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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國道縮減車道末端要不要打方向燈?

看板car標題[討論] 國道縮減車道末端要不要打方向燈?作者
A791027A
(北風)
時間推噓14 推:20 噓:6 →:32

答案是,要。

相信車版的很多人應該知道。

我想這種簡單的問題,應該大部分的人都知道。

但有趣的是,出了這裡之後,現實生活中大概有超過一半的人不知道。

我一個朋友是做民眾檢舉的承辦人,他跟我分享有一件案件,一個女的被後車檢舉,從縮減車道進入開放路肩,沒有打方向燈。(有興趣的可以去看地圖,在國道一號南向成功路交流道縮減車道的末端,上下班時間會開放路肩)。

這個違規人走監理站的申訴想當然沒過。
沒想到他異想天開告我朋友偽造文書。

到了開庭那天,他說他開完庭之後,非常生氣,氣到快哭出來,因為那個女檢,一直跳針說從縮減車道進路肩就是直走,為什麼要打方向燈?

我朋友拿出法條跟高公局解釋,那個檢察官不聽,還一直打斷我朋友的話,甚至說,反正就是你們警察說了算,根本就是擾民嘛!之類的酸溜溜。

結束之後法警看我朋友很激動,跟他說,檢察官不懂交通法規,要我們找判例後補件給他看。

一開始他的心態是,檢察官應該懂法規,就沒特別準備判例了。

當我朋友跟我分享的時候,我內心真的很無奈也很無言。很多人常說非法律的人是法盲
,檢察官沒想到也是法盲。

這個檢察官是基隆地檢的年長女檢察官。

台灣的交通要進步,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小故事分享給大家,順便再宣導給大家交通觀念,在國道上,只要跨線就要打方向燈,不要再說直走不用打方向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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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12.4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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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car/M.1617542975.A.8EC

※ 編輯: A791027A (42.73.212.40 臺灣), 04/04/2021 21:30:25

※ 編輯: A791027A (42.73.212.40 臺灣), 04/04/2021 21:31:43

j6ru04jo3 04/04 21:33關鍵字,女檢察官

PAYPASS 04/04 21:36https://is.gd/YL4YO4 另一例

a22918097 04/04 21:37女檢說明了一切

berryc 04/04 21:392樓的例子, 所以路肩是直行, 路權比較大囉? 外側要

berryc 04/04 21:39下匝道是一定要打燈, 所以要讓路肩車先行?

Merkle 04/04 21:41去跟法官吵阿 推文吵贏能幹嘛?

smaller 04/04 21:47學法的就一堆智障啊

NinJa 04/04 21:54其實...這種就特例 從兩邊的出發點來說 都有道理

NinJa 04/04 22:04你說她法盲 你其實也法盲 法規是死的 本就沒辦法顧

NinJa 04/04 22:05到所有特例

snowfish104 04/04 22:06老女檢 嗯

NinJa 04/04 22:06跟內側車道到底是只能超車用或最高速限巡航行不行

NinJa 04/04 22:07的議題一樣 法沒特別針對這種特例 就永遠在那邊吵

JBourne 04/04 22:07台女檢查官

autoppp 04/04 22:10很多檢察官跟鴿子都讓人看到會吐血。比扯鈴還扯!

autoppp 04/04 22:10

mepe1018 04/04 22:19變換車道就打燈比較安全~是給別人看的

markccchen 04/04 22:25多打燈沒事

sted0101 04/04 22:27??告承辦人偽造文書????????

sted0101 04/04 22:28要告也是告檢舉魔人吧?

WMX 04/04 22:35後車真的太閒,如果直行車道有車當然會打

WMX 04/04 22:35直行沒車結果被後車檢舉,是後車太閒

WMX 04/04 22:35不過我是不管怎樣會打就是了

chi17 04/04 22:44一個簡單的問題弄到路上超過一半的人不知道還敢說規

chi17 04/04 22:44定沒問題啊

prise 04/04 22:44我現在方向燈幾乎只要行駛間都開著,五個紅綠燈後要

prise 04/04 22:45轉也先打,太容易被檢舉,我被檢舉過閃燈沒有6下

prise 04/04 22:45還有一次在只能左轉的車道左轉沒有打燈,這個算我

prise 04/04 22:45

ultratimes 04/04 22:47笑死,你們沒搞清楚重點吧,如果重點在沒打方向燈

ultratimes 04/04 22:47這在行政訴訟的時候,才是爭論的點

ultratimes 04/04 22:48但如果是告偽造文書,那是否錯用法條意思根本已經

ultratimes 04/04 22:48不是重點了,重點只在,我的文書是真的 就結束了

你說的沒錯,其實大家都知道根本不可能起訴,是檢察官要氣他的

kawashimaai304/04 22:48如果高速行駛下打可以,排隊還要打我就覺得很鳥

ultratimes 04/04 22:50他如果是以刑事偽造文書來告,那引用的交通法條是否

ultratimes 04/04 22:50正確,就根本不是重點了

ultratimes 04/04 22:50你只要證明程序是對的,東西也是真的 結束

kps1247 04/04 22:52開庭的重點不在那吧 搞不好他故意這樣講要氣你朋友

沒錯,大家都這麼認為

wsyfish 04/04 22:53路肩只能下交流道,打向左的方向燈,後車怎麼判斷?

kawashimaai304/04 22:54不過案例中的路線每天走大概9成車都有打,下建國排

kawashimaai304/04 22:54隊時打左轉比較少人,也沒遇過有人無聊檢舉就是了,

kawashimaai304/04 22:54真正要檢舉的是插隊車才是吧

tarjan33167 04/04 23:08偽造文書???

※ 編輯: A791027A (42.73.212.40 臺灣), 04/04/2021 23:17:52

DaveLu 04/04 23:20會告這個不是出口氣就是要個資

WMX 04/04 23:33同樓上

wcptt 04/04 23:38律師都知道,偽造文書是起手式,重點是查個資

applewarm 04/04 23:51三寶無處不在,慘

aa0968 04/05 00:15幾乎都會打 除非整個車道只剩我才偶爾不打

aa0968 04/05 00:16現在檢舉魔人防不勝防 還是習慣打比較保險

godchildtw 04/05 01:41難怪會是三寶之一

ecnecsinimer04/05 09:54老 女 檢察官,關鍵字怕爆

kwinner 04/05 10:04關鍵字

roger931075404/05 14:44老+女人=三寶

xhung 04/05 15:27三寶不意外

john0302 04/06 00:08二樓的例子 如果真的要打方向燈。

john0302 04/06 00:08我還真不知道要打左轉燈 還是右轉燈

dreamer001 04/07 03:18問題是這個法規本來就有問題

henryrita 04/07 15:45路間本就不該開放 車子平常會走的路不該做成路肩