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後霧燈檢舉失敗
※ 引述《lsps9141015 (Feng)》之銘言:
: 更新:
: 再致電後回覆
: 如同G大所說建議附上燈系位置圖
: 他們也怕檢舉錯誤
如同上篇推文所述,如果能自己附上燈系位置圖也是一個方法
但年份車型總不是每個人都100%認識知道
再加上我具名檢舉,附上違規明確的影片/相片,查證本來就是主管機關的工作
(不過前提當然是你要送霧燈檢舉就要有一定的自信啦)
如上篇這位朋友的推文↓
經過與一些承辦人的溝通以及交通檢舉社團前輩指導討論
現在檢舉違規開霧燈我都會附上一些條文文字敘述
個人經驗在台中以及國道是都沒被打槍過
有些認真的承辦人會回覆經過跟監理機關跟氣象局查詢後
確認天氣跟燈具無誤、開單告發,如下↓
https://i.imgur.com/Ed03LKv.jpg
有些會回覆說會行文監理機關查證
這種又分兩種,一種是過一段時間會主動打來跟你說有舉發
一種是過段時間沒反應,我自己打回去,承辦人查一查後說有舉發
最爛的承辦人的作法就像原PO遇到的,隨便就丟一個有爭議不舉發
這種的就是丟署長信箱或內政部部長信箱就對了
另,
我這不是來了嗎XD
該車違規開啟前/後霧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4款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影片可見明顯無雨無霧,因此該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6款「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應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請予以開罰,謝謝。 另,民眾送件檢舉根據條文為道交7-1條,法令條文明白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法規條文清楚敘明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需「查證」,請務必善盡查證之責,若對是否為霧燈或者當日當地天氣有疑義,應行文監理站及氣象局「查證」,切勿逕自以違規行為有爭議便宜行事、推諉卸責。
該車違規開啟前/後霧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4款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影片可見明顯無雨無霧,因此該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請予以開罰,謝謝。 另,民眾送件檢舉根據條文為道交7-1條,法令條文明白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法規條文清楚敘明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需「查證」,請務必善盡查證之責,若對是否為霧燈或者當日當地天氣有疑義,應行文監理站及氣象局「查證」,切勿逕自以違規行為有爭議便宜行事、推諉卸責。
以上版權沒有,有興趣者歡迎多多利用
有空之餘花點時間檢舉路上各種違規,讓你我交通環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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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照應該學韓國先考電系操作,不然一堆低能兒亂搞
感謝,受益良多!
我之前在板上發的後霧燈檢舉,就有附上當日氣象觀測資料 XD
讚讚讚!
這內容不錯,用字精準
BTW 33條適用國道/快速道路 42條適用一般道路
推可以複製貼上
交車前先講解、考試 不然一堆白癡不知道霧燈用途
我是附上當天中央氣象局資料都會成功
水喔~ 感謝
推!寫的真好
立刻收藏!!!
前陣子才被永和交通隊打槍,下次就用這個
收藏
收藏
請問 晚上不開燈 可以舉發嗎
如果可以清楚錄到車牌,那就用42條檢舉 比較麻煩的是傍晚時分,最好確定一下氣象局的日落時間
挖 很棒 已收藏
這樣警察比較不敢便宜行事
沒掛車牌的可以舉發嘛
沒掛車牌停在路邊的我之前是有寫過市長信箱 後來清潔隊貼告示後還是沒人牽走,一週後就拖走了 如果停在車格內印象中那就要找交通局檢舉 如果不確定局處,寫市長信箱時分類選其他通常都會幫你分派到對應處所
猛
我會自己附上當天的降雨量,而且會有兩種網站佐證,讓
警員方便
這類違規大多是非雨非霧開霧燈,那附上降雨量也沒用阿XD
推推
感謝 這範本就存起來囉
老實說監理機關也不會知道每款車的每種車燈的位置,有時候
還是要行文詢問原廠。(監理機關沒有各車款燈光配置圖的資
料庫)
會以為監理機關都知道各種車款的燈具配置位置實在是天大
的誤會
如果不相信的人,打一通電話去全國任何一家監理所(站)問一
下就知道了
就算是原廠回覆了,原廠也可能表示:本廠無法保證車主自行
換裝非原廠燈座導致位置與本廠所述不相符之可能性,所以
上述位置僅供參考,並不能據此逕作為製開罰單的依據
如果遇到比較狡猾的原廠就會這樣回文,哈哈
糟糕,我好像講太多了
我倒是不曉得監理機關會沒有資料庫,那驗車怎麼驗? 謝謝你的分享,我是沒遇過這種情形就是了
桃園連檢舉都不行呢 選項直接叫你去監理機關檢舉
https://i.imgur.com/0lKrcaN.jpg 請問原PO這種何解?
哇桃園國有自己的玩法(咦) 這如果是我我可能會寫部長信箱,看有上面壓力會不會去改正網頁 畢竟列出這個選項可是不給選,那根本就是存心耍廢 而且開這種罰單確實是警察機關的權責 可以合理推測他們就是懶得做所謂的「查證」去行文監理氣象機關吧zzz
※ 編輯: CkMichael (125.230.17.4 臺灣), 03/03/2020 23:48:48推收藏
驗車有實車可以現場操作檢視,當然沒問題。這跟只有照片或
影片可以看是天壤之別
再透漏一件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監理機關或代檢廠在
驗車的時候,很少檢驗員會特別去檢查後霧燈的
甚至很多連前霧燈也不會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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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上面看到有人問是哪些立委,這邊稍微整理了一下 =2021100109&MeetingTime=110/10/07&DepartmentCode=2400 不縮址了,.gov可以安心點開,兩黨都有份,主要是這兩篇,後面 1.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7
Re: [新聞] 「快篩劑就是不足」黃國昌:還帶風向指責選舉快到了 來幫大家複習一下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756號 委員提案第24811號 原法條: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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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抱怨]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公路主管機關呢?手機APP打了一堆字,結果發到原PO信箱,幫我QQ ※ 引述 《john511 (emptiness)》 之銘言: : 標題: [抱怨]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公路主管機關呢? : 時間: Sun May 31 18:42:50 2020 之前因為檢舉霧燈、大燈的關係,很常遇到分局推給公路總局、公路總局推給分局的情況,3
Re: [新聞] 父載9歲女兒下課返家 遭小貨車撞飛雙亡: : : : 以上是藍綠立委限縮交通違規檢舉的名單。 :3
Re: [新聞] 防檢舉達人累翻警!道交條例三讀 正面表我很好奇道交法7之1的內容「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 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 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紅字這段是否就是在講民眾得向110報案敘明違規事實,那修法後是否民眾只能針對46項 目報案檢舉呢?2
Re: [問題] 有覺得最近市區的四輪違停越來越多嗎?違停變多又怎麼了嗎 限縮檢舉可是藍綠共同修法通過 兩大黨代表了一半以上的民意基礎 而且歐珀算什麼咖 提案藍委之中還有一位是現任台北市長呢1
Re: [問卦] 交通安全月修法不受理違停檢舉的八卦?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發現提案的相關資料如下 案由: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係民眾得檢舉 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