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方吃紅單,一方賠引擎蓋?
※ 引述《relaxcloud (蟬)》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一方吃紅單,一方賠引擎蓋?
: 時間: Sun May 21 17:06: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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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youtu.be/IaeirDJwl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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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還蠻解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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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這樣要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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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成一邊吃紅單一邊賠引擎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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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47.4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car/E.IfnPvuVDz7qU
: 推 YURIA : 他這樣的行為沒有比違停高尚 因為說到底都是違法, 05/21 17:18: → YURIA : 社會上也不允許用違法手段去制裁違法,除非他以為所 05/21 17:18
有無違法還很難說,這應該沒有一定,你能找一個判決書來參考嗎?
: → YURIA : 有人都會因為違停有錯在先就不敢提告賠償,不然早晚 05/21 17:18: → YURIA : 他會先踢到鐵板賠前賠到爽 05/21 17:18
: → li04 : 直接走上汽車鈑金,有沒有搞錯,這裡是台灣,是像南 05/21 18:06: → li04 : 非馬利剛果查德的台灣,不是像歐洲美國一樣都可以直 05/21 18:06: → li04 : 接踩凹違停車輛的鈑金 05/21 18:06
我去美國reddit搜尋了一下,基本上這種case也不常見(包含踏過停在人行道上的)
,這還是屬於勇者才會做的事情
普遍的輿論認為對車主sending a message比保護車主的property重要,這樣踏過汽車
的人會得到讚揚。
但美國有美國的文化,違規罰款重又會影響未來保險費。若車主叫警察來,先吃重罰後
可能還會得到警察的消極處理,因為美國很多大城市治安不佳,案件很多,在加州連
950美元以下的財物竊盜都不算重罪了,連破窗竊盜的人都抓不完了,警察會去鳥這種
違規在先才被人修理的asshole嗎?
就算車輛有損傷,還要打官司,曠日廢時搞不好還拿不回多少錢,罰款還更重。
: 推 JANYUJEN : 走斑馬線哪裡違法了!?他整台車佔滿斑馬線耶,如果 05/21 18:39: → JANYUJEN : 要閃就只能違規過馬路了! 05/21 18:39
: 噓 jackorz : 自以為正義拍這種譁眾取寵的影片,違停拍照檢舉就 05/21 19:19: → jackorz : 好,藉著自己要*守法*走在斑馬線的藉口就去損害他 05/21 19:19: → jackorz : 人物品,那你開車看到不守法的行人就直接撞上去貫 05/21 19:19: → jackorz : 徹你所謂的正義啊 05/21 19:19
這就是你搞不清楚生命權、財產權的差別了
開車遇到違規行人絕不能撞是因為生命權遠在財產權和路權之上。
但今天相爭的是財產權和路權。
如果今天王男在引擎蓋上跳躍,那應該會成立毀損,因為那已經超過為了通行的所做的
必要行為。
但他沒有啊
法律有規定行人遇違規車輛必須避讓嗎? 為了保護私人財產,即使避讓會使行人違反
某一項交通規則也必須避讓嗎? 財產權有沒有大到這個程度? 我覺得還有爭議。
假設今天是汽車停在人行道上,行人若不踏過汽車就只能走下車道,此時交通繁忙,
行人還有義務犧牲人身安全,避讓違規車輛走下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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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在國外經驗asshole被教訓沒人會同情,他們文
化偏向對的權益要自己爭取和捍衛
所以我說,最好的作法是拍照檢舉啊,但他選擇了偏
激的做法去捍衛他所謂的正義
權益本來就是爭取來的 激進不代表有違法
激進如果都不可取的話,前人努力消滅刑法100條是
為了什麼呢
不用這麼認真講法律啦 鬼島鯛就是雙標而已啦
自己不會當浩克看到警察動私刑就說打得好
自己會違停就說 我違停你檢舉開我單就好
憑什麼用私刑以暴制暴
講白點呆丸人就是偽善,包容那些垃圾再來喊人情味
推樓上,台巴子只要事不關己都會站在道德高處裝聖人
搞錯重點,他是要拍片,不搞事誰要看?
哎唷 那應該是為了流量set 好的吧
認同 但仍稍有不妥
只要他為後續可能的賠償和懲罰負責
我認為毫無不妥
前面那篇一堆人說距離夠不讓 阿距離要多寬才算?
看到行人完全停下來等通過很難嗎? 如果今天是一個
老人過馬路呢?
爆
[問卦] 以後這種惡性違停都不能檢舉以後這種惡性違停都不能檢舉了! 先上圖63
[討論] 台灣行人優先權?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根本沒人在乎? 看到高雄完全無視交通規則的gif那篇 可以看出大家對行人還要在斑馬線停等 「其實是很習慣的」 所謂的「行人路權」,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32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死者闖紅燈的部分 當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不代表汽車開那麼快把人撞死就有正當性 事實上 交通法規寫得很清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31
[閒聊] 基隆人是不是行人地獄昨天晚上在城上城前面的人行道綠燈過路口,看到行人差點被違規左轉的城上城住戶車輛撞 到。 違規駕駛不只不道歉,還在路口大聲咆哮自己沒有違規,沒撞到人就沒錯。引來整個路口的 人側目,還有機車騎士看不下去對著違規汽車駕駛大罵。 基隆是不是行人地獄?還是只有住城上城的居民才是這樣?22
[校園] 總區汽車在車道的路權低於行人自行車所有進入總區的汽車都跟台大簽訂了這塊立在校門口的契約 其中第八點規定汽車必須禮讓行人跟自行車 汽車在總區可以使用的區域例如車道 行人與自行車並沒有被禁止使用8
[問卦] 為什麼多數日本人能做到汽車禮讓行人?雖然台灣有教開車騎車要禮讓行人 實際上就算是台灣大城市很多駕駛開車騎車一樣不會禮讓行人, 甚至連騎單車的也有不少不禮讓行人, 可是多數日本人似乎能做到汽車禮讓行人?以行人為優先, 是因為日本警察認真抓違規嗎?2
Re: [問卦] 假設給你獨裁你會怎麼改善交通?其實法規的部分很完善 只有幾個地方不滿意 1.罰責太低 2.行人絕對路權 3.撞壞人家車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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