沒用的啦

a81192039 11/11 03:22選不出不關說的民代就是這樣,盡量噴警察,反正也

a81192039 11/11 03:22不會改變

kaoru7568 11/11 07:07關說議員抖出來,沒講誰知道哪個垃圾會關說

daviddogtw 11/11 09:39花更多納稅人的錢養人檢舉然後靠北財政府亂花錢真

daviddogtw 11/11 09:39刁民也

suughine 11/11 20:43簡單啊,以後都叫警察,沒來就瀆職,看誰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